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督教 (what is christianity)

基督教是由一群全體相信耶穌就是基督, 以及祂是唯一真神之子的人所組成(馬太福音 16:16)。
這是首度在歷史上,這些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在安提阿把自己稱作「 基督徒」(使徒行傳11:26)。
然後,「基督教」這個名詞, 成為這一群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共同的名稱,也成為「教會」 的同義詞。
在新約聖經中「教會」這個名詞出現了大約八十次之多, 而其定義為一群信徒在特定地點的聚會,目的是要慶祝神聖的共融。
基督教就是教會,是全體信徒結合進入耶穌基督之中成為一體, 而這個身體的頭就是耶穌。
這個統合的發生,就在聖餐禮儀式,也可稱作神聖共融儀式 (Holy Communion )進行之時,
而之所以稱作神聖共融,為的是要彰顯其主要本質, 即在基督徒之間共融的架構下, 人與神所發生的共融。

基督教並非個人主義的宗教,反而具有社會/社群屬性,
其深刻程度遍及橫向(介於人與他的同伴之間)與縱向( 介於神與神之間)雙重維度,加上神-人耶穌基督的中保。
基督教最主要的本質就是基督的神人二性本質。
基督教就是神人二性主義,同時兼顧有神論與人文主義: 我們信仰基督,同時我們對基督擁有活生生的體驗,
祂是聖三當中的第二位,是聖父之子,是神的道成肉身,是神-人, 換句話說就是完美的神與完美的人。
在所有宗教之中 這個神-人特性是獨一無二的, 因為它既超越人文主義,亦超越有神論。
所有其他宗教都有他們崇拜的神,但是沒有誰的神是獨一無二, 既 是神又是人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完美的神也是完美的人。
一般的有神論形塑出其他宗教的特徵, 而人文主義可追溯至任何形式的世俗主義。
就在這層意義之下我們提出自己的神學主張, 指出基督教不只是個宗教,
在其根本上還是一個同時具有宗教特性的教會( 其定義為介於基督徒之間, 以及介於基督徒與神之間的一個組織結構的共融與至一性)。
然而儘管擁有宗教特性,基督教從來不只是一個宗教, 或是一套儀式性或契約性的互動關係而已。
基督教聚焦於基督以及祂的神人二性本質上,展現了基督中心論( Christocentrism) 作為教會與宗教之間的分界線,
這就是基督教與每一種宗教的神本主義( theocentrism)、以及每一種世俗主義的人類中心主義 (anthropocentrism)之間的強烈對比。

除了神人二性本質之外, 基督教第二項同樣重要的特質在於三位一體的概念。
基督徒的神是三位一體神:聖父、聖子、聖靈。
單一神聖本質(也就是單一的 神)在三個人格當中。
這個部份點出基督一神教與先前即存在的猶太一神教、 其後出現的伊斯蘭一神教之間的差異。
上帝的三位一體本質絕無僅有地出現在基督教當中, 而這是宗教領域的嶄新概念。
比起單一人格特質的猶太與伊斯蘭教一神教, 是一項相當明顯的對照。
三位一體特性是三位一體人格投射在神格本質的獨特性上,
所以在基督教中,相異性、獨特性、神格本質(神是什麼) 構成了神聖本質中整合與持續的基石。
就另一方面說來,整體而無法分割的神聖本質(神是由什麼構成) 是無法包含這個基石的。

基督教的第三項特色,從宗教的角度來看(也就是除了神- 人觀與三位一體概念之外), 就是末世觀。
這是時間與歷史的重點,就在人類歷史最後的日子, 將會有彌賽亞的再臨與人類的最後審判。
三大主要一神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 皆具備末世觀這樣的特性。
不過其中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們是看待這個重要議題的態度。
其中只有基督教顧及到彌賽亞,神-人基督, 或是被賦予神聖權柄的神-人,作為完美的神與完美的人,
而並非是把彌賽亞/基督看成另一個人,一位超人、 先知或甚至是個半神(另一半是人)。
再來,基督教視彌賽亞兩次的降臨(來到、顯現、出現)為當然: 第一次降臨是已經發生過的道成肉身與死裡復活,
第二次降臨則是在未來伴隨所有人類的審判, 以及神的國降臨時發生。
這就與其他兩種一神教不同, 因為他們只接受在未來歷史終結之時唯一一次降臨的說法。
不過基督教與其他一神教在末世觀上, 存在著與泛神論宗教之間的巨大差異, 因為後者認為自然的力量將勝過歷史的發展。

基督教神學觀的內容,可以用十種重要信仰立場來概括, 這已經編纂進入尼西亞信經當中。
這個經文會在神聖的教會禮儀服事中唸誦, 在禮儀中便能體驗到神聖的共融以及聖餐禮之奧秘。
在為信徒受洗成為基督教社群的一員時所準備的聖洗禮中, 也會唸誦這篇經文。

三位一體性

上帝是三位一體與獨特的:聖父、聖子和聖靈。
這是一種神聖實質或本質,在三個人格當中。
這是基督教信仰中的重要綱目:一在三中,三在一中。
基督教的這個一神觀是三位一體的,不是神體一位( unitarian)的。
所以每當我們說基督教是信仰一神的,它被視為一神的宗教, 並不是在說一個非單元 (amonad )的概念,
也不是在說唯一一個孤寂的神聖人格,而是三個。
然而它還是屬於一神教的範疇, 因為這三個神聖人格共享一個實質或本質。

神學

基督教的神可以由本質、人格和行動的區分來理解。
唯一一個神聖本質可以把它和人類的本質或天性區分出來。
用 在基督教神學上的專有名詞是「受造的」與 「非受造的」。
神是非受造的,而其餘每件事物都是受造的。
在受造與非受造物之間存在一個本體上絕對的差異, 能夠完全清晰地劃分基督教與泛神宗教。
上帝的本質是單一、持續而獨特。
聖三當中的每個人格具有相同本質,而且與任何被造物都不一樣。
然而聖三的每個人格都是要彼此區別的。
天主聖父,是神性的開端與起因。
祂是神存在的必要條件, 因為神的存在完全倚靠神是否具有存在的意願, 神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祂選擇存在。
天主聖子與聖言(Word),換句話說就是耶穌基督, 是由聖父所出。最後聖靈是由聖父所派遣…

救贖被稱作人的聖化。
受造物變得像非受造物一樣,但是不是變成非受造物。
隨著愛與自由,受造物參與神的行動(而非神的本質), 並且像神一樣行動(但不是如同神一樣行動)。
這個聖化隨著神-人基督的道成肉身成為現實, 而且經由人類在聖餐禮中的參與,成為教會裡活生生的體驗。
救贖由兩大要件構成:神聖恩典與自由意志。
就人類來說,本質與其自由意志是不同的:人的天性/ 本質是受造的,是被人的自由意志所拯救。
人的自由意志施加力量於天性之上。
救贖是從「依照天性/本質做出來的事,以及/或者違反天性/ 本質做出來的事」,
藉由與神聖恩典的共同工作,到達「超越天性/本質而做的事」 這樣的一個轉變。

認識論(Gnosiology)

神藉由祂的行動展現自己, 特別是藉由基督在歷史架構之內的脈動以及教會的職務行使。
神,無法經由其實質或本質被認識, 但卻能藉由祂的行動而被部分地認識到。
屬於神的完整知識,會保存到祂再臨時,
「我們現在是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
我現在所知道的只是一部分,到那時就完全知道了,好像主完全知道我一樣。」(哥林多前書12:13)
基督教基礎的認識論原理/方法是不可言說的, 當提到認識神的時候,這個方法說明了自我省察設定的界限,
同時亦指出神聖知識來自經驗的特性就是愛。
理性雖說受到生活方式的影響,但不應忽視亦不需過度強調。
真理是大大超越知識與理性(邏各斯) 的。
信心並不與知識發生矛盾,但是卻應該從知識中區分出來, 因為信心是一種來自經驗的生活方式,具有末世與教會的特質。
教義不是一項專制的基本條件,卻包含教會實體的歷史經驗, 往後在大公會議上做出系統性的闡述,
但卻並非由任何個人權威做出的決定, 即使是教皇亦沒有這樣的權威。
再者,歷史性的經驗以超越世俗與社會的方式,被神的信徒所保存。

末世論

正教最後一個信仰立場(尼西亞信經)綱目,是為末世論。
這是基督教生活的首要元素: 我等候死者的復活與永生。
基督的復活就是基督教生活的基石。
基督徒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並未結束,但卻在死亡之後延續,
直到已復活的救主基督再臨時便得以稱義, 也就是在恩典下被接納並稱為公義。
這一切會發生在神的國來臨時,到那時, 所有人類都要個別接受最後的審判,所以在勝利號角響起時, 同受苦難者必稱義。
今天的基督徒生活在教會的豁免下, 這個豁免是介於過去基督第一次臨到時(道成肉身-復活),
以及未來祂的再臨(神的國度-審判) 之間的一個暫時休息的狀態與過渡。
每當神聖的聖餐禮舉行時,教會就被實現了。
每一次的神聖禮儀都是由主禮司祭宣講神的國在末世來臨作為開場: 「頌讚歸於父及子及聖靈的國度。」
這強調了末世論、基督論、 三位一體神學在基督教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基督教歷史已經向前推移了兩千年, 經歷過大分裂之後形成西方教會與東方教會,
這個分裂首先從第一個千禧年結束前夕(西元870年)開始, 於第二個千禧年初始時(西元1054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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