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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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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5 週二 201014:23
  • 贖罪祭的儀式有什麼意義

贖罪祭的儀式有什麼意義
在幾項常受到誤解的觀點上,補贖可說排在前幾名。
我想我不需要多說,各位一定聽過很多人告訴你們說,你們一定得要 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
最後的結論就是唯有血才能洗淨這些罪過。
現代的幾位學者(如Hofious , Janowski, Karakolis,等..)卻發現到,
贖罪祭儀式的意義其實就如最初的教會所體驗到的一樣,並非神給人的懲罰,而是神給人的贈禮。

我來解釋一下,其實誤解的來源是從舊約開始。
在利未記第四章中提到,如果人犯了罪,他應該買一隻羊羔:

Leviticus 4:29他要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然後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殺贖罪祭牲。

Leviticus 4:30 祭司要用指頭取一些羊血,抹燔祭壇的四角,其餘的血都要倒在祭壇腳那裡。

於是讓我們思考4:29節的內容。
為什麼上帝說罪人應該把手放在羊羔的頭上呢?
為什麼不直接殺了這隻羊就好了呢?
如果我們需要的只是血,為何還要進行這項儀式呢?

因為當把手放在這隻牲口的頭上,這個人就與牲口合為一體了,他的生命就與羊的生命一致了。

重點就在這裡:罪的意義不只是破壞律法而已,是一種疾病。
人變得污穢,不能再靠近神聖之處,因為那是神臨在之處,
這個疾病必須要滅除,有罪的身體必須死亡。
但是因為神不要人去自殺,所以祂給了人以儀式象徵自殺的機會。
現在這牲口與人合為一體,死了,而這必須在特別的地方進行,不是在祭壇上,而是在奉獻祭品的前方。

所以罪—就是與神分離,在此便已告一段落。

同時請看4:29節最重要的地方:祭司把血拿來放在祭壇上。

在舊約裡,血的意義等同於生命。
生命與血具有相同的意義,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必須謹記在心。
因為被殺牲畜的血就代表罪人的生命,實際上這就是罪人的生命。
牲畜的身體就是罪的身體,現在死了,
在這裡請注意:祭司把血—也就是罪人的生命—放在祭壇上,等於放在神臨在之處。

所以共融在此建立了。
人的生命,從身體中被釋放出罪,現在與上帝親近了。

這一點相當重要,一定要仔細注意其細節。
祭司並未把血收集起來獻給上帝,藉以緩和祂的…憤怒,當然不是這樣。
上帝並未接受其血。
放到祭壇上的血只有一點點,用以代表人的新生命
(當我在印度加爾各答時,我也目睹他們如何為女神進行獻血儀式,其狀況完全不同。)

寬恕的意思並不是說你不需受到懲罰,現在可以安心回家了。

寬恕的意思並不是說你必須付出代價,但是因為現在有人放你一馬,所以你可以安心回家去。

寬恕的是一種生命的方式,就是與上帝生活在一起。
罪就是回自己家裡而不與上帝一同生活。
我要再次重複,寬恕就是把你的生命放在神聖的祭壇上,與上帝生活在一起。
藉由這個儀式上帝要人們了解,與上帝共存的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而罪就是這種共融的破壞。

因為我們出生的方式,使我們無法與上帝共同生活。
我們是以生物性的造物狀態出生的,而我們的生命是以我們的心、我們的健康作為基礎,
而並非以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作基礎(在我們有關生存就是共融的書中解釋過這一點)。
所以某人應該代表所有人類,某人應該進行一種犧牲儀式,以便展開新生命。
天堂裡的舊亞當所建立的生命,是以生物學為基礎;
新的亞當,也就是耶穌基督,是以關係而非生物學為基礎來建立生命,這就是祂死亡的原因,
這就是為何祂要以我的身體、你的身體,所有人的身體用來進行的完美方式,最後死亡。
所以要達到新生命,就是藉由復活,這是一種與神一起生活的新生命。
當拉撒路死的時候,他的姐姐馬大對耶穌哭著說:

John 11:21 “主啊,如果你早在這裡,我的兄弟就不會死了!

John 11:23 耶穌對她說:“你的兄弟必會復活。”

John 11: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會復活。”

這時她還不了解耶穌話裡的意思:

John 11:25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

所以新的生命就是與神同活,活在神裡面, 而不只是抗拒懲罰,然後回到自己家裡。

很遺憾,許多人用他們自己文化上、歷史上的體驗來詮釋聖經。
很遺憾他們有時後表達出來的是自己內在的殘酷或是病態,然後他們說這就是基督教。

我們會在四月時舉辦相關議題的線上課程,在此我們要邀請各位參與並分享你們的感受。
進一步的細節,請上我們網站搜尋。
在此請先享用我們所呈現的這些新觀點(但是在原初的教會—正教會裡,卻是相當古老的概念。)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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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5 週二 201014:10
  •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第三章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

by Clark Carlton


第三章

基督其人其事

今天讓伯利恆喜悅的這孩童有福了
今天讓人類重返朝氣的這位新生兒有福了
為了我們的飢餓而自行屈身垂下的果實有福了
頃刻豐富我們的貧瘠,滿足我們需求的、仁慈的那一位有福了
想要以祂的慈悲醫治我們疾病的那一位有福了

耶穌曾問祂的使徒人說人子是誰(馬太福音 16:13-19)?
他們回答道有人說祂是先知,有人認為是施洗者約翰從死裡復活了。
然後耶穌問他們,你們說我是誰?這是一個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回答的問題,
因為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看法,以及我們要如何與祂產生關聯,將會決定我們與上帝的聯繫。
今天幾乎所有人都承認耶穌是一位偉大的精神導師,穆斯林認為祂是一位先知;
猶太人、佛教徒與其他無神論者則尊崇祂的道德教誨,
然而耶穌本人卻從未寫下片語隻字,也沒有傳給我們新的哲學,或是建立一個學派。
耶穌基督最重要的地方在於祂是誰,還有祂做了什麼。

當時還叫做西門的使徒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耶穌回道: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肉和血指示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啟示你的。
西門彼得的宣認告訴我們關於耶穌基督的兩件事:祂就是基督—意思是說,猶太人口中的彌賽亞—上帝的兒子。
事實上,祂是彌賽亞是因為祂就是上帝的兒子。 讓我們更仔細想想這一點。


猶太人口中的彌賽亞


創世紀告訴我們,上帝不希望讓祂的美好受造物在墮落之後消融進入虛無之中,
「因為檷不希望,主啊,檷的手所做出來的工毀滅,對於人的滅亡檷也並不感到欣喜;
檷所希望的是所有一切都蒙拯救,並來到真理的知識中。」
為了這個原因,上帝與一個上古民族以色列,建立了一道盟約,或說一項協議。
對於以色列人—猶太人—而言,上帝給了人類十誡並派遣先知宣告祂的意旨。
舊約說了許多故事,提到上帝為了展現祂的大能與祂對人類的愛,在這些人群中所行使的偉大神蹟。

藉由律法、先知、以及祂為以色列人所行的所有神蹟,上帝是在替能夠為不只是以色列人,
更是全世界帶來上帝的真理、與永恆生命的贈禮那位而作準備。
這位長久 以來倍受期待的救主,被稱為「彌賽亞」。
當使徒彼得宣認耶穌就是「基督」時,他也正在承認祂就是以已列和世界全人類久候多時的希望。

當然,在當時 不是每個人都能了解到這一點。
許多人期盼的彌賽亞是一位政治或軍事領袖,能夠帶領以色列脫離羅馬帝國的壓迫。
但是這些人不能理解的是,奴役所有人類的並非政治勢力,而是我們的自我本位主義,以及受限於死亡的束縛。
耶穌基督,上帝遣來的彌賽亞,遠比任何政治或軍事領袖更為有力。
祂是上帝本身的兒子,而非上帝派來解放人類的使者或是中介人。
祂是以人的樣貌—祂的獨生子—現身。
過去上帝藉由祂的先知,多次以種種方法向人說話,不過現在有了基督的來臨,
祂在這末後的日子,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 
神已經立他作萬有的承受者,並且藉著他創造了宇宙 (希伯來書1:1-2)。


上帝之子


耶穌基督是上帝之子,在新約裡祂也被稱作上帝的道。
祂從未有過不存在的時刻。
事實上,既然時間也是受造物的一部份,時間的概念在此是相當不適用的。
上帝的存在超越時間之外,祂就是時間的創造者。
自永恆起始上帝就與祂的子(或者是道)和祂的靈一塊兒存在。
因此一種神性並非某種非人的才智或是絕對的概念,卻是神聖位格的三位一體:上帝聖父與祂的子、祂的靈永恆地共處。
上帝聖父派遣祂的子進入這世界,目的是把這世界帶回與祂的共融裡。
神在基督裡使世人與他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並且把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哥林多後書5:19)。

路加福音告訴了我們有關耶穌受胎和出生的故事。
聖靈臨到一位叫做 馬利亞的處女身上,而她便受孕了。
從她那裡,聖子和上帝的道承擔了人性到自己身上,祂變得處處與人類相像,雖然還是維持神的身份。
就這樣,耶穌基督同時是神與人,在祂自身當中融合人性與神性,所以讓我們也可以分享上帝神聖的生命。
有四項重點足以讓我們斷定神成為人的事實。

首先,因為基督是成為肉身的神之子,祂就能夠以前任 數位先知或聖徒都不可能辦到的方式,向我們顯現上帝。
聖亞他拿 修(St. Athanasius)提出以下疑問:

如果不知道誰是它的創造者,受造物的存有又有何用?
聖父的道和理性幫助人類獲取他們的存有,如果人類對這些都一無所知,又怎能成為理性的存有?
如果除了世俗之事以外他們什麼都不知道,那麼比起野獸他們也好不到哪裡去。
而上帝如果不打算讓他們認識祂,又有什麼理由要創造他們?

在耶穌經歷死亡與復活前,祂告訴祂的門徒說祂要到父親那裏去。
腓利問道,主啊,請把父顯示給我們(約翰福音14:8-10)。
耶穌回答,我跟你們在一起這麼久了,你還不認識我嗎?
那看見了我的就是看見了父…你不信我是在父裡面,父是在我裡面嗎?
我對你們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
沒有人曾見過上帝聖父,然而耶穌基督讓我們面對面看到祂。
聖馬克西母(St. Maximus)提到:

在成為道成肉身時,上帝的道教導我們關於神的奧秘知識,因為祂以自己向我們顯示,
聖父與聖靈在毋須成為肉身的狀態下,呈現在完全的聖子裡面,即使是道成肉身的聖子亦然。

第二,因為基督是聖父位格的永恆形象(歌羅西書 1:15、希伯來書1:3),單單靠祂便足以更新人裡面的上帝形象。
聖愛任紐(St. Irenaeus)提到基督以一種重塑人性的意義在自身當中「代表」人性,他是這麼說的:

那麼神要做什麼?
作為神,除了在人裡面更新祂的形象,好讓人可以藉此再次認識祂之外,還有什麼是祂可以做的?
… 你們知道當畫在畫板上的肖像被外在的髒污抹滅時會發生何事?
藝術家不會把畫板丟棄,但是肖像的主題必須再次構思,然後相似的主題又以同樣的材質再度畫上去。
全然神聖的神之子也是如此。
祂是聖父的形象,來到我們之間,為了讓祂更新在祂之後所造的人類,並尋找祂失去的羊群…

記得我們在第一章說過上帝在人之中的形象是動態的,人類被造是要照上帝的樣 子成長。
在創造人裡面的上帝形象時,基督再次開啟讓我們能依照上帝模樣成長的可能性。
的確我們不只擁有成為與上帝相像的可能性,同時也有與祂合一的可能,
這讓我們來到第三件我們能夠討論道成肉身的重點。

因為上帝的兒子已經承擔的我們的人性,祂將人性與祂的神聖本性結合在一起。
指的就是身為受造物的我們,能夠分享上帝本身的生命與榮耀。
依照使徒保羅說過的話,我們就可以分享神的本性(彼得二書1:4)。
這並不是說有一天我們就會被上帝吸附到體內而失去我們的個人身份。
正好相反的是作為獨特受造物,以上帝形象而造的我們將能分享上帝的永恆,並享有超越我們存有限制的生活。
以下這一段很美的話是由聖馬克西母所寫:

如果為了要讓人類成為神,成為上帝的子女,上帝的道與上帝的兒子便成為人子,然後自己成為人類,
那麼我們必須相信,我們得要到達基督為了我們,此刻做為肉軀的頭,在祂的人性裡成為奔向聖父的先驅所處之地。
因為上帝將要在眾神之中 (詩篇82:1),意思是在那些已蒙受拯救的人所組成的集會中,不分距離分施恩典給選民中。


第四,因為耶穌基督過的是與上帝共融、無罪無垢的生活,所以祂為我們開啟了一條通往原本該有的生活之 路。
就每一個層面來看,耶穌基督過的日子與我們無異,只除了一點,就是祂從未屈服於驕傲自負和自我中心,
而這是已經大幅掌控我們生活的要素。
因為如此,祂與祂的父便能維持完全的共融,而過著自然、人性的生活,而且是以上帝原先希望我們過日子的方式去活。
事實上,耶穌幾乎可以說是第一個領悟到人類生活如何能與神完全共融的人。
在這麼做的同時,祂讓我們能夠歸返父的屋舍,並以祂希望的方式過活。
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


在聖大巴西略(St. Great Basil)的禮儀其中的一段話,可以將耶穌其人其事的意義完善地表達出來:
禰並未從禰所造的活物身邊永遠轉過身去,聖善者,也沒有遺忘禰的手所做的工。
藉由禰聖善的慈悲,禰以不同的方式訪視受造物;
禰遣來先知,藉著禰的聖徒行大能的神蹟,在每一 個世代這些聖徒都是蒙禰悅納 的;
禰藉由服事禰的聖徒之口向我們說話,向我們預告未來的救贖;
禰遣來天使作為守護。
當完全的時光臨到時,禰藉由禰的聖子向我們說話,藉著祂禰也創造了時代,
祂是禰榮耀的光芒和禰化為人的形象,以祂的大能之道高舉萬物,

雖然祂並不是要為了與禰相比,而禰是父神。
祂是早在亙古前就存在的神,然而祂出現在世上,與人住在一起。
祂降卑自己,作為僕人,與我們不堪的肉軀相似,如此祂才能將我們比作祂榮耀的形象。


基督其人其事

思考議題


1. 哪些關於耶穌的事,為基督徒所相信而猶太人和穆斯林不信的?
2. 聖彼得肯定了關於耶穌的什麼?
3. 耶穌和以色列的歷史有何關聯?
4. 為何在耶穌的時代,大部份的猶太人不承認祂是彌賽亞?
5. 耶穌與上帝的關係為何?
6. 耶穌擁有人類的父親嗎?這一點說明了什麼?
7. 道成肉身為人類的救贖造成什麼樣的貢獻?
8. 基督是如何恢復上帝在人類之中的形象?
9. 人性要以何種方式與神性結合?
10.耶穌犯過罪沒有?這與我們的救贖又有何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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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5 週二 201012:44
  •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第二章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

by Clark Carlton

第二章
人類的墮落
但是人,從對上帝的冥思轉向他們自行做主的罪惡中, 無可避免地面臨了死的律法。
他們脫離了原本上帝創造時的狀態,朝
向完全腐化的方向而去,而死亡已將他們完全掌握在手裡。
由
於誡命的違反讓他們再次轉而依照自己的本性而行;
而正如他
們一開始是從虛無成為存有,而現在他們走在歸返的路途上,再度從腐化回到不存在。
道的臨在與愛呼召他們進入存有,因
此不可避免地,當他們失去有關上帝的知識,他們就失去了與知識同在的存有;
因為上帝是唯一存在的那位,邪惡則是善的
不存在、否定與對立。
在創世紀頭兩章裡面關於人類生命的敘述,講的都是一個叫做「天堂」的地方。
但是今天你我都不是住在天堂裡,創世紀的作者也不是。
所以為何創世紀再下來的一章就緊接著講到人類的墮落,
這個故事交代了為何我們不是按照上帝希望的方式來體驗生活。

表面上看來這故事單純而且明晰易懂。
上帝告訴亞當和夏娃,說他們可以吃園子裡任何的果子,只除了一種以外。
當他們違反上帝命令之後,就被放逐到園子之外。
然而這看似單純的背叛行為背後,卻深刻隱藏了一種遠大於違反規則的意義。
根據故事的描述,蛇來引誘夏娃,告訴她如果她吃了知識之樹,就會變得像神一樣(創世紀3:4)。
現在我們知道人以上帝形象被創造的目的是要分享上帝的生命,
所以夏娃想要跟上帝一樣的欲望,其實沒什麼不對,
事實上這是我們每一個人想要得到生命的完整與快樂,而深植在心中的欲望。
問題在於亞當與夏娃試圖想要在沒有神的狀況下變得跟神一樣,
他們轉向一顆受造的果樹,只為了得到知識、生命與完全,
而不是轉向創造了所有事物的、同時是生命唯一源頭的那位。
使徒保羅所做的結論是提到人用虛謊取代了神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
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 (羅馬書1:25)。

上帝以祂的形象創造人,好讓人得享與祂的共融,而因此可以擁有無止境的生命。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這個世界賜給了人,不只是作為生物性生命的來源而已,還是 一個與上帝共融的工具。
然而人在吃「禁果」的時候,便同時排拒了自己的職份與受造物的職份,把受造物轉變為他自己欲望的客體。
因為希瑪曼 (Alexander Schmemann)神父曾經這麼描述過這棵被禁止的樹,
「是這世界因著自身被愛的展現,而吃它就代表生命對於自身終結的了解。」

同樣地,我們也希望這世界可以供給我們生命與完全,
我們在受造物的某處而不是從我們的造物主裡試圖尋求我們生命的意義,
而所有的努力都讓我們來到一個相當反諷的狀態中:讓這世界的生命自行終結的我們,忽視了這世界的創造者,
而祂才是真實永恆的生命唯一的源頭。
就這樣,罪惡中首要而最具破壞性的效果就是將我們自與上帝的共融之中分離,或者這麼說,我們讓自己與祂分離了。

亞當與夏娃的背叛,等於是人類集體對上帝說:「不用 了謝謝你」,因此也就等於是 人類的集體自殺。
藉著疏遠自己和真正生命的唯一源頭,我們把自己逼到現代生活的窘境,
可以套用莎士比亞的馬克白一劇當中的台詞來刻畫:
「一個行屍走肉的身影,一個在自己的演出時間,在舞台上傲視闊步又苦惱煩愁的拙劣伶人,此後就再也無聲無息了」。
簡單地說,我們已經被死亡奴役。
當然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死亡是非常自然的事,但是我們有建立關係與去愛的能力,
所以我們應該是超越生物有機體的才對。
對於人,死亡一直是件悲劇,因為這代表失去了一個獨特的、不會再重複出現的人,一個可以去愛也被愛著的人。
死亡讓人的生命成為「一個笨拙伶人所說的故事,充滿吵鬧與喧囂,卻一點意義也沒有」。
所有我們想要在這世上所尋找的意義都給墳墓吞噬了。
死亡是件恐怖的悲劇,因為它為此世帶來終結,而這是我們唯一知道的一世。
昭告亞當夏娃的詛咒,現在也臨到我們每個人頭上:你既然是塵土,就要歸回塵土(創世紀3:19)。7003

一旦人把這個世界轉變成他欲望的客體,要不了多久,他就會把其他人也變成達到自己工具的目的。
因此罪的第二重效果,就是它會毀滅我們的人際關係。
所以創世紀的第三章裡,在講到人類的墮落之後緊接著在第四章提到該隱和亞伯的故事—史上第一樁謀殺案—並非巧合。
作為一個種族的我們,時時受到羨慕、嫉妒、憎恨、 色慾、貪婪,
以及所有其他那些會阻止我們建立並維繫充滿愛的關係之因素。
在每一階層的人類生活中,我們都能目睹這些事的發生。
我們因為自己的科技進步而感到自豪,
但在這個進步而又「啟蒙」的世紀裡,卻有超過五千萬人被自己的政府有系統地殺害。

在人際關係的層面上,離婚率和犯罪統計數字不證自明,
我們的「文明」社會充滿受虐兒和遭受家暴的婦女,此外還有翹家青少年,成年的遊民等。
的確,我們的社會確實達到了數世紀以來前所未有的成功,
醫療技術已經可以讓我們延續生命,活得更為長久,但是為何而活呢?
難道我們的生活品質可以用我們觀賞的電視節目水準來衡量嗎?

罪的第三重後果,在於它改變了我們看待目前居住這個世界的看法。
我們現在不把這世界視為上帝的贈禮,為了要與祂共融而贈予我們,
卻將其視為達到我們的欲望而使用的物體,就像我們把彼此當成工具來利用,只為滿足自己的欲望,
所以世界也就這樣變成我們的工具。
現在我們才剛開始體認我們的貪慾對環境所造成的損害,我們以自私自利的方式對待這世界,
把它當成用完即丟的消耗品,而問題是我們就只有這麼一個地球。

因此想想我們身處的這恐怖的反諷狀況吧。
我們以上帝的形象被造,住在一個與上帝共融、與他人共融、也與整個受造秩序共融的完美之愛中。
然而因為我們的自私,我們放棄了生命與愛的唯一源頭,
我們與外人隔絕,把自己封鎖在固若金湯的自負堡壘裡,還把一座喜樂的花園變成有毒廢棄物排放場。
我們原本生來就是國王和皇后,但我們卻活得像乞丐一般,住在自己蓋的貧民窟裡,
為了一點點可以讓我們苟延殘喘的殘羹剩飯大打出手。

耶穌說了一個關於某位年輕人的故事,他是一位有錢貴族的兒子,認為繼承自己父親家業的生活不適合他,
所以拿了自己分到的財產後,他開始過自己的日子。
有一陣子事情都還很順利,在他把錢花完之前日子都過得很消遙。
後來他得幫一個農夫工作,用餿水來餵食豬隻。
在豬舍裡面時,他「回過神來」,想到自己高貴的出身,恍然大悟自己現在落魄的地步。
在這時刻他下決心要回到父親的房子裡,並懇求以僕役的身份工作。
如果你想想這故事,「豬舍」對於我們把這世界搞得一團亂的現況,是很貼切的描述。
這個浪蕩子的故事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故事。
就如使徒保羅所說,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好消息是,教會宣稱人可以再度回到家裡!
浪蕩子的父親以張開的雙臂接納他,並恢復他往日尊崇的地位,
所以聖父上帝也會接納凡是在信心與愛之中回來的人。
耶穌基督可以把人類高舉,從豬舍中脫離出來,並領我們回到父的房舍裡。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現在讓我們想一想耶穌基督這個人與事工,並認識祂如何能夠將我們恢復到與上帝、聖父的共融裡。

人類的墮落
思考議題



1. 我們體驗生活的方式,是上帝希望的樣子嗎?是與否?原因又是什麼?
2. 亞當和夏娃想變得和神一樣,有什麼不對?

3. 亞當和夏娃真正的罪過是什麼?

4. 吃掉禁果象徵著什麼?

5. 上帝有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而「殺掉」他們嗎?

6. 死亡的意義是什麼?

7. 罪的第二大重效果為何?

8. 我們是用什麼方式來體驗自己的生活?

9. 罪的第三重後果又為何?


10. 從浪蕩子的故事裡,我們學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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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救恩(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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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4 週一 201017:16
  •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第一章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


by Clark Carlton



第一部份

心之所向

 

第一章
人類的創造



造就人類的
不是天堂

天堂僅為亞當而造

亞當的心比起天堂的嫩芽

果實和言語都來得重要

因為比起天堂的農作物

理 性的言語還要擁有更香甜的氣味

人類之中的真理

超越天堂的果實

而同樣地

愛也遠勝於這些花果之香


舊約裡的創世紀特別描述了世界與人類的創造,
因此我們對於了解我們存在的追尋—以及救贖的概念—就從聖經的第一卷開始。


第一句話這麼說,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世紀1:1)。
接著創世紀的作者繼續告訴我們神創造了太陽、月亮、星辰,以及地上各式各樣美好的事物。
簡而言之,上 帝創造在這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包括人類。
但是創世紀告訴了我們另一件關於人類的事,一件沒不曾任何其他創造物上提到的事,就是人類是以上帝的形象而造: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
”於是,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著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紀 1:26-27)。



正教裡關於救贖的教義,根植於創造的教義之中。
請注意在這段話裡所使用的兩個不同的辭彙:形象和樣式。
許多教父相信這裡點明人最初被創造,以及他最終目標之間有所不同。
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但是他被召喚要以自己的自由意志,朝向上帝的樣式來成長,
聖狄厄多修(St. Diadochos of Photiki)就曾這麼寫道:


所有人都是靠上帝的形象造的,但是要成為像祂的樣子,唯有那些藉由大愛來驅動他們的自由,
讓自己願意臣服於上帝的人們。


因為唯有當我們不屬於自己的時候,我們才能變得像祂一樣。
祂以愛來使我們與祂和好,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除非他 說服自己的靈魂不被此世虛幻的榮耀轉移了方向。


因此,在人的創造裡帶著一種內在的活力,人類的創造的確是是帶有一項目的:為了與上帝的樣子一致。
聖保羅在新約裡證實了這個論點,他寫道:


因為神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馬書 8:29)。

以及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加拉太書4:19)。


因此人的救贖, 就是建立在他以上帝的形象被創造的事實上,但是以上帝的形象被造又是什麼意思?
針對這個問題,人們一直不斷地在無數個世紀的時間裡提出各種答案。
有些人認為此點就在於人類能夠推論出或是傳達出上帝的形象注定要被找到;
另有一些人認為上帝的形象表現在人類的創作或治理能力上。
以上答案就某種程度而言都有一定的正確性,因為上帝在我們身上呈現的形象就是人類存有的全部,
意思也就等於是每一件讓我們能成為人的事實。


人這個名詞很難定義, 因為人的本性就是會挑戰定義。
我們可以用年齡、身高、種族、性別把人分類,但是這麼做對於詮釋人的奧秘毫無幫助。
如果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就會知道要完全了解一個人是不可能的,無論我們多麼努力都沒用。
雖然我們無法定義人是什麼,至少有三件關於人的事項,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以上帝的形象被造究竟有何意義,
這三點就是:人是自由、獨特、而又彼此相關的。
根據聖經的說法,上帝創造萬物,其中並無任何必然性可言。
祂是出於自由而創造這世界。
作為以上帝形象被造的我們,也是自由的。
上帝不是把我們造成機器人,祂賦予了我們自由,祂給予我們潛力,讓我們藉著自己的自由意志成長、變得與祂更為相像。
然而這成長的自由也蘊含了拒絕上帝的自由。
上帝不會把自己強加於任何人身上,無論我們是否完成身為人的任務,並依照上帝的形象而活,
或者要拒絕上帝,完全由我們自行決定: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證,我把生與 死,福與禍,都擺在你面前了;
所以你要選擇生命,好讓你和你的後裔都可以活著(申命記30:19)。



當人以上帝的形象被造時,我們不只是自由之身而已,我們還是獨特而又不可複製的。
就像世界上沒有兩枚一模一樣的指紋,也不會有哪兩個人會是一模一樣。
當然啦,我們所在的社會總想遏抑我們的獨特性,而我們的身份識別也的確好像被簡化成社會安全證的號碼一樣。
然而無論現代生活喪失多少人性面,也永遠不可能壓制絕對獨特的人類個體,因為獨特性就是上帝印在我們身上的戳記。
上帝呼召我們要成長為像祂的樣子,但是就某種程度而言,這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項獨特的事件。
如果只是強制我們接受貧乏的一致性,讓我們變成僅如動物存活般的生命,將會是一件罪過。
但是上帝要讓我們分享祂的永恆,以我們自己獨特的方式變得與祂更為相像。
聖伯修里(Antoine Saint-Exupéry)在他的書小王子當中以一種很美的方式描述我們身為人的獨特性。
在這本書中,一隻小狐狸教導小王子關於個人特質的奧秘:


對我而言[狐狸說],你不過是一個小男孩,就像其他一千萬個小男孩沒兩樣,而我不需要你。
就你這方面來看,也不需要我。
對你,我不過就像是 其他一千萬隻狐狸一樣的狐狸。
但如果你馴養我,那麼我們就會需要彼此,對我來說,你就會是這世上最獨特的。
對你,我也會是這世上最獨特的。



從小王子裡摘錄出來的片段,刻劃出個人特質的第三項重大意義,
就是:我們個人的獨特性唯有在與他人的愛之間的關係中才能找到。
其實在個體與個人之間存在重大的差異。
一個個體只是一個數字,一整套中的其中一位,「像其他一千萬個小男孩一樣」。
而個人,是愛與被愛的,最終是愛的能力定義出我們是以上帝形象被造。
一個獨立而自給自足的人不能算是個人—他不是個完整的人。
英國牧師兼詩人鄧恩(John Donne)就曾寫道:「沒有人可以全然是座孤島。」
光靠你自己,你無法成為一個人—意思是完整的人。
要成為人就要與他人產生聯繫,而有三種重要關係定義 我們身為人的特點:
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還有我們與這物質世界的關係。


根據創世紀一書,上帝創造我們是為了達到一個愛的關係, 並能與祂共融。
在某種意義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比起我們與我們的生身父母更為重要,
因為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成人形,把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裡,那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創世紀2:7)。
更難得的是,上帝不只是人類生命的創造者,還是永恆生命的源頭。
作為受造物的我們,是用地上的塵土造成的;
我們自己沒有生命,就如十九世紀一位的俄羅斯偉大主教所說:
「所有受造物都穩穩擺在上帝創造的聖言之上,一如擺在一座鑽石做成的橋上。
在那上面是神聖的無限混沌,在下面是它們的虛無。」
唯有與上帝、造物者和生命的源頭共融,我們才能承諾永恆的生命。
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那麼作為上帝的創造物,我們最基本的關係就是與創造了我們那位的關係。
但是創世紀接著告訴我們,上帝看著祂所造的人並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世紀 2:18)。
所以為了讓亞當的生命完全,夏娃就被造出來了。
作為以上帝形象被造的人,我們不只是為了要與上帝共融而被造,還為了與另一個人共融。
事實上去 掉與他人的關係,我們就不可能成為完全的人。


人際關係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們的生命是與他人生命深刻連結在一起的,
所以人無論性別、種族、背景,都共同擁有相同的基礎人性。
你也許會說,「表面上看」 我們全都很像,但是每一個人都會在種程度上以獨特的方式表達屬於自己的個性。
去愛一個人就是去發現這個人的獨特性,並也表達出我們自己的獨特性,在此同時確認我們共有相同的人性。
這會幫助我們了解,有關愛你的鄰人如己這項誡命。
這裡並不是說我們要愛其他的人以致於我們愛自己的程度,而是在愛別人的同時我們發現到我們的自性。
換句話說,恨別人無異自殺的行為,因為這是對於我們共同本性的一種否定。



除了我們與上帝、與他人的關係之外,創世紀的作者還提到第三種關係,可以將我們定義為以上帝形象造出來的人,
就是我們與物質世界的關係。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創世紀1:26)。
我們被造來要「管理」這個世界,不是以暴政的方式,而是以上帝的樣子去做。
換言之,我們要以愛來管理這世界,像上帝照顧我們一樣照顧這世界。


我們要伴隨世界進入我 們的人際關係中,並將這世界帶進與上帝的關係之中:

耶和華神用泥土造了野地的各樣野獸,和空中的各樣飛鳥,把牠們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給 牠們叫甚麼名字;
那人怎樣叫各樣有生命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創世紀2:19)。



在聖經裡,名字遠比可以用來辨別甲物與乙物的 標籤還來得重要許多,名字揭示關於一件事物的本質。
因此位某事物命名,暗示著關於該事物深刻而個人化的了解。
這一點可能不易理解,所以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找件事來舉例說明:家裡的寵物。
現在家中寵物已經不是一隻普通的狗或貓而已。
我們會為牠取一個個人化的名字,雖然那並不是一個人,但出於我們對祂的愛,我們會以某種方式將牠擬人化。
依這種方式看來,祂已經不是我們擁有的某件事物而已,而同樣地我們會擬人化所有的受造物,包括岩石和河流,
並將其納入我們的「家庭」中—我們與上帝和他人的愛的關係中。


那麼這些關係,便定義出我們是以上帝形象創造出來的人。
然而就如我們開頭時所說,正教對於上帝抱持一種動態而非靜態的看法。
的確,在「關係」的概念中暗示著成長。
我們以上帝的形象被造,但是我們蒙受到的呼召,是要成長為與上帝的樣子相像。
只要我們活得越接近上帝所希望的人性,我們與上帝的相像程度也就越大。
史神父(Dimitru Staniloae) ,一位羅馬尼亞司祭就曾經將我們身為人的職份十分恰當地表達出來,
他說:「人蒙受呼召的榮耀,在於他應該以更為人性的方式,朝向與上帝更為相像之處成長。」



人類的創造


思考議題


1. 根據創世紀的說法,創造人和創造其他受造物有何不同?

2. 形象和樣式有何不同?

3. 按著上帝的樣式創造的人是什麼意思?

4. 個人與個體意思一樣嗎?

5. 上帝非得創造世界不可嗎?這與人性有何關係?

6. 何為定義出每個人的三種關係?

7. 一個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關係是什麼?

8. 我們共同擁有的人性之中,哪一部份提到我們必須與他人產生聯繫?

9. 亞當「為萬物命名」,說明了人有什麼職份?

10.人性應該被描述為靜態或是動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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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4 週一 201016:58
  •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前言

生命:關於救贖的正教教義 (salvation)

by Clark Carlton

前言:何謂救贖?
神拯救萬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了。這恩典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屬世的私慾,
在今生過著自律、公正、敬虔的生活,等
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們偉大的神,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
他為我們捨己,為的是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不法的事,
並且潔淨

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善工(提多書2:11-14)。
對任何一個人而言,最重要而急迫的問題,莫過於思考他的救贖。
但是救贖的意義是什麼?
在我們週遭總是有許多種版本流傳著,從電視福音傳道人到汽車保險桿上的字句無一不有,
讓我們不免懷疑,同樣是救贖這個名詞,究竟會有哪兩個人傳達的是完全一樣的訊息。
有些人認為,救贖就是死後可以免除在一個叫做地獄的地方被火焚燒的命運;
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指的是前往一處位於天上的迪士尼樂園,在那裡的人都可以享用富足的一切;
再有一些人堅持,救贖已經被「去神話化」和「精神分析化」成一種情緒穩定的與生活平靜的感覺,
而全然不關注來世會發生何事(如果有所謂來世的話)。

當宗教上的流行來來去去,而人們也在不同的導師和觀念之間游移時,
基督教正教會卻始終堅持著傳遞已達近兩千年之久的訊息,
就是每一個人都是被創造來活在與上帝最終合一的生命裡,
並一塊兒分享祂的永恆的、神聖的生命,而藉由參與成為祂的本性所是。
然而之所以有可能與上帝進行此番結合,唯一的可能是祂採取了主動: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詩篇18:9)。
人不可能把自己高舉到上帝跟前,所以上帝藉由祂的獨生子—神永恆的道,親自來到人群之中。
「神成為人,所以人也可能成聖。」在教會歷史當中這項主題一再被重複,
這也是基督教正教會根本的目的。

因為正教將救贖定義為與上帝的結合,要達到這個目的,
正教的作法和羅馬公教與更正教就有相當幅度的差異。
自十六世紀以來便有多項爭議困擾著羅馬公教與更正教教徒,對於正教信徒來說卻完全不是問題。

然而對大部份的美國人和西歐人而言—甚至包括正教基督徒本身—正教裡關於救贖的教義好像十分詭異,
這是因為我們的概念架構已經受到宗教改革以及往後西方基督教所影響之故。
換言之,我們習慣了中世紀神學家如坎特伯利的安瑟莫(Anselm),
還有宗教改革家如路德和喀爾文所流傳下來的思考脈落之故。
這樣的架構又進一步被福音派教義所強調。
試問在我們這裡有誰沒聽過一兩次比利˙葛拉罕(Billy Graham)的佈道?

正教信仰在我們耳裡聽來奇怪,是因為裡頭所設定的前提,
是一種和我們之前習慣的概念架構不一樣的東西。
對於尋求救贖的看法,正教信徒的作法就是和羅馬公教與更正教就信徒不同。
任誰想要著手研究正教教義對救贖的詮釋,這項事實對他而言就等於出現了若干難題。
要呈現正教教義,就不能不點出流行於當今社會的非正教觀點。
然而在這麼做的同時,吾人可能由於為了使正教教義讓西方讀者感到「便於理解」,
而產生扭曲教義的危險。
本書分為兩大部份。
在第一部份心之所向當中,我單獨提出正教教義下的救贖詮釋,
必要時佐以少量的非正教概念以作為比較之用。
第二部份我從關於救贖的不同議題中提出一系列的研究,
在這些研究當中,我直接針對非正教觀點提出為何它們無法被正教接納的說明。

我強烈建議非正教信仰讀者先讀完第一部份,雖說 他/她可能想要跳過信仰vs.事工這一章不讀。
不過即使這位讀者在第一部份所得到的只不過是關於正教的「一般印象」,
對於第二部份的理解也會有莫大助益。

我的希望是讀者能夠藉由本書,以屬於正教本身的角度來理解它,
而非以羅馬公教和更正教的比較角度來切入,更何況以上這兩個宗教都是晚於正教才發展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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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4 週一 201011:05
  • 「道路」與救贖 The "Road" and Salvation

「道路」與救贖  The "Road" and Salvation
在這個兼容各種宗教的社會環境中,我們常常要面對身邊的「非正統基督徒」和「異教徒」。
在面對他們的時候,我們很難不去思考,神對他們的用意是什麼?
他們在那樣的「信仰」中,會有怎樣的未來?
往往,我們會為他們焦慮不安或傷心流淚,也會為了他們的救贖而祈禱,
甚至,我們會向我們的神(也是全人類的神)提出心中的困惑。

剛好,我也是深陷於這種苦惱的人之一。
儘管,我是個正教徒,然而,我身邊的好朋友們,卻信仰著各式各樣的教義,
有些宗教思想甚至來自於世界各個角落,其中還包括很極端的思想。
因為,我把每一個在尋求神的人都看成我的朋友,
甚至是那些熱衷於追求自己的存在意義的「無神論者」。
因此,對我來說,他們都是在「成為神的肖像」的道路上一同努力的伴侶和摯友。
對我而言,只有在面對一些完全不在乎生命意義的朋友時,我才會感覺自己難以與他們建立友誼,
即使他們是我的家庭成員也是如此。
根據上主在聖經中的教導,那些追尋生命意義的人,都是我「摯愛的弟兄姊妹」,
也是我的父母、孩子和摯友,他們都是我靈性旅程上的伴侶,
也是在通往上帝和救贖的「道路」上的偉大探險家。

正如各位所知道的,我之所以稱之為一條「道路」,
原因在於,聖經的教導將基督教的信仰看作一條「道路」。
既然是一條「道路」,就會有一個起點和目的地,還有連接兩個點的中間過程。
如果一個人只是原地站立著不動,就不能算是「走在一條道路上」,而只能算是「待在某一個地點」。
因此,基督教信仰的「道路」有其「目的地」,而這個「目的地」就是所謂的「成為神的肖像」,
而這段旅程是漫長而艱辛的。
在這條道路上,有些人還在起點上,有些人超前了一些,甚至遠遠地超前。
有些人的步伐快速,有些人則緩慢前行。
有些人向前探索了一會兒,就掉頭往回走,也有一些人漫不經心的四處走動,在途中迷失了方向…
儘管如此,我們每個人,決意要在心中建立起深刻的神-人關係時,就走上了相同的道路,
或者說,至少我們都有同樣的心願,就是想要看看在道路的終點究竟有些什麼。
有些人認為自己「終於到達了目的地」,事實上他們只是一起迷失了目標,
從此不再「行走在這一條道路上」。

行走在這條道路上的人,如果落後別人越多,就會對於自己的目的地越困惑。
在那些剛起步的人心中,「天國」的概念就如同被陰影籠罩一般隱晦不明,
但是,當他們越來越前進時,就會慢慢對「天國」有一個更具體的「圖像式」的理解。
這條道路上的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有些人的缺陷很多,有些人則較少。
我們都是不斷努力學習、修正缺失的「學生」,
隨著歲月的流逝,越來越深入的探究我們所渴望的目標。
它是亙古不朽的,散發著豐盈的光芒。
那些已經努力了一段時間,正在半途中的人,儘管還是有些缺失需要改正,
但是,他們已經開始留意到,空間中遍佈著「神視」(Sight),
他們也將瞭解,與神「面對面」是什麼意義。
他們共同的經驗是,自己很難向別人描述眼中和心中所見之一切,
就算是用比喻或寓言的方式勾勒出一個模糊的輪廓都很困難,更不用說要具體描述了。
因此,他們用了「地獄之火」、「證悟之光」或「死亡永劫」等…詞語來形容。
這些詞語對永恆事物的描述,只能算是給予人們鳳毛麟角的有限理解。
那些剛起步的人,不該將這些模糊的形容詞當作教導。
我們可以想見,如果其中一人把這些形容詞轉述給同伴們聽,之後又一傳十、十傳百,
這樣的做法,就很像孩子們在遊戲中排成一列,拿著紙聽筒互相傳話,造成許多荒謬的傳言與誤解。

在這條道路上,有些起步不久的人,甚至對未來的「永恆」還不曾有絲毫體會,
就試著以自己片面的經驗來詮釋「地獄」、「證悟」、「救贖」、「永劫」…等概 念。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的看法與那些「在道路上已經努力了一段時間的人」的看法十分不同。
他們甚至用這些扭曲的觀念去影響那些在起點上的初學者。
這就是非正統的學說和宗教偏執的來源。
這些異端的創作者一廂情願的相信,自己已經非常接近道路的終點了,
他們甚至認為自己已經見到天國的影像(事實上,這只是一種幻象)。
不僅如此,他們還用「永劫地獄」來威脅其他人。
可見,他們心中所見之神,是一位「虐待狂」和「小人」,只能用「恐懼」和「恨」來控制人類。
依據聖經的教導,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人成為「褻瀆真理之路」的始作俑者。
他們雖然深信自己「離終點已經很近了」,其實,他們仍然在「起點」原地踏步。
我想,這是很容易推論的,因為這是一條交織著「愛」的道路
(換句話說,這是一條通往神的道路,而神就是「愛」),
但是,他們卻不斷顯露出心中的恨。

此外, 「非正統學說的信仰者」和「宗教偏執者」也是走在同一條道路上,他們邁步向前,
但是,卻是往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
比較奇特的現象是,往往,一個「非正統學說的信仰者」或是「一個罪惡深重的人」,
比起那些「宗教偏執者」,還是比較容易修正自己的方向,
而且,他們在修正方向之後,就可以很快的「趕上」或 「超前」別人。
因為,上主在聖經中曾說,那位悔改的妓女所表示出的深厚的愛,證明了她的罪已經蒙赦免。

然而,我們也必需瞭解,儘管有些觀念不正確的人,曾經批判那些不信基督教的人,
然而,在正教信仰(正教指的是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中,並不相信也不贊同那樣的批評。
正教的教義是由那些「在道路上遙遙領先的人」所提出的,
這些人對於人們在天上國度的住所,已經有了最初的視野(view)。
所以,我認為, 對於那些「在道路上剛起步或是遠遠落後的人」來說,
一顆明晰清楚的心是正確瞭解教義的必要條件。

現在,讓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在神的審判日,那些不是信仰正教(Orthodox)的人會有怎樣的遭遇呢?」
(我先假設自己在這條道路上,落後別人許多,我也怕自己的無知會扭曲了聖人們的話語。)
我想把這個問題,留給這條道路上所有人自己作判斷,
儘管你、我和其他讀者們在這條道路上的進度不盡相同。
這裡,我想要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在「時間上」的發展脈絡,
並且從信仰的重要基礎,也就是「基督」(因為除了基督之外,應該找不出更基礎的事物)開始說起。
接著,我會順著時間的脈絡,最後談到今日的信仰。
我們可以說「基督」,我們的上主,是萬物之始。
基督自己曾經說:「在天國裡,你們將會看到,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伯的身旁,
坐著許多來自東方和西方的人,而『你』(以色列的孩子)將會發現,自己竟然遭到驅趕。」
難道這裡的「你」指的不是我們嗎?難道, 這裡的「你」是專指以色列人嗎?

基督曾說:「請不要想著神一定會從岩石中將他的孩子們高高地舉起,
所以就說:『我們是上帝的孩子。』」
或許,神不一定會將他的孩子從岩石中舉起?
當然,如果神可以將孩子從岩石中舉起,他一定也可以將虔誠的異教徒(他們也是神的孩子)舉起。

基督說,他只為了「以色列迷途的羊」而來,就代表了,他不但會治癒一位有風度的女士,
也一定會治癒那些像狗一般、有耐心的向「以色列神的孩子們」乞討「麵包碎屑」的乞丐。
事實上,基督曾經教導眾人:「我從來不曾在任何以色列人身上,看到這樣虔誠的信仰。」
讓我們一起來思考:我們真的可以說,在那千百萬的異教徒當中,
絕對找不到一個信仰強烈而純正的人嗎?

在婚宴的寓言中,基督曾說:「當『受邀請的客人』缺席時,
請上前邀請那些行動不便者、視障者或身障者,讓他們充滿這個舉辦婚宴的房子。」
你相信嗎? 神將會把那些「無法榮耀這個婚宴的正教徒客人」的位置,
留給那些「虔誠、熱切追求信仰的行動不便或視障者」,讓他們因神的啟示而進入神的國度。

現在,讓我們繼續剛剛那個與宗徒彼得相關的話題。
當彼得面對Cornelius的時候,說了這些話:「我真的相信,
神在每個國家、對所有人都沒有歧視,只要是為了正義而努力,神都會接納他。」
難道神會審判一個日夜在默念著祈禱文:「是的!我的主耶穌基督,請來吧!」的人嗎?

讓我們來檢視一下在異邦人中傳道的宗徒保羅。
在《羅馬書》的前幾章裡,保羅說:「沒受割禮的人,如果遵守律法的規條,
就算他沒受割禮,豈不是要算為受割禮嗎?
而那生來沒受割禮,且能行盡律法的人,就是將你這憑著典籍和割禮去違犯律法的人定罪了。
因為外表上做猶太人的,並不是真的猶太人…」(羅馬書 2:26-28)
然而,保羅的意思究竟是什麼呢?
難道保羅對羅馬人的教導是在談真正的「割禮」嗎?
或者,有沒有可能,他是在影射「內心的割禮」(也就是基督教會的受洗)呢?
在這段文字當中,他清楚指出,儘管有些人沒有受洗,他們的心也能領受神的祝福。

現在,讓我們用更簡潔的話語,繼續來探討。
在聖徒Justin(公元110-167)的著作《護教論》(Apologia, vol.A, 46,3)中提到:
「那些過著與聖經相符合的生活的人,就是基督徒,即使他們可能被人當成無神論者,
就像在希臘人和Heracletu的思想當中生活的蘇格拉底那樣。」

讓我們更深入來瞭解。
又過了幾世紀之後,上主向聖徒Nephon顯現,告訴他審判就要來臨。
這種狀況有點像是「聚焦」到 《啟示錄》。
在《啟示錄》當 中,神摘錄了一部分關於末世的啟示,並且向聖徒們解說夠多的細節。
在上主的顯現中,他看見正義的人進入了天堂,
然而,他也說那些善良的「偶像崇拜者們」也進入天堂了,
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偶像崇拜者」都是「盲眼的人」。
很顯然的,神藉著這種方式告訴我們,這兩種進入天堂的人領受的祝福有所區別。
跟那些進入天堂的基督徒相比,那些進入天堂的「偶像崇拜者們」缺少了某些祝福。
然而,最特別的是,他看見許多神父和出家的修士在「地獄」裡面,儘管他們都是正教徒。
他們並沒有負起他們的責任,證明自己值得神的祝福。
因為,真理應該是一個重大的「責任」,而不是一個用來自誇和自圓其說的藉口。

我想我不該再說更多其他的例子,
我也不敢將Saint Gregory of Nyssa這位教父所提出的那些令人驚奇的、關於「不虔誠者的救贖」的教導告訴你們,
因為,我覺得Saint Gregory of Nyssa在這條道路上「領先我們太多」,
所以,我們很難理解他所說的話,也很難傳遞出他的教導的真諦。

這裡,我想提出一個簡潔而清楚的 結論:
是的,基督只有一個教會,也就是「正教會」(Orthodox Church),
這是一個永不毀壞、永遠合一的教會。
教會的任務和使命是教導眾人純正的福音。
因為,這是帶來「救贖」的福音,它將「救贖」帶給所有想要得救的人。
然而,因為神可以知道每個人最內在的自我,
所以,神知道,有些人為了種種原因,很有可能一輩子無法接觸到福音,
或者,他們很容易誤解福音的意思。
神也知道,他們內心深處的潛質和動機。
有些人誤入歧途,只因為「他的能力有限,對真理只能駕馭到這樣的程度」,
或者,有些人加入了異教或非正統的基督教, 只因為這是他們在追尋自我和生命目的的過程。
如果一個人不是因為自我中心或自私而誤入歧途,
而是因為「他的能力有限,對真理只能駕馭到這樣的程度」,
那麼,神將會給他無數次機會,不斷學習。
神不去介入他們的學習,或是強行糾正他們,
那是因為,這樣一來,他們才能完全坦然的面對「神」和「自己的良心」,
對於自己的選擇,完全出於自願,沒有任何藉口。
那些頑固的拒絕神的真理(也就是教會的真理和正教信仰)的人,
不可能僅僅因為「他們相信」就得到神的救贖。
因為,隨著時間的推展,他們的良知將會譴責他們。
神知道如何依據每個人的努力、工作和動機來回報他們,
神不會計較他們是不是正統的基督徒,還是他們信了其他的宗教。

我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是為了讓大家明白,上主不會拯救一個從來不曾竭盡心力追尋真理的人。
如果,我們的動機良善的話,神將會看著我們的善良,
並且會引領我們走向真理,滿足我們心中真正的渴望。

「獨一無二的教會」將會持續不斷地教導眾人「獨一無二的基督教聖經」,直到所有人都到達道路的終點。
當上主再來的時候,所有用心學習「如何去愛」的人,
還有每個在「道路」上努力不懈,直到達到終點而「成為神的肖像」的人,
即使不是基督徒,甚至只是一個「毫不知情」的修道者,都將得到上主的眷顧與包容。
事實上,他們都將以感恩和喜悅的眼淚,回報神無限的慈愛,並且以喜樂之心,彼此緊密相連。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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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04 週一 201010:58
  • 「法律條文」有可能是「死板的」

「法律條文」有可能是「死板的」
聖山的Paisios長老 著
節錄自: “Words (B) of the Elder Paisios the Hagiorite” 第78-80頁

有一次,我問某人這樣一個問題:「在你的信仰當中,你覺得自己是誰?
是 『屬於基督的戰士』還是『屬於誘惑的戰士』?
你知道『誘惑』也有自己的戰士嗎?」

身為基督徒,不該使自己成為「盲從者」,而必須對所有 人充滿愛。
那些沒有審慎考慮就妄下結論的人,即使所下的結論是正確的,也有可能傷人。
我遇過一位作家,他極度的虔誠,然而,卻習慣以粗魯的方式與身邊的(世俗的)人交談,
這樣的行為深深穿透了每個人的心,使大家受到嚴重的驚恐。
有一次,他告訴我: 「在某次集會當中,我向一位女士說了這些…和那些…」
於是我跟他說:「請仔細聽我說!你這樣做,就像是將一個鑲滿鑽石的皇冠拋向別人,
雖然皇冠華麗耀眼, 但是你把皇冠丟向別人時,可能會砸傷對方的頭。
無論對方是不是很敏感的人,都會受傷。」

我們不該拿東西去砸同伴們……更不用說是以基督徒的方式來砸。
在別人面前評斷某人的罪過,或是情緒激昂的談論著某人,
這些行為,都不是上帝的聖靈所驅使的:這是由另外一種靈所驅使的。

教會之道是「愛」,這與司法官或法律學家所使用的方式完全不同。
我們做任何一件事的時候,都有可能會犯錯。
教會總是以包容相待,不斷尋找需要幫助的人。

我曾經在某些虔誠的人身上發現,他們採用的邏輯十分獨特。
他們的虔誠和善良特質是非常好的,然而,某些靈性「洞察力」與「廣度」還是需要的加強,
這樣,他們虔誠的心才不會受到「心胸狹窄」或「固執己見」的染污。
最重要的是,除了「靈性狀態」之外,還必須具備敏銳的洞察力,
否則,就容易攀附於「法律條文」式的教條,這樣一來,「法律條文」也將變得「死板」。

擁有謙卑美德的人,不會流露出「自己才是別人的老師」的樣子,
他會多聽別人的意見,即使別人向他請教,也會以謙卑的態度來回答。
換句話說,他會以學生的口氣來回答。
那些認為自己可以糾正別人的人,心中充滿了自大。

- 假使某人一開始以很好的動機來做一些事情,最後卻走上極端,這不意味著他缺乏敏銳的洞察力嗎?
- 如果那人沒有察覺行為底下所隱藏的自大,那是因為他並不十分瞭解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最後會走上極端。
人們往往一開始都擁有好的動機,然而,卻朝向「自認為有可能會找到自己」的方向走去!
像過去的「聖像狂熱者」與「聖像反對者」的例子:這兩者都是極端!
前者的做法,已經到了「為了使聖餐禮儀『更神聖』而把基督的聖像刮成碎片,
放置在聖杯當中」的地步。
相反的,後者則是焚燬、丟棄一切聖像……
這就是為什麼,教會不得不把聖像置於高處,讓大家無法觸碰,
當論戰結束時,再將聖像放回原來的位置,
因此,我們現在才能繼續敬拜聖像中所描繪的那一位,並且賦予那一位適切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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