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肉身應該隸屬於心神

按大自然的秩序:肉身應該隸屬於心神,不是心神該隸屬於肉身

我們隨聖神的邀請,舉起眼目,伸出雙手朝向星空讚美上主,這確是一種優美的祈禱姿態。
倘若聖神啟引我們如此作祈禱,我們應該隨從;
不然的話,就不該思量作何姿態;
因為任何身體姿態應都隸屬於心神,不是心神該隸屬於肉體。
耶穌升天一事便指出這點。
耶穌依照祂的上主性而言,從來沒有離開過上主,也不可能和上主分離。
但在世時,一到了要回歸父的時刻,祂便帶著肉身,在人性內回歸父那裡去。
是的,祂具有三位一體的上主的威能,在聖神的能力中,在人性內回歸于父。
這個奧跡用祂上升高天的形象,很恰當地表達出來了。


這本書上所描述的,那些慷慨獻身追求心神之愛的人,所經驗的物質與精神之間的正常關係,也與此類似;
不過略遜一籌而已。
縱使靜觀者自己或許沒有清楚地察覺,然而他的肉身必定受到心神意境的影響,
因為,他收斂自己操作時,他的身體或許正在消閒,驟然貫注起來。
心神的內在警覺影響其身體的外表儀姿,使它適得其和。


人體具有直立的尊嚴,他面向星天不同於其它的獸面向下土,他原是上主創化工程中最傑出的。
那使他嚮往天上的、尊高屬性的命運,流露在面向高天的品貌上。
不過,須注意,我願說的是:人的「心神」向著上主,並非他的形象。
「非物質」的靈體難道能像物質東西一般被駕馭著朝這邊或那邊嗎?
斷乎不然。


為此,要小心:不可按字面意義去注釋屬靈的事。
我們不得已取用「向上」、「向下」、「內」、「外」、「在後面」、「在前面」、「左」和「右」等詞,
因為不管我們所談的是如何屬靈的事,我們終究是人,我們不得不採用人類通用的言詞以資溝通思想。
人的言語屬物質領域,因為言語導源于人世的經驗,又是用血肉的唇舌說出來的。
難道這就意味著那些言詞必須憑字面意義去瞭解嗎?
當然不是。
因為有靈的人,能超越字面的直接指謂,去把握這詞在另一層次上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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