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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charist 第一章-聚會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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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是「會眾的聖事」,基督來到,並「把散居各地的神的兒女招聚成為一體。」(約翰福音11:52)
從聖餐禮儀式開頭的地方,就是上帝新的子民的一個宣言與實現,由基督所聚集,聚集在基督的裡面。
我們必須透徹了解到,前來聖殿的意義並不是在於個人有祈禱的需求,而是為了要如同教會般地聚會。
一所看得見的聖殿本身象徵那不是由人所造的殿。
因此,「如同教會般地聚會」是現實中的第一項禮儀性演示,是整套儀式的基礎。
如果這一點不先了解,也就無法進一步了解儀式後面的部份。
當我說我要上教堂,意思是說我要去加入那個由信徒按照秩序所組成的聚會,跟他們一起,組成了教會,
就是為了要變成我受洗那一日的樣子—一位成員,在這個字詞所能表達的最高極致範圍內,隸屬於基督的肢體。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每一個人都是作肢體的。」(哥林多前書12:27)
我去宣示與實現我的成員身份,在上帝與世界面前去宣示並見證天國的神秘,這國「已經掌權」。


這國已經、正在掌權,就在教會中,這就是教會的神秘,就是基督肢體的神秘。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我就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 18:20)
這個教堂聚會的神祕性並非在於有「多少」有罪的或是不配的人出現,而是基督的肢體。
有多少次我們去教會是為了要得著幫助、力量或安慰?
同時我們也忘了我們就是教會,忘了我們就是構成教會的元素,忘了基督就在祂的成員當中,
而教會不在我們的外面或是上面,但卻是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我們裡面。
基督教不會賦予個人完美的可能性,但是卻首先呼籲並要求基督徒成為教會
—「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神的子民」(彼得一書2:9)—去彰顯並宣認基督的臨在,以及祂在這世上的國。


然而教會的神聖性並不是我們的神聖性,這神聖性是基督的,
因為「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為的是…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教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以弗所書5:25-27)
同樣的,聖徒的神聖性也是這種聖潔的彰顯與實現,與我們每個人在受洗當天所領受的神聖性,
以及被呼籲要發揚光大的神聖性,是一樣的。
但是如果我們不先將它當成一件恩賜、作為在我們裡面祂經由聖靈的臨在這樣地去擁有,我們就無法在神聖當中成長。
這就是為何早期的基督徒都稱為聖徒的原因;
這就是為何「如同教會般地聚會」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首要義務和責任。
我們已經獻身於此項任務,直到我們自己將它自身上卸下,這個任務才會解除。


在古代,那些沒有適當理由而未參加聖餐聚會的人,是要被逐出教會的。
理由是既然他們要服事基督,形成祂統合肢體的一部份,而這部份又是必須在禮儀中表現的。
我們再重複一次,聖餐禮,不是「其中一門聖事」,或是其中一項服事而已,
而是教會及其力量、神聖性、完整性的展現與成就。
只有參加教會才能讓我們發揚並實現我們被要求要成為以及要做到的。
教會,在聖餐禮中聚集,甚至是當只有「兩三個人」,也同樣是基督肢體的彰顯與實現。
也唯有那些聚集的人參與,譬如作為基督肢體與血的聖餐領受者,因為領受者才是藉由眾人的聚會去代表基督的人。
沒有人可以從不參與,除非是在教會裡、在聚會裡、在神祕的統合裡、在我們構成基督肢體的地方、
在這個我們可以無可指責地稱上帝為父的地方、在這個我們能夠作為神聖生命的參與者和領受者的地方,
他的神聖性被賦予、被委任,否則沒有人的神聖性是「適當」或「足夠」的。


現在我們同時代的某些「個人」,在事奉的任何時刻進入教堂,他們褻瀆聖餐禮的精華到了什麼樣的程度,
應該是非常明顯了。
一個人如果這種態度堅持自己的「個 體性」與「自由」,他不會知道也不會發現教會的神秘;
他不參與聚會的聖事,也就等於沒有參與耶穌基督神人二性統合之中,分裂與罪惡的人性本質得以重新統合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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