conversion=return 歸附(皈依)=回歸 (3)


 寬恕罪是基督教所呈現讓回歸者得到無比的快樂。

 基督教的觀念沒有輪迴,給予回歸者自由觀感,
不再害怕未來或過去纏繞卻無法避免生命中發生災害,或許在未來會受苦。
而且他可以去愛人,永恆的(不只是在此 生,下輩子成為另一個人的丈夫或妻子,卻又成為其他的人,
或許成為動物,同樣的事也將發生在我身上)
基督宗教才能讓生命的品質和感受得到昇華。


 歸回者的難處

較深入的問題是危機將會發生在回歸者本身。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我們稱之為“自我”那部分的基礎是架構在基本思路上,特別是宗教思想。

因此歸入基督教,特別是來自中國的宗教,將面臨很大的挑戰。
首先這將導致不穩定的自我。
有一段時期歸回者是慌混淆的,要他斷然放棄舊觀念這並不是容易的事。

基督教必須幫助回歸者如何面對自我危機,轉變是舊進入到新的含意,更強大,更深刻更美麗。
因此,再次穩定自我必須基於愛,這概念須架構在神為愛並在共融中,
這意味著歸回者從個體的方式歸向聖三。


我將會給你們舉些例子是從我卑微的經歷。


對於曾經是佛教徒這會是極大自我概念性的改變因他接受“無我”的概念。
如果他成為基督徒,他必須轉變成“自我”。
這又有可能造成他(她)的混淆。
如果特別是歸回者嚴肅虔誠並實踐佛學的教徒。

基督教概念中的“自我”不應該是指西方的個體性,但正如我上文所述,生命是共同體,
新的個性基本架構在耶穌於我們之內,
最後他的“自我”是來自上帝的禮物給回歸者在天國
正如 啟示錄2:17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難以了解基督教神學和概念。

我們必須明白特殊困難之處歸回者必須要明白基督教的概念,這可能對他來說是新觀念。

我舉一些例子。
救恩這概念對於歸回者常常是痛苦的。
他們的親戚能得救嗎?還是他們會下到地獄去呢?

他能否參加葬禮?或參與其他慶典活動卻涉及中國民間傳統習俗概念?

他(她)必須以不同方式 來理解他的婚姻,他的愛,他的家庭......等。

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先了解他們的困難處接受並給予憐憫,正如我們的主面對我們同樣地給予憐憫。

我們不應該製造更大的困難。
如果我們沒有謾罵或爭論,至少表現出我們願意理解及默默的支持回歸者,
理解他犧牲所受的痛苦,這痛苦是他為耶穌基督所受的。
馬太福音 10:35給了一個好例子。

我們必須在情感和邏輯上支持回歸者。並向他(她)解釋,
最終他所受的一切苦和犧牲是為他所愛的並非一切皆是枉然。


歸回者必須付出代價作出決定。
大部份的家人不接受他特別在傳統的中國人這是令人傷痛的。
但是我們不應該,以傳教士般迫使他從家庭脫離,因為他們並非是基督徒,
甚至要向他們解釋為何如他此做,這麼做也是為他們好。
神的恩典透過歸回者將會散播到他的家人。


我們必須對他(她)說:痛苦將引致神的恩典到他的親戚,及他的摯愛,
上帝將會以此作為他的最後審判。
此外我們必須說服歸回者上帝愛他所愛的遠遠超越歸回者的愛,並且關心他們,
會繼續更照顧他們在歸回之後。
因為從此歸回者向上帝祈禱,也為他們的真神,他將神的恩典引致他們。

當然我們必須盡可能的幫助使用我們所有的資源。

接下來你會看到一些痛苦及現實困難面.


 一夫多妻制。
有些文化允許婚姻超過一個妻子。
歸回者如何面對新局面呢?
他不能有兩個妻子。
而他還有其他的孩子….等等,其實這不是實際困難穆斯林成為基督徒,
或著在非洲部落(甚至發生在目前南非總統擁有許多妻子),
但是許多中國人也有這類的問題。
即使在台灣正式婚姻只允許一妻制,但實際上面對的事情卻是不同。

假設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想成為基督徒。我們不能忽視這個問題。
這是傳教工作的一部分必須正視問題以明智的方式對待。
例如:我們可以建議他決定選擇一位妻子,但也需照顧其她的,
他絕不能只將她們趕出家門,他必須持續供養她的生活。

這涉及到合法的律法,道德和情感等問題不僅是關於妻子或子女們。
我們必須牢記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愛,將會給我們智慧找到最佳解決方式。
如果有良好的態度和愛所有的事都可以藉著良好方法解決。

我們必須對歸回者重新界定其婚姻的概念。
基督教的婚姻是一個很大奧秘,以弗所書 5:32。
我們必須向他解釋 2人彼此相愛,但他們的愛不能靠他們自己來完成。
終究這是來自上帝恩典的禮物。
我們到教會去結婚因此聖靈將相愛的2人結為一體,人類無法靠他們自己達成。 馬太福音 19:6
我們必須告訴他們婚姻不能與他人分享。
婚姻生活是在上帝創造人類尚未墮落之前就賜予。這是最大的奧秘。
是一種方式2人來到上帝前,成為一體。
婚姻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然而人類需架構在丈夫和妻子,二而為一。

女人不是一台生產機器或供給男人享受的。
上帝賦予婚姻非常神聖和崇高神學,因此我們可以幫助他者發現美好的理由並來改變。


約伯的課題。
例如: 假設有人的職業是算命師或偶像的術士,或是販賣偶像,
或是行有罪的工作如賣淫,毒品交易….等,
回歸者必須去找一份新工作,從零開始新生活,甚至會因自己所做的行為受到刑罰....等.

我們必須了解,支持並幫助回歸者適應新生活。
我們不能故意忽視困境。
例如:我們可以支助這位曾為算命師(因為作為基督徒的他不能再繼續做這項工作)
研究社會關懷,心理學,某些與他之前所作相關的,
(給予解釋出幸運概念建立在現代心理學)但有所不同。
(其實沒有真正的算命師只不過是在說服人)進入教會越深入成為(經過長時間)祭司,牧師....等等.

如果有人之前是妓女該怎麼辦呢?
作為基督徒不能再做這份工作了。
我們必須為她找一個新工作。
我們不能只有指望她按照我們的教誨,還要實際上關懷照顧她。
我們不應忘記馬太福音21:31。


 涉及律法和罪行的問題。

神的寬恕,並不意味著回歸者對於他所造成的傷害的沒有任何義務了。
事實上,作為好基督徒,他必須悔改不僅在靈性上,但現實際遇也一樣。
他必須盡力恢復或彌補到最輕的傷害。
因為許多事情永遠也不可能恢復到原點。
撒該(路加福音19:8分)以四倍的錢歸還他曾以非法的手段斂財。
但是如果某人被殺害身亡呢?他又不能將他復活,
但他必須幫助受害家庭在金錢方面支助或其他方面的協助,並請求原諒。

關於父母親曾墮胎的呢?有些國家法律上是允許的?
我們必須向歸回者解釋即使是胚胎仍然是人,有靈魂,他們所做的是謀殺。
至少他們應該知道他們還有其他的孩子,他們必須為這個死去的孩子祈禱,必須持續傳達他們愛他。
現在不是討論墮胎的課題,但我提醒大家我們慶祝聖誕節不是為了聖誕老公公,
很不幸的是許多台灣人是如此認為,但馬利亞的子宮裡是什麼呢?
從時間的概念是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而不是某“東西”後來才成為神。
而另一位嬰兒施洗約翰,在母胎內仍然有神的恩典。路加福音1:41
所以至於已犯下墮胎的人將會樂意教別人以避免再犯下相同的錯誤,給予多一些孩子生命。


 不能讓回歸者被社會孤立。
成為基督徒,並不意味著他將放棄成為他國家公民身分,放棄他的朋友,不能享受生活。
成為基督徒並不意味著他進入軍事訓練營必須穿著特殊的服飾
(這是我在今年從某些教會得知此事,基督徒應該有特殊穿著...)

另一方來說,基督徒會更加快樂,對世界更加敞開心胸,他在每一刻將更喜樂,
他將能付出也懂得接受更多的愛。
甚至在開始時歸回者特別熱衷於此,良師/牧 師.....等, 應將他持守在現實中,在這裡和現在。
基督教幫助的人,不是人來幫助基督教。
在基督教和人類生活沒有任何矛盾與衝突。


 基督教是沒有國籍的,他的國家是天國,
但基督徒仍然生活在地球上,當然他們屬於特定國家特定國籍,
但他們必須愛他們的工作和國家。為他們的國家盡職服務。
好的基督徒可以屬於任何合法的政黨,並表明基督教在工作上誠實實踐共同的利益。

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完美的世界,當然很不幸地將有道德或國家的衝突,這被認為是人類的疾病,
即使從政治和哲學體系。
歸回者必須面對這些以智慧來應對和不斷的祈禱。


基督教的分歧是一個大醜聞對歸回者。
這是基督徒的悲劇。
他們將基督教歸向朋友,他們加入教會但後來他們發現許多其他教會和不同教派。
然後他們將茫然不知所措。
到底誰是對誰是錯?
如果從一個教派到另一個教派或許不斷的轉換,那麼可能失去他們的信仰,
最後他們心靈空虛失去信仰,應用在無神論。
所有的基督信徒必須採取嚴肅的態度認真看待。
只要我們分裂,回歸者將處於危險中。
分裂是我們的罪而我們都有責任我們必須向上帝祈禱並盡一切努力再次合一。


 人類深深感受到需要超越自我,整體性,和解,
以不同程度的表達對神的想像,與神的交流,祝福......等等,
特別是來自佛教的歸回者,他們嘗試冥想,涅槃......等等,我們必須給予他們更多。
基督教必須給予他們更好的基督徒靈修冥想,每個人都需要並履行超越且昇華。

我們不能只有行動,基督教不能僅僅注重良好行為和禱告會。
跨基督教的對話,可以幫助基督徒更了解關於“心禱”“異像”屬於非受造之光,
感恩禮是最奧妙臨在我們未來的世界.....等等,
因此每個宗教的“啟示”決不能被忽視而必須給予回歸者答覆,基督教神學以喜悅充滿他的內心。


從其他角度來看我們仍然必須尊重回歸者之前的宗教,我們不能嘲笑他以前的宗教生活,
因他所愛的人還繼續參予他之前的宗教。
相反的,我們必須向他解釋上帝仍然愛這些人,他們仍然有一些良善的事,這也是神的禮物。
終究這是一個奧秘,愛人的上帝給予我們的恩典讓我們能夠來相信,
但將來審判每個人則是根據他所行的,而不是根據他所信仰的。馬太福音25章這一點說明得清楚。


我們必須鼓勵歸回者持有良好的習慣從他以前的生活 (當然這並不違背基督教的信仰)

我提醒你這些文本:

“首先這些是普遍的證詞是真實的基督教傳教士的態度 對非基督宗教應該要真正的了解,
在盡可能的同情體諒…..該傳教士應尋求更高尚的部份在非基督宗教,
並運用它作為途徑達到更高的境界,事實所有宗教毫無例外地透露出人類最需要的元素是靈魂,
唯有基督教能夠讓人滿意,而且在他們的高等形態他們清楚地體現聖靈的運作。 ...。“
(General Conclusions" in The Report of Commission IV:The Missionary Message in Relation to Non-Christian Religions, Vol. IV of The World Missionary Conference, 1910 ( Edinburgh and London: Oliphant, Anderson & Ferrier;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 1910]), pp. 267-68.)


“我們歡喜來思考就是因為耶穌基督的光照亮每個人在其中充滿光輝,
我們發現同樣的光照照耀在不被認識祂甚至被拒絕之處。
我們歡迎每一位高貴品格非基督教的人或體系能更進一步證實父親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上,
無處不留下祂自己的見証。
( The Council's Statement" in The Christian Life and Message in Relation to Non-Christian Systems of Thought and Life, Vol. I of The Jerusalem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 ( New York and London: I.M.C., 1928), p. 410.)


 文化濡染。
改變信仰者不能連根拔他的文化。

上帝的話語,道,成為人類,並且口喻教導(不僅是口頭亦有奧秘)使用希伯來語和文化。
但後來教會使用希臘語言和文化表達真理的神。
教會是活的,是耶穌的身體,所以我們應盡可能表達基督教以改變信仰者的語言和文化。
這不是容易的,需要很多的愛,對基督教的深刻的理解和尊敬他者。
如果我們不去回答地方文化的問題,給予更好的答案,
然而回歸者將會面臨很大的問題因為他總是與過去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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