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儀式(FUNERAL SERVICE)

永恆的生命(The Everlasting Life)

我們應該要深入探討關於「永恆生命」的問題,檢視那個給予「永恆生命」的「光之泉源」,
這個永不枯竭的「光之泉源」給予我們知識,幫助我們在真理中 建立信仰。
我們所信仰的,是永恆的、活生生的上帝,而這個上帝,就是我們永恆生命的泉源。
如果沒有活生生的上帝,我們的永恆生命也會失去價值。
人類的內心深處(conscience)是如此堅定的信仰著這個真理,這是與生俱來的,
無論是生命的外在或深層,都不需要藉助任何身體上或精神上的輔助,就能自然升起這樣的信仰,
除非施以後天的破壞,才會使人類失去信仰。
事實上,無神論者就是例子之一,他們頑固的堅持一種毫無根據的假設,也刻意保持知識上的絕緣。
這也證明了,上帝的存在與永恆的生命無法被任何新的知識理論、藝術或科學所取代,也無法被摧毀。


古典的理論證明了宇宙的「存在」與「存在的目的」,也間接支持了「上帝的存在」。
很顯然的,如果能證明鐘錶裡面複雜的力學機制的存在,就等於是證明 了鐘錶師傅的存在。
如果沒有詩人的解說,我們就無法完全瞭解詩的意義,同樣的,如果沒有造物主的心靈,我們將無法了解世界存在的目的。
「因果定律」明白指出了人類的理解力和推理能力,藉由「因果定律」,人類的心靈可以推理出明確的結論。
十八世紀的哲學家康德(Kant)對於上帝的存在提出了倫理學上的證據,
他宣稱有一個永恆的審判者會依據人們的德行和一切行為來給予賞罰。
對康德而言,上帝是一種永恆的存在,祂依據「人類自由意志」下所做的行為來做賞罰,
這個事實也是「人類心靈」存在的有利證據。
正如聖保羅所言:


「Because that which may be known of God is manifest in them; for God hath shewed it unto them.
For the invisible things of him from the creation of the world are clearly seen, being understood by the things that are made,
even his eternal power and Godhead; so that they are without excuse.」(Romans 1:19-20)


聖經當中提到的耶穌基督的生命與教導,對「永恆的生命」提出了最強有力的主張。
耶穌基督畢生的教導都以「上帝」與「永恆的生命」的存在為先決條件,
並且以「人類可以永遠分享上帝與永恆的生命」的思想貫穿教理,這也是許多聖經章節強調的思想,
事實上,除了耶穌基督,還有初期教會與宗徒們,都十分強調此信仰內涵。
宗徒保羅是這個思維的先驅,他認為「永恆的生命」是信仰上帝的必然結果,也是我們的希望。
在路加福音中,那個年輕人所提出的問題:「What shall I do to inherit eternal life」(Lk.10:25)不但指出了堅定的信仰,
也表達出對永恆生命的強烈渴望。


虔誠的基督徒對於「永恆的生命」懷有強烈的信念,所以,對他們而言,活在世上和死亡之後是沒有分別的,
事實上,世間的生活和死後的生命是緊緊相連的。
宗徒保羅以這段話向我們保證:「For to me to live is Christ and to die is gain.」(Philippians 1:21)。
我們只有一個教會,教會將世上的人與離世的弟兄姊妹結合為一。
教會就是「一」,因為,耶穌基督就是「一」,祂是教會的頭,也是「聖三位一體」 的第二位,
我們所說的「活生生的上帝」,並不是一位只與過世的弟兄姊妹同在的上帝,
而是一位與所有人(無論活在世上或者已經死去)同在的上帝,祂活在世 間,也活在天上。
人類的靈魂將永遠不死。
一旦我們信仰了耶穌基督,成為教會的一員,就永遠是教會的一份子,耶穌基督也將永遠在祂的國度中記得我們。
靈魂的本質是「純淨的靈」,靈魂將永遠存在,不會消失。
唯一不確定的是,靈魂將永遠與上帝同在?或者,靈魂將永存但是不與上帝同在?
他會「unto the resurrection of life」還是「unto the resurrection of Damnation」(John 5:29)?
事實上,靈魂的命運究竟是如何,上帝在某個「特定的時刻」會針對每個人在世間的行為做出審判,
而這個「特定的時刻」就是人類的靈魂與肉身分離的時刻,即「死亡」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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