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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嗜好

現代人生活的速度非常快,常要短時間之内處理很多問題造成很多人的壓力。大家一直尋找排解壓力的方法。有人玩電動,有人收 藏不同有趣的東西云云。很有趣的是,宗教信仰也能成爲愛好。不同的宗教有有趣的儀式,複雜的神學(佛學),神職人員奇特的衣服等等。在任何宗教裏可以找到 有趣,好玩的東西。然後可以把這些東西當作自己的愛好,比如收藏教會音樂的CD。可以把整個宗教或其某個東西當作自己的嗜好。問題在於這樣的決定是否適合 宗教本身的内在邏輯?

對早期的基督徒來説宗教成爲一種整體性的世界觀。他們並不認爲離開教堂時就可以變成“一般”,“正常”的人與其他非信 徒沒有兩樣。也沒有覺得宗教是某種種消磨時間或排解壓力的工具。不能只星期天的時候,才覺得自己是基督徒。也不能在教堂裏的時候才當信徒。宗教信仰不是帽 子。我們出門時不應該把它留在家裏。

宗教禮儀並不是戲劇表演。儀式很漂亮但其漂亮不應該讓信徒忘掉宗教的内容。如果我們把宗教當作自己愛好以爲可以利用它排解我們的壓力然後覺得自己是基督徒我們自己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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