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charist 紀念聖事(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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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 對這個問題,雖說有數百本專著為文討論之,但遺憾的是無論是學術論文或禮儀性研究皆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答案。在此各位又能夠再次目睹我所多次提及 的,方法論的不足之處。因為它們支解了聖餐祈禱,導致最後也就等於支解整個禮儀,使其成為片段,在不與整體產生聯繫的條件下單獨去進行研究與詮釋。這種不 充分的治學方式就在把聖餐禮詮釋為紀念的理論上特別顯著,因為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這個方法骨子裡的「簡化論」,把單一「時刻」連同整個聖餐禮的了解,窄化 並扭曲到何種程度,因此我們必須在這「簡化論」上面多加著墨。如果我們不能首先克服這種謬誤的說法,就無法「突破」去了解深刻嵌入教會體驗中、將聖餐禮作 為紀念聖事的真正意義。因為數百年來這個簡化論似乎已經被視為一件不證自明的事實。

一 開始這個簡化論包含了把紀念的理解與定義當作一個 「聖化」的指涉。也就是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建立起的這個聖餐聖事,把餅與酒轉變為基督的體與血。這 個轉變的力量,這個聖事的「真實性」,在此都歸因於紀念。這個紀念是聖事真實性的「原因」,就像在最後晚餐的聖事制度,是紀念本身真實性的原因一樣。

在 西方關於聖餐變體的教義中,我們發現了這種簡化的「純粹」形式。藉由基督的祝聖禱文(words of institution),也就是基督在最後晚餐時所宣佈,後來被司祭在主持聖餐禮時模仿的說詞:「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但是當這些話被定義 為「聖化的」,結果成為聖事中必要而充分的要素,最後晚餐的聖餐紀念就被簡化到這些話語上了。

形 式如此極端的這種簡化,同時被正教與更 正教神學家所拒斥。但是他們會予以拒斥的也不過就是極端的案例罷了。至於在主要重點也就是把紀念簡化為祝聖 這方面,我再次重複,依舊是在進行聖餐祈禱這個部份的詮釋時,單一且貌似顯而易見的背景元素。譬如在東正教方面,儘管我們的神學家毫無異議地確信並非「祝 聖禱文」而是呼求詞,也就是呼求聖靈降臨的祝禱文,完成了聖餐聖禮的轉變,但是確實屬於祝聖禱文的一項特殊「隔離」作法,在許久以前引進後就在每一處照樣 實施。所以,一般在主禮司祭接受這的奧秘,也就是「低聲唸誦」感恩祈禱的祝文時,只有這些祝聖文,而不是呼求詞,被大聲唸出。所以在宣讀祝聖文時,主禮 (或輔祭)先以手指向聖餅,好像要強調這個特質、這個時刻的排他性一樣。最後在兩樣「祝聖」元素—就是聖餅與聖爵—都已宣讀後,會眾嚴肅地回答阿們,一個 在崇拜中總是擁有「聖化」意義的詞語。

就 更正教而言,雖說一般而言它亦駁斥聖餐聖禮上任何客觀的變化,作為必要以及稍微「具有魔力的」 元素,而且把轉變的事實寄託於在領聖餐者的個人信 心,而非禮儀元素上,可是發生這個「駁斥」的範疇還是在相同的簡化當中,因為他們不是把問題擺在最後晚餐與聖餐禮之間的關聯,卻是放在教會裡頭這個關聯的 「實際性」、「真實性」上。

這 種作法所隱含的不足與傷害在哪裡?為什麼我們要將之定義為一種簡化?當然,最重要的是為了我們的信心與生 命,有關最後晚餐的聖餐紀念問題,而因此 也是聖餐與最後晚餐的關聯,貶抑為一個關於如何而不是什麼的問題:最後晚餐的這個制度如何在聖餐禮「發揮作用」,而非基督在祂受到背叛、釘上十架與死亡之 前,於祂塵世間的最後一件牧職當中成就了什麼。

換 句話說,這個簡化在此就是以一件衍生物來代替主要的議題。無疑這個替代是衍生出來的, 與另一項完全不深刻的簡化有關,雖說與這個簡化同源的方法 中,其神學根源不再只是聖餐而是基督完整的拯救工作,而簡化是由這裡所「支解」出來的。基督為了我們,和我們與各各他的救贖獻上自己:被釘上十架、受難、 死亡。這犧牲的鑑別,根植於經院派神學與其所有支派。根據教會教導,固然在聖餐禮中教會「昭告主的死亡,宣任祂的復活」,各各他與聖餐禮的關係,也因此是 各各他的犧牲與聖餐禮的關係,被基督「在[祂]受難以前」(路加福音22:15)所完成,然而卻簡化成把聖餐禮僅僅詮釋為完全排他的單一事件。根據這樣的 詮釋,基督在最後晚餐時建立了聖餐禮作為一項聖事的紀念,為了祂在十架上的犧牲,祂帶走這世界的罪惡,這是因著祂的犧牲與死亡才得以救贖的。一次在各各他 被獻上,這個犧牲在聖餐禮中、在我們的祭壇上,被永遠的「實現」了,為著我們並替代我們,它被獻上並且早已被獻上。

就 如大家知之甚詳 的,最後晚餐的這個聖事的確認,以及聖餐禮連同各各他的犧牲,導致更正教徒與聖餐的犧牲特質分道揚鑣,一如他們不認同這個教義的獨 特性、不可重複性、以及一次永遠被基督獻上的犧牲有任何「充分性」。在我們這些正教信徒中,這種說法已經入侵我們的修院神學系統當中—儘管不具備西方神學 在詮釋上固有的「原型」極端,在儀式與祈禱方式方面多多少少受了影響。但是最嚴重的,是它過份渲染了禮儀的象徵性詮釋,這是我在第一章重複提及的研究主 題。

對 於這些「簡化」,我們最終需要談及的,就是它在神學與教會生活雙方面,不論是教導聖餐禮作為犧牲,或者教義上把它當作參與共榮的 聖事,皆已導致幾 乎全面的決裂。在我們的修院神學中,這兩項教義可以說是並存的,但卻沒有任何內在的關聯。拿我們毫無疑問反映出神學的禮儀實踐來說,聖餐犧牲與聖餐共融被 我們視為兩種完全不同的「關鍵」。所以舉例來說,神學家與本堂神父,甚至是「屬靈生活」的導師都教導信徒說,一個人能夠(而且看來是非如此不可)參與聖餐 -犧牲禮,但是不參與聖餐-共榮禮。他可以出席、祈禱、獻上聖禮、領取剩下的餅(antidoron—指浸洗信徒領過聖體後,聖餅剩下的部份—譯按),甚 至只要「請求」舉辦一到數次的禮儀就好。之所以可以這樣做,是因為在會眾的虔誠意識當中,長久以來共融都未與作為犧牲的聖餐連結,而將之完全置於附屬於 「律法」之下的地位:也就是個人「屬靈需求」的律法—聖化、協助、安慰等,當然也就相對會關係到個人是否已「準備好」或是「尚未準備好」的問題。

我 再次重複,所有的這些簡化,其來皆有自,並根植於一項神學系統、一件禮儀性科學中,於是把聖餐禮的研究與詮釋基礎,放在與祈禱律相反的、與所有組 成聖餐慶祝的部份都是互為附屬的教會所有完整性祈禱背道而馳的、以先天準則(處於聖餐禮本身及其自我「見證」之外的準則)為名的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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