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融與他性 ── 進一步探討「人格」與「教會」

Communion And Otherness – Further Studies in Personhood and the Church

By John D. Zizioulas

第一章

身為「他者」:「他性」的存在論


ON BEING OTHER: Towards an Ontology of Otherness

導言

在神學的探討中,「他性」是一個重要的主題。
無論涉及到上帝、人性、或是其他一切被認為存在的事物,
身為「他者」,多少意味著,當我們做自己的同時,除了 是自己之外,我們什麼都不是。
與此不可分的,是「自由」這個主題。
自由,不只侷限於心理學與道德方面的領域
(也就是傳統上那些關於「自由意志」的概念,還 有如何做出合乎道德的決定);
自由應該與「存在」這個基本問題相關。
作為「他者」和做一個自由之人是存在性(ontological)的問題,
也就是說,自由的做自己,和不讓自己成為其他人物,兩者是同一個事實的兩面。


在當代哲學當中,「他者」的問題已具有很大的影響力[註一]。
在二十世紀年間,它引發了現象學(phenomenology)、存在主義 (existentialism)等哲學學派的熱烈興趣,
並且在哲學家布伯(M. Buber)、勒維納斯(E. Levinas)的思想中達到巔峰,
他們將「他者」的概念,變成哲學討論中的關鍵主題。
事實上,它深深影響了柏拉圖對話錄(Platonic dialogues),尤其是其中的巴曼尼得斯篇(Parmenides)[中譯註一],
也影響了亞里斯多德,甚至是前蘇格拉底(Pre- Socratics)哲學家們。
由此可見,它與古希臘哲學本身一樣古老。
那些沒有直接或間接涉及此主題的討論,幾乎都不能稱得上是真正出色的哲學。


在神學領域當中,不可能對「他性」這個主題漠不關心。
正如我在此文中想表達的,「他性」這個主題,深入貫穿了教父神學(Patristic theology)和一般教義。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性」這個主題,當今仍存在於許多基督宗教盛行的地區,
直接或間接的,出現在修道者的經驗和對話當中。
首先,這是一個基督宗教內部的問題,當我們論及「共融」、「共同體」和「個體」之間的平衡,
或是「單一教會」和「多個教會」之間的平衡等議題時,這個問題就浮現了[註二]。
對於一個厭倦了個人主義和僵硬體制的基督教世界而言,「共融」似乎撼動了它其中敏感的和諧。
然而,如果「共融」概念不受「他性」概念的制約,就會產生許多問題。
當代神學的迫切任務,就是將「共融」與「他性」的意義,在根本上巧妙地連為一體。


在文化的層次上,「他性」這 個主題也有顯著的重要性。
現今文明社會中,對於彼此差異的尊重,漸漸成為倫理準則的中心。
這種現象常與數個世紀以來,坐擁威權的傳統規範相衝突,也產生一些問題,
因為它可能導致個人主義,此種現象也使得現代人無法得到完整的幸福。
如果「他性」與「共融」無法相互制約,它將難以創造一個合宜的文化。
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在倫理的立足點上,「他性」和「共融」都無法單獨成立,而必須與存在的真相相聯。
「在我們的社會當中,『他性』可否被人接受?是否為大家所嚮往?」
關鍵議題不應僅止於此 ---- 社會上的倫理準則不是永久的 ---- 關鍵議題應該是,
對於某個獨一無二的存在和所有的存在而言,它究竟是不是一個必要條件。
此為「他性」的存在論(ontology)所探討的問題,這也是存在主義的啟示神學不得不涉及的問題。


下文裡,將從基督教信仰之基礎概念出發,以不同角度,探討「他性」的問題。
在這些觀點當中,「他者」將被視為上帝本質的存在性要素,
無論在其固有存 在性或「實際(economic)」存在性中(其中包括了基督和聖靈的位格和德行),
「他者」也將被視為創世本質、人類現況與末世命運本質之存在性要素。


[註 一]M. Theunissen, the Other (English trans. by C. Macann), 1986, p.1: ‘the problem of the Other has certainly never penetrated as deeply as today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philosophical thought’.

[註二] 關於此,我已經在我的著作Being as Communion, 1985, passim當中全面討論過。

[中譯註一] 柏拉圖對話錄之一,也被視為最難理解的一篇。
對話內容為當時兩大哲學家 Parmenides 與 Zeno of Elea的會面,以及年輕的蘇格拉底。(參考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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