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格性與存有:一.1.古希臘羅馬思想中的「位格」概念

位格性與存有

我們這個時代中最重要的理想,或許便是對於人的「位格身份」(personal identity)的尊重。
無論當代人文主義試圖在哪一方面彌補基督教對於人類尊嚴的關切,它們都已成功地將位格這個概念自神學中切離,
並將它與道德自主性的理念結合,或是連接於純粹人文主義的存在哲學。
於是,雖然位格與「位格身份」被現代人視為至高無上的理想,並廣泛地得到討論,
卻沒有人願意承認位格這個概念不僅在歷史上與神學密不可分,就存在而言(existentially)其實亦是如此。
在這份篇幅有限的研究中,我將試圖闡明:位格的概念與教父神 學及教會論密切相關,而且它們之間的關連是牢不可破的。
將位格同時視為概念與生命實在(living reality),純粹是教父思想的產物,
如果缺乏教父思想的支持,位格性(personhood)的深層意義不僅難以被人理解,也難以獲得證成。


一、 從面具到位格(person):位格性本體論的誕生

1.古希臘羅馬思想中的「位格」概念:外於本體,缺乏實質(hypostasis)*

許多作者認為古代希臘思想在本質上是「非位格的」(non-personal)。
在Plato哲學中,每一個具體而「個別」(individual)的東西最終都指向抽象的理念(idea),
理念是這些東西的基礎,它們也因為理念而得到證成。
而在另一方面,Aristotle哲學所強調的則是具體與個別,它為位格這個特定概念提供了基礎,
但卻無法支持恆常、持續或「永生」等觀點,
因為 人的整個身心實體(psychosomatic entity)並無法讓位格與人的「本質」(substance,οὐσία)相結合——也就是說,
位格並不具有真正的本體。
換句話說,在Plato思想中,person是一個在本體論上不可能的概念,因為人的延續性必須仰賴靈魂,
但靈魂卻不會永久與具體、「個別」的人結合:靈魂雖然是永生的,但它可以藉由輪迴,
與另一個具體的身體相結合,而構成另一個「個人」(individuality);
而在Aristotle思想中,位格也被認為是一個在邏輯上不可能的概念,
因為Aristotle認為靈魂與具體、「個別」的個體是不可分割的:人是具體的個人,
但只有在他的身體與靈魂繼續相連時,他這個人才能夠繼續得到延續,而死亡既然切斷了身體與靈魂的連結,
便也完全而具決定性地裂解了具體的「個人」。

因此,由於希臘思想中的這些深層因素,希臘哲學無法將永恆性賦予「個人」,
也無法將位格視為一個絕對的概念,而發展出真實的本體論 (ontology)。
古希臘思想深切服膺於一個自己所設定的基本原則:在最終意義上,存有(being)乃是一個統一體(unity),
並不具有存在事物的多樣性,
因為所有存在的事物都與那「一個」存有具有「親屬關係」,
它們必須將自身的存有歸結於那「一個」存有,它們與那「一個」存有之間具有必然的關係,
而在另一方面,一切的「殊異」與「意外」也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被視為向「非存有」(non-being)的位移,
是從存有敗壞或「墮落」。

這種本體論上的一元論,是希臘哲學自始便具有的特色,這種一元論將希臘思想導向了宇宙(cosmos)的概念,
其意指存在事物彼此之間的和諧關係。
即使是上帝,也無法脫離這個本體論的統一體,也不能自由地站在這個世界之前,與它「面對面」地展開對話。
無論依照Plato〈蒂邁歐篇〉(Timaeus)中的創造論、 斯多葛(Stoics)的邏各斯哲學(Logos)、
或是Plotinus〈九章集〉(Enneads)中的「流出說」(emanations),
本體論的必然性都將上帝綑綁在世界,也將世界綑綁於上帝。
希臘思想以這種方式創造了一個完美的「宇宙」概念,既統一又和諧,這個世界充滿著內在的動力與美學的豐富性,
有真正的「美」與真正的「聖」。
然而,在這樣的世界中不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事,也無法發揮自由——這個對於存在而言絕對而不受限制的要求,
因為凡是威脅到宇宙和諧,而無法被聚合所有事物,並將它們帶向和諧與統一的「理性」(logos)所解釋的,
都是該被駁斥並譴責的。對人來說也是一樣。

人在這個和諧而具有理性的統一世界中的位置,是古希臘悲劇中的主題,
而也正是在這裡,位格 (person,πρόσωπον)這個詞彙開始為古希臘人使用 (難道這只是巧合嗎?)
當然,即使在劇場生活之外,古希臘人對於這個詞彙也並不陌生,
就「解剖學」上來說, 它的意義是指「顱骨以下」的頭部部位。
然而,位格這個字是如何/為何與劇場中所使用的面具(mask,προσωπεῖον)這個字相結合的呢?
演員的面具和人的位格又有什麼關連呢?
難道只是因為面具以某種方式讓人聯想到真實的位格嗎?
還是位格一詞的兩種含意之間,還有更深層、更值得我們深省的關連呢?

在劇場中所上演的,往往是人類自由與一個完整、和諧的宇宙之理性必然性之間的衝突,悲劇特別是如此,
人類自由與宇宙必然性的衝突是古希臘人理解世界的方式,而在劇場中,這種衝突被以戲劇化的方式呈現出來。
正是在劇場中,人類奮力地試圖成為一個「位格」,試圖抵抗和諧的統一體,
不讓它迫使自己僅僅成為一個理性、道德的必然性,
正是在劇場中,人類反抗眾神、反抗命運,他們在那裡犯罪、僭越,
也在那裡不斷地學習到:他們既無法全然擺脫命運的枷鎖,也無法持續傲視神明 (hubris)卻不受懲罰;
更不可能犯了罪卻不自食其果。
結果,他們悲劇性地確認了一種觀點:世界並不是為人存在的,人才是為世界而存在的,
這種觀點在 Plato的〈法律篇〉(Laws)中有著最典型的表述。17a
人的自由是受限的,或者我們甚至可以說:由於「受限的自由」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詞彙,
所以人事實上是根本毫無自由可言的。
於是到了最後,人的「位格」也不過是「面具」,沒有承載他真正的「實質」(hypostasis),也沒有任何的本體內涵。

這是「prosopon」*這個詞的其中一個面向與概念。
在此同時,prosopon也代表著那個戴著面具的人——演員,
甚至也包括觀眾——得到了某種程度的自由、某種特殊的「實質」,以及某種身份,
而這些,都是那個他身處於其中的理性、道德而和諧的世界所拒絕給他的。
當然,同樣的人拜同樣的面具之所賜, 也會嚐到反叛的苦果,但他也因為這個面具而成為一個位格(即使時間很短),
知道什麼是作為一個自由、獨特而無法重複的實體(entity)而存在。
所以, 雖然面具與位格的關係是悲劇性的,但它們兩者卻並非無關。
在古希臘世界中說某人是位格,代表著他在自身的存有(being)上增添了某些東西,
「位格」並不是他真正的「實質」,「實質」指的基本上仍是「本性」(nature)或「本質」(substance)。
要到好幾個世紀之後,希臘思想才會抵達下一個里程碑:將「實質」等同於「位格」。


在探究古羅馬思想中的「位格」概念之後,我們也可以獲得相似的結論。
專家們曾經辯論過希臘對於πρόσωπον一字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羅馬對 於persona一字的用法,
也討論過persona這個字是源自於希臘,或是源自於其他地方。
然而,撇開這個字源學上的問題不論,我們還是可以發現至少在一開始時,
羅馬人對於這個字的用法和希臘人並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就人類的意義來說,羅馬的 persona比希臘的πρόσωπον更傾向於意指具體的個人,
但在社會意義及後來的法律用語方面,persona這個字則一直和希臘的πρόσωπον和προσωπεῖον一樣,
具有劇場「角色」(role)這樣的模糊意義:persona是人在社會及法律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
無論從集體或個體層面來看,道德上和「法律」上的位格,都和位格的本體論毫無關係。

對於位格的這種理解,是以一種非常基本的方式,與古羅馬的人(man)的概念相聯繫在一起的。
羅馬思想基本上是組織化與社會化的,它所關切的不是本體論, 也不是人的存有(being),
而是人與他人的關係,以及人構成組織、簽訂契約、建立社團(collegia)、在國家之中組織人類生活的能力。
因此我們又再一次看到,位格性(personhood)並不具有任何本體內涵,
它只是被增添在具體的本體存有之上,以便讓同一個人可以被許可去作許多不同的 prosopon所做的事情
(我們知道,如果沒有得到「許可」,羅馬人在心理上可是會十分不安的),
簡言之,位格性讓一個人可以去扮演許多不同的角色。
在這裡,我們也又一次看到:自由與非預期之事乃是與位格這個概念不相容的。
自由必須由團體來執行,或是在終極意義上由國家來執行,
因為國家是組織化了的人類關係全體,它決定了自由的邊界何在。
然而同樣地,就像我們在希臘的πρόσωπον和προσωπεῖον上所觀察到的那樣,
羅馬的persona也同時表達了對人類自由的否定與肯定:作為persona,人一方面要讓自己的自由臣服於組織全體之下,
卻也在另一方面給予了自己一個嘗試自由、肯定身份的工具與可能性。
身份(identity)是人的概念中最重要的一部份,是讓人與其他人有所區隔,並使他是他自己的關鍵所在,
保證並提供身份的是國家,或某個組織全體。
即使國家權威遭受質疑,而人民起而反叛,但要是他們不因此遭到懲罰,他們仍會向某個法律、政治權威,
或向某種類似於國家的概念提出訴求,要求它給予他們新的身份,並肯定他們的自我(selfhood)。
不瞭解羅馬的persona概念,便無法瞭解當代人的政治化,也無法瞭解現代社會學的興起。
這是我們文明中具有壓倒性的西方心靈特徵,也是persona與希臘προσωπεῖον概念的結合。


以上是古希臘羅馬世界對於位格性 (personhood)概念的看法。
給人(man)一個稱為位格(personal)的存在面向,乃是古典世界的榮耀。
然而它的弱點在於:依據它的宇宙論架構,這樣的存在面向並無法在本體論上得到證成。
Προσωπεῖον和persona雖然依舊指向位格,
但古希臘羅馬人有意識地提醒我們:我們不能、
也永遠不應將這個位格面向等同於事物的本質或人的真實存有(the true being of man),
與人類存在本體內容密不可分的是其它力量,而非位格性的品質。
在一個「自明其理的宇宙」及「和諧的國家」的宇宙論架構中,古希臘羅馬人必須有意識地維持著這樣的觀點。

那麼,我們最終又是如何將位格與人(man)的存有相結合的呢?
自由要如何與這個「世界」結合?
具體的人是如何被視同為自由的產物?
人最根本的存有又是如何被等同為位格的呢?
為了讓上述命題成為可能,兩個基本前提是必要的:
(a)宇宙論上的根本轉變,將人和宇宙從本體論的必然性中解放出來;
(b)形塑對於人(man)的本體論觀點,讓位格與人的存有結合,與人永恆長存的存在,及其真實絕對的身份結合。

第一項前提可由基督教和聖經提供,但第二項前提則只能由希臘哲學及其對本體論的關注來完成,
而希臘教父正是能夠結合兩者的那群人。
他們具備珍貴的創造力而不負其希臘精神,並為歷史留下了具有絕對性的位格概念。
雖然這個概念依舊感動、影響著現代人,但他們基本上卻早已拋棄了希臘教父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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