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charist 供奉聖事(第六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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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主上帝在祂的國度中記念我們眾人,恆常 如是,從今日到永遠,世世無盡。」這些話,這些紀念,伴隨大入祭式以及其中的祭獻。輔祭攜入祭品時就會宣 布以上這些話,主禮司祭導引祭品到會眾當中,會眾會應答主禮的紀念禱文。

「願 主上帝記念…」這個記念,可說是將每個件事都與上帝的紀念連 結在一起,是一種希望上帝能夠「記得」的祝文,架構了教會所有崇拜以及它全副生命的 情感。在聖餐聖事中,基督要求我們要:「…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後面會有單獨一章講述紀念聖事),教會持續地,幾乎是每一天、每個小時,都在「慶 祝」某項事件、某位聖人的「那個時刻」。所以教會每天的「聖紀念日」真正的含義以及所有的事奉,就在這個「特定時刻的慶祝」上,在這個持續的紀念上。

而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要問:「這個紀念的本質是持續在什麼樣的事物上?」就因為我們的神學教育中完全不對這個問題提出任何解答,相形之下因 而更加重要。那麼是因為他們唯一的評斷標準就是「科學方法」,所以紀念這個概念對於這種神學來好像已經夠客觀的了,好像是已經臣服於主觀論與心理學論了 嗎?將教會信仰當做一個「客觀的」教義,所以凌駕所有「文本」、紀念甚至經驗之上的詮釋與重建,就完全沒有地位了嗎?無論情況如何,紀念對於教會的生命、 祈禱與經驗來說,都是十分基礎的。奇怪的是,這種神學上的忘卻,導致崇拜朝向「心理研究」發展,像一朵美麗的花,盛開在約化成外在的「圖像式」象徵主義 上,對於真正的崇拜參與的理解造成莫大的阻礙。如果就一方面而言,禮儀的「紀念」,也就是對於若干事件「若干時刻的慶祝」,到今天完全被視為一種對於該事 件在心理上與智識上的「意義」理解(這會不可避免地煽動其「象徵主義」的發展),再加上另一方面,如果祈禱中的紀念,跟代替另一個人祈禱意義是一樣的話, 當然我們也就會遺忘紀念真正的意義,而這在教會中一覽無遺。我們之所以會忘記,是因為神學本身根植在經驗與記憶的程度,遠遜於其在「文本」上的紮實程度。 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須要先回憶起上述的意義,才有能力了解紀念在聖餐祭獻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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