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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正教靈修簡介6

聖事和苦修


 by Hierotheos metropolitan of nafpaktos


正教靈修是以基督和教會為中心。
這表示透過神而人的基督,人被聖化且得救了,人活在教會裡,那裡是基督神聖的身體。
基督不存在於三位一體的神之外,也不是在教會之外。
因此,我們住在教會內,就像是住在醫務室或醫院,都可以獲得治療。

藉由聖事和操練苦行能有效參與非受造的天主恩寵並體驗教會生活。
透過聖事,天主非受造的恩寵和能量進入到我們心中;
一方面,透過克苦我們準備好一條道路, 讓天主的恩寵能夠在這心內以一種具有療效的、救贖的方式運作。
另一方面,我們捍衛從聖事中得到的神的恩寵。


聖尼古拉‧卡瓦西拉(St. Nikolaos Kavasilas)在他的《在基督內的生活(On the life in Christ)》一書中,
廣泛分析了人的重生是在奧蹟之中完成的,不過這一切仍須我們的合作。
神的能量是透過奧蹟而給予:受洗給人其與基督的關連,以及他在基督內的位格;
敷聖油使新生的人更臻完善,賜與人內在應該遵循的方向;
聖體聖事則是維護並保持人所獲得的活力和幸福 。

如果天主的能量是透過聖事而給予,那麼對這大恩典的回應--共同合作--就要看我們自己的熱心和投入了。
我們克苦的努力是必要的,因為這樣才能保衛神的恩寵。
卡瓦西拉也提到這個主題,並且把其中一章命名為〈如何保存由聖事而來的恩寵〉。

從我們獲得神恩的方式來看,聖事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尼古拉‧ 卡瓦西拉說「正義的太陽」就像穿越一扇小窗,進入到我們的黑暗世界;
祂復甦了這個世界。
教會中所有的聖者都提到聖事和苦修之間的合作。
然而我想多引用一些聖國瑞‧巴拉馬斯的著作 。


首先聖國瑞強調奧蹟(希臘文mystiria)之所以被稱為奧蹟是因為它們是屬精神的並且是隱藏的,
不是容易由外在發現的東西。
因此,當人接近聖事(即奧蹟)時,不應只注意外在所見的,就精神層面來說,也應看見其內涵。

聖國瑞接著主張光有洗禮是不夠的;人必須遵守神的誡命,也就是要操練克苦的生活。
這種克苦的生活並不只是為僧侶,也是為了讓所有基督的信徒們遵守神的誡命。
我們為了奉行神的誡命而做的努力構成了基督內的苦行 。
基督復活後對門徒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
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瑪竇福音28:19-20)。
這就是聖國瑞強調領洗並不足以使人成為福音的門徒之原因;遵守基督的誡命也是必須的。

聖國瑞‧巴拉馬斯是一位普世的(大公的)神學家和正教教父。
況且,所有正教的教父們也都是大公的,因為他們抱持的不是片面的觀點或是獨自的立場。
他們不會過於重視一部份的真理而犧牲另一部份的真理,相反地,他們維持著精神上的平衡,因為他們已被聖神更新了。

聖國瑞的大公精神在當時因著針對二項扭曲靈修生活的聖事和苦修謬論所持的立場而更彰顯出來。

第一個謬論是由古代異端瑪沙利安派(Massalians) 所持,他們的想法在聖額我略巴拿馬的時代再興起。
根據他們的教義,教會的聖事,洗禮和聖體聖事,對人的救贖來說並不是那麼重要。
他們宣稱讓人和神合一的是心靈理智的祈禱。
是祈禱洗滌人的罪並且完成他的神化, 而非聖事生活。

第二個異端主張主要是來自西方基督教界,即哲學家巴蘭在巴拉馬的時代所提出的。
在巴蘭和聖額我略的一段對話中強調聖事生活而反對清靜生活,他輕視靜修及所有和心靈理智性祈禱有關的事。
對巴蘭而言,參與教會的聖事是最重要的行為。
巴蘭的確也談到祈禱,不過是以一種抽象和內省的態度而談的。
他更進一步強調,天主的恩寵是創造的,而對神的推理性直觀就是對受造的光的神視。
一般來說,他鄙視並且以一種輕蔑的口吻談論教會的靜修派傳統,而這傳統正是一切教理的基礎和所有教父們分享的生活。

針對這兩種異端的聲明,聖額我略巴拉馬經歷了相當的掙扎。
如同教會所做的一樣, 他主張,過度看重第一項聲明而對後者給予較低的評價事實上會導致正教的分裂並使人離開救贖。
他強調,為了讓人得到治療,(也就是為了獲得救贖),聖事和苦修生活兩者都是需要的。
靜修生活方式不能認為是獨立於教會的聖事生活之外的。

因此,根據聖哈喬里德(Hagiorite)的說法,同時透過靜修生活和聖事可以治療靈魂。
若沒有這種組合,正教生活和正教神學即無法存在。


在許多聖額我略的講道中提到教會聖事的重要性。
在其中一次講道中他講到基督聖化人的本質,
並且「透過神聖的洗禮, 謹守祂的誡命,祂給予罪人的悔改,以及透過祂體血的輸注,」祂赦免了罪。
是教會的這兩件聖事:洗禮和聖體聖事,加上遵守基督誡命,赦免罪並且讓人聖潔。
透過神聖的洗禮基督成為仁慈之父,而透過聖體聖事,基督則是變成了仁慈之母。
聖額我略利用比喻表示:基督「餵養我們就像充滿愛的母親哺育她的嬰兒一般」。
他更進一步比喻說(基督和教會的)兩個「養育我們的乳房」就是神聖的洗禮和聖體聖事,是兩件最重要的聖事。

在另一次講道中,聖額我略巴拉馬再次透過解釋基督賦有人性,就像我們一樣,祂也具有靈魂和身體,
藉以指出這兩種聖事的力量。
他承受苦難,死亡和埋葬,由死亡中復活,以這種方式,祂使我們參與不流血的犧牲和享有我們的救贖成為可能。
經過靈魂下降陰府和升天,基督賜予永恆的光輝與生命﹔祂給我們神聖的洗禮作為一種標記。

藉由這兩種聖事聖化了靈魂和身體﹔我們靠它們獲得救贖。
很明顯地,聖額我略認為人的救贖需要靠自已參與教會的聖事。
他並未像瑪沙瀾 (Massalians)一樣輕忽它們的重要性,反而,他認為它們是靈修生活的中心。
他在許多次講道中,廣泛地分析這些聖事。


然而,聖額我略並不僅只是停在這裡強調聖事的價值。
如同先前提到的,參與聖事必須和教會的苦修生活結合。
否則,透過聖事所傳遞的恩寵對人的救贖或是治療就不會有貢獻,反而變成懲罰了。
因此,巴拉馬同時也在他論述聖事的教導中提到靜修。

恩寵白白地賜與那些在聖事中將自己準備妥當的人們。
我們是極不配這份恩典,祂?使我們「擺脫不配」而成為配得上的。
不過我們必須獻上悔改來與祂合作。

聖額我略從舊約聖經中援引了一些例子要強調這真理。
在他們前往應許之地的路上,希伯來人受到邪惡慾望的誘惑,所以 「賜與他們的聖事的形式」並未給他們帶來好處。
神遺棄了他們,他們並未進入應許之地。
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基督徒身上。
如果他們不悔改也不遵守神的誡命的話,受洗和其他聖事並不會把他們從永恆的罪惡中帶出來。

在另一段論述中他提到聖神和聖父以及聖子是一樣全能的﹔「可以自由來去」(即按自由意志行動)。
換句話說祂和懺悔的罪人在一起,但卻離開那些不肯悔改的人,就像撒烏有王一樣,失去了神的恩寵。
這也就是為什麼參與聖事的人必須過著悔改的生活8。


如同聖額我略所言,苦修主義包括靜修生活,它是人的治療方式。
這位聖者分析,以聖母為靜修的模範,我們的目標就是獲得神化,也就是和神交流合一。
而人也需要努力壓伏自己的人性理智、感覺、想像和虛榮,並且專注於內心的理智,
透過有心靈理智之心向神提升,神聖的洗禮讓人成為一個「新生兒」,被賦與潛的智慧,這智慧日後會顯現出來,
而這個透過洗禮而重生的人獲得力量成為分享天主光榮的人,
但只有在他真正地過著這樣的新生 活並且恪守基督的福音,才能如此。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探討的清楚地顯示出同時實行聖事和苦修是絕對必要。
這不僅是聖尼各老喀伐西拉斯和聖額我略巴拉馬的教導,也是正教會的傳統。
如果不是以這種基礎為根基的精神就不是正教。
另外,神恩是,依據我們靈魂的狀況,經由聖事而賜與。
因此,可能這個人是被神恩所潔淨,另一人被光照,而另一個人可能已經達到神化的境界。
因為這些教導,正教教友十分明白聖事和靈修生活各階段之間的連結﹔
這種連結清楚地顯示出聖事和苦修之間的密切關係。

教會傳統對於這點是非常地清楚明白的。

舉兩例子來說:首先是「洗禮和苦
修」, 其次是「聖體聖事和苦修」。

古代教會在洗禮之前有整個的準備期間,好讓新加入的教徒能夠接近這「最初的奧蹟」,盡可能讓他們配得上。
因為這可以在視教會的禮儀傳統以及?父的作品中看到,所以望教友分成兩種。
第一種是「進階級」。
這些人雖然已經接受信仰但是尚未受洗。
在他們接受神父的祝福之後,他們局部性參加教會的祈禱。
第二種則尚未完成信仰,他們只是旁觀者。
直到閱讀聖經之前他們仍只能在教堂門廊,然後他們就得離開教堂了。
在某些情況之下,若有某種行為被認為是踰矩了,第一種新加入的教徒會被轉到第二類去。
所以對望教友的牧靈是非常週到的。
教會很注意這點。

其特徵又在於新加入的教徒被接受的方式;而這是第二次全教會大會決定的。 
根據這個法令,第一天他們被稱為基督徒,依需要而唸一篇祈禱經文。
第二天,他們被列為望教友;第三天唸驅魔經文,並教導他們信仰。
在此之後,會建議他們留在教堂內,以便聆聽聖經,接下來他們便受洗了。

和教父以及教會的做法相比,以上的教令認定教理講授不只是理論上信仰的開始,而是一種完整的教會儀式和治療的方法。
在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Cyril)有關信仰的教義中,勸告望教友先告解再受洗。
接下來他還請他們參與驅魔儀式,最後,他勸告誡他們參與信仰的教導。
而所有這一切意味著他們應該能夠潔淨他們的心靈。

教理講授期間大約要一到三年。
依據某些情況它也可縮減。


在受洗之後接著而來的是苦修, 意味著基督徒要在生活中承行天主的旨意,正如同先前所提到的一樣。
除此之外,如果某些受洗過的基督徒犯了嚴重的罪,顯出他們不是教會的活成員,他們重新回到望教友的階段。
當然,洗禮奧蹟的禮儀不再重複。
但是悔改的階段會重複。
一般來說, 教會定了懺悔的四個階段。

在最初的階段,有些人在殿堂之外請求仁慈。
到了第二階段他們留在教堂內,參加神聖禮儀,一直到讀聖經的時候,然後和望教友一同離開。
第三個階段則包括那些跪著全程參與神聖禮儀的人。
第四階段的懺悔者留下來和教友們在一起,直到整個神聖的禮儀結束,但是並沒有領聖體。
最後,當他們成功地通過這些階段,懺悔的人也可以參與基督的聖體聖血奧蹟。
這些步驟記載於聖大巴西略的教會法規中。

這程序在教會的法典中受到重視,因為,罪被認為是種敗壞墮落,讓人無法與神結合。
首先是心靈理智變暗了,結果,悔改成了心靈理智的治療和光照。
聖大巴西略為了治療「有病的人」,指定一段禁領聖體的期間;
這也就是為什麼他以警句的方式強調「治療並不受花費的時間但受悔改的態度所規範」。
在任何例子中都證明了在受洗之前或之後苦修是必要的。

對於參與神聖的聖體事這神聖恩典也是一樣的。

領聖體之前需要靈修奮鬥和克苦。
聖尼各老喀伐西拉斯強調聖體聖事之前的辛勞,
他解釋基督的話:「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
(若望福音第6章27節)
以及保祿的宗徒話:「誰若不願意工作,就不應當吃飯。」(得撒洛尼後書第3章10節)9。
如果我們必須如此勤奮工作只為獲得那些必壞的食物,那為聖體聖事也付出相同的勤奮吧。
基督透過聖事成為我們的盟友 ﹔
但是沒有任何盟友會幫助怠惰和厭煩的人,而只對那些能以智勇面對敵人的大無畏強者伸出援手。
不過,即使在聖體聖事之後,我們仍需要苦修以便保持那透過聖事得到的聖寵。
在領聖體之後細心唸祈禱文會明白這一切。
忠實虔誠的僕人對神祈禱以作懺悔哭泣並獲得力量,好讓他仍然能夠是基督的真實夥伴。
他也懇求天主之母為人心靈的懺悔而作她聖子的中人。

因此,在領聖體之後苦修的生活是必要的。
透過分享基督的體血而得的天主聖寵,依據人的靈魂狀態而作用。
如果人發現他正處於淨化的階段,神恩會將他淨化﹔
如果他是處於光照的階段,那麼神恩會帶給他光照﹔
當他正趨朝向神化時,會使他神化。
因此,聖體聖事就成了淨化,光照和神化。
但是如果一個人並不懺悔,甚至也不在淨化的階段,聖體聖事就變成了火焰和指責,它造成了痛苦和折磨。


總而言之,結合聖事和苦修的意義顯示於所有教會的整個傳統中。
將它們分開會造成靈修生活的誤解與扭曲,而且也違背了正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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