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屬靈父親」和「教父母(代父母)」兩個詞彙的誤解

     在正教會,屬靈父親和教父母(代父母)的區別是非常明確的。但令人難過的是,某些正教徒,非華人,為了控制和利用人們,將這兩個詞混用,他們目的在於使教會變為國族主義,或佔人們的便宜。

為了華人朋友,我們來釐清「屬靈父親」和「教父母(代父母)」的差別。

屬靈父親是一位引導基督徒屬靈生命的人,這是非常神聖的使命。

並非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屬靈父親。屬靈父親是神聖的職責,是由正教會賦予、指派給非常屬靈的人來擔任,好讓他可以聆聽、了解並引導基督徒活出教會的教導。

屬靈父親,是教會的制度(institution),多數是司祭,好讓他也能賜允基督徒教會的寬恕。他是男修院院長或女修院院長(但因為女修院院長不是司祭,因此她會建議屬靈子女請司祭行懺悔聖事)。

屬靈子女必須向他的屬靈父親(或指導者)敞開生命一切所有,不只是罪,也包括生活態度,所有事情,好讓屬靈指導者給予建議。就像現代人向醫生或心理學家敞開心靈和秘密,也必須同樣地對屬靈父親這麼做。

如果有人想有一個屬靈父親,他必須跟從屬靈父親的建議,並且必須信任屬靈父親。這是導向謙卑之路,並且開始敞開自己,再也不自我導向(自我中心)。

請司祭行懺悔聖事,和擁有一個屬靈父親是不同的。屬靈指引是聖靈的恩賜,是在教會內,也並非任何人都可成為屬靈父親,或屬靈子女。許多人因為有行懺悔聖事,就認為自己有屬靈父親,但並非如此,因為他們並不想聽取建議和指引。

當然,如果有人想成為修士,他首先必須找到一位屬靈父親並順服他。屬靈父親對屬靈子女負有極為重大的責任。我用「子女」一詞,而非士兵或僕人。因為屬靈父親才是真正的僕人,他「服事」並指引他人-雖然在內心他是屬靈父親。

屬靈父親尊重屬靈子女的人格,即使子女並不成熟,並不總是能了解這一點。屬靈父親試著找到方法,來幫助子女培養和增進馬太福音25:15所說的恩賜(才幹),這恩賜是神賜予這子女的。而最終子女會長大成人,如同以弗所書4:13所寫。

教父母(代父母)是教會的成員,他們實際上協助某人透過聖洗聖事進入教會,或透過婚姻聖事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教父母最好是夫妻,但如果情況不允許,單單一位男士或女士也是足夠的。教父母:
幫助人進入基督正教會。
—正式地引介人們到教會(引介給司祭),並見證此人確實想領受聖洗或婚姻聖事。
—請求教會允許他們教導慕道者。地方教會的司祭指派CATHEHIST(較低階的司祭職份)來正確地教導

慕道者,最終由司祭來檢核將要領受聖洗者的信仰是否正確。

教父母在聖洗和婚姻聖事中代表基督徒社群。這是為何他們協助司祭並模仿司祭某些行動,例如為將領洗者塗抹聖油,配戴十架項鍊,交換王冠。但教父母是在靜默中做這些動作,而且是由司祭將聖油、十架項鍊、王冠等物品交給他們。

教父母成為教子的家人(因此教父母不能與教子結婚,教父母的親生子女也不能和教子結婚)。教父母在經濟上幫助教子,或以任何方式協助他們面對生活中的難題。

混淆教父母的職份和屬靈父親的職份是非常危險的。教父母不能成為教子的屬靈父親(除非他是司祭),不能向他人說明如何祈禱或什麼時候、多麼頻繁地領受聖體聖血…等等。

如 果教父母這麼做,他是在創造假教會,假靈性。如果他不是引領他的教子到教會,他就是在分裂教會。我已經看見這種情況,人們因為國族主義,利用了不知情的、 懷有良善態度的華人,並試圖在靈性上引導這些華人。對華人來說,要辨別揭露這樣的事是容易的,如果人們是在背地裡秘密地指導靈性生活,沒有經過地方教會司 祭的允許。這些人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書23:15所說的「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 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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