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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聖餐禮的前提要件

約翰 歷歷烏拉斯(John Zizioulas)著

教會並非先於聖餐禮。
本文所要表達的立場是,教會和聖餐禮同時是構成對方的要件,
彼此相互依賴、同時發生、甚至在某些意義下完全相同。
基督的身體– 同時也是聖餐和教會的身體,是復活的身體、末世要再來的基督。
這代表教會聖餐禮的前提要件,唯有在末世教會和肢體生活中才能實現。
這個末世的肢體生活,在教會或聖餐的形式下,最重要的就是各地屬神子民的聚集。
人是聖餐禮中不可或缺的,信徒和各級神職人員藉由同心禱告得以進行聖餐禮;
這是一般平信徒得共享的 禮儀,因為聖餐禮本身就是神子民的禮儀和活動。

[Nicolaus 10, 1982 pp333-49]

I. 這個主題非常重要與廣泛。
雖然我在這方面已鑽研了多年,仍無法在短短一堂課將其清楚表述。
因此我在此只提出幾點可供深入探討的建議,也就是下列幾個問題:


a) 教會和聖餐禮間的關係至今經過了哪些階段?對過去稍作回顧,能幫助我們正視今日所出現的問題。
b) 從東西方聖餐和教會學的研究中–尤其是教會聖餐禮的先決條件,我們能獲得怎樣的結論?
c) 我們能如何將這些結論運用在今日的普世教會中?
其中關於分裂教會間聖餐禮的有效性、以及恢復教會間聖餐交通的可能性,是我們在此所要討論的重點。


II. 讓我們首先就歷史背景稍作回顧。
聖餐禮和教會學之間的歷史關係包含以下三個基本階段:


1. 原始階段–就是初代教會時期,聖餐和基督教會的奧秘緊密相關。
在聖保羅的時代,教會(Ecclesia)和描述聖餐禮的用字都強調同一件事,
例如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20, 33和34節中,
保羅所說的「主的晚餐」(kyriakon deipnon)、「聚會」(synerchesthai epi to auto)、
和「教會」(Ecclesia)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由此可見在保羅心中,舊約中「神的子民」在其對於教會的定義佔有重要地位。
即使聖經中教會的定義不一,至少哥林多前書所指的教會就是一個具體的地方社群;
更重要的是,這段經文的教會清楚指的是前來聚集領受聖餐的地方社群。
對保羅而言,這個地方 性的聚會在一同慶祝聖餐禮下,成了「神的教會」。

保羅這種將教會和聖餐禮緊密結合的教會學,之後在聖伊納爵之下進一步發展。
根據聖伊納爵,聖餐禮不僅使地方教會成為基督教會的一部分,
更重要地讓地方教會成為完整基督身體不可或缺的普世教會。
明確地說,聖伊納爵心目中教會的普世性來自聖餐禮的慶祝,因此他也稱地方教會為普世教會。
每個地方性的聖餐聚會由主教主持,主教四周有從旁協助的神父或助祭、以及一般會眾,
這樣的聚會就稱為「普世教會」,因為完全的基督就在當中的聖餐儀式中顯現。

在聖伊納爵以後,對教會的關注受到諾斯替教派(Gnosticism)和異端的危及下,
迫使正統成為教會學的基本決定要素,
也因此在第二世紀神學家的筆下,教會和聖餐禮的關係相對受到忽略,雖然事實上並非如此。
聖愛任紐(St Irenaeus)就曾說「我們的信仰是根據聖餐禮,聖餐禮也確立了我們的信仰」(Adv Haereses 4.8,5),
他認為正統是教會學的根本,而聖餐禮是教會普世性的標準。
因此在聖奧古斯丁之前,所有的神學家筆下的地方教會都稱作是–基督身體完整不可或缺的普世教會。

到了聖奧古斯丁的時代,教會的定義又有些許的改變。
在打擊異端多納徒派(Donatists)的同時,「普世教會」首次脫離地方性的色彩,成為全球性教會 的代名詞,
普世性一詞也不再帶有性質上的強調,而具有數量和地理上的意義。

上述的改變在接下來幾世紀的西方教會,發展出關鍵性的影響。
然而在相關學者如魯巴克(Henri de Lubac)和孔格(Yves Congar)的研究中,
西方教會中教會和聖餐禮之間相輔相成的關係一直到十三世紀都未曾改變。
聖餐禮仍然是教會聖事的一部份,它不但表現出教會的合一,並使基督的身體和教會的身體成為同義詞。
此時,教會、聖餐禮、和基督的身體在東西方教會指的都是同一件事,
雖然拜占庭帝國時期的神學這時從純教會學的觀點轉移到人類學的探討,
聖餐禮依舊是教會生活的重心和教會活動的一部分。
當時在東正教會中,所謂上教堂就是去教堂領聖餐,也使聖餐和教會生活緊密相連的關係得以維繫下來。


2. 從十三世紀開始,教會和聖餐禮之間的關係開始進入新的階段,中間的變化對接下來的神學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在當時學院派神學家的定義下,「基督的身體」、 「教會的身體」、和「聖餐的身體」不再是完全相同的同義詞;
這和獨立於基督論和末世論之外的聖禮神學,帶來聖餐禮和教會學的分裂,聖餐禮因此成為教會的聖事之一。
從此,聖餐不再等於教會或是教會全體的表彰,而是一種蒙恩之道,協助信徒信仰的方式,
也因此聖餐禮成了私人間的慶祝。
這和早期教會完全不同,所以只要有神父的出席,無需其他教會的神職人員,亦可構成有效的聖餐禮儀。
教會和聖餐儀式逐漸地在理論和實際上相形漸遠。

宗教改革雖然對中古世紀的聖餐相關議題提出質疑,卻未對教會和聖餐禮之間的關係加以恢復。
改革派對以信徒為中心的聖餐交通非常憂心之下,開始以傳講神的話為教會生活的重心,
期間聖餐的慶祝也因當時政府當局的影響下不若往常普遍,雖然這和改革派的神學信念相反。
如此一來,聖餐禮和教會生活之間原已鬆散的關聯在宗教改革時期更加動搖。
在此背景之下,使聖餐在十三世紀以後繼續成為教會聖事的其中一部分。

西方反宗教改革者對於這點亦持相同的看法,使得聖餐繼續成為教會下的聖事之一,而非構成教會的要件。
這個看法使聖餐在神職人員的主持下被視為「有效的」事奉,
因為經正式任命的神職人員有主持教會聖事的權柄,
其他條件如肢體生活、正統信仰、或其他因素相較之下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同時期,夾雜在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爭議間的東正教,發展出自己的一套信仰告白。
它並未採用中世紀思潮的論點,而是嘗試以天主教的觀點反駁基督教的看法,以基督教的信念補充天主教的漏洞。
因此在東正神學(其中依舊以聖餐為教會生活的重心)中,發展出理論層面的教會學,
視聖餐禮為七件聖事的其中之一,也將教會和聖餐在方法論下清楚分別出來。
發展的結果,使理論上的教會學和一般教會儀式生活產生了分際,也造就了今日許多東正教內的問題。


3. 教會和聖餐禮之間歷史上的第三個階段,就是我們所處的現代。
自從二十世紀以來,各種聖經、教義、和禮拜儀式研究的復甦徹底改變了原有的現況,
重新恢復教會和聖餐禮之間原有的關連。
從西方學者G. Dix, O. Casel, W. Elert等人的著作中,
東正教的神學家意識到教義下的聖餐禮為一種禮儀、人群的聚集和成果。
在此之下,神學家阿發納西夫(N. Afanassieff)提出了所謂的「聖餐教會學」,
其中主要的信念是「凡有聖餐之處,就有教會」。
從他以後,東正教便開始提倡以聖餐為前提的教會學, 而非以教會為前提的聖餐。
然而這種「聖餐教會學」只表現出片面的見解,
我們需要進一步的澄清甚至糾正,以還原東正教義下的全貌。

教會和聖餐禮之間關係的恢復,似乎已成為當代普世教會的趨勢。
自從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以來,羅馬天主教再度意識到地方教會亦屬完整的教會。
同時基督新教教會也逐漸將聖餐禮視為教會生活的重心,
甚至在「信仰與組織合一運動」(Faith and Order Movement)的影響下,
與天主教和東正教正攜手走向合一之路,因此我們也應將此現況應用在今日教會生活中。


III.
從以上簡單的歷史背景可以得知,我們繼承了一個初代教會所沒有的神學問題,
那就是:究竟是聖餐創造了教會,還是教會創造出聖餐?

東西方神學傳統在中世紀思潮的影響下,大多認為教會創造了聖餐禮。
部份東正教神學家卻在阿發納西夫「聖餐教會學」的影響下,持相反的觀點。
此議題的爭論至今未休,以下我僅提供部份個人的見解以供討論。


1. 首先我要談到本問題的神學根據,這是基督論和聖靈論、或甚至是歷史學和末世論間基本關係下較小的論題。
在教會先於聖餐禮的觀點中,存在著基督先於聖靈、教會組織或教會歷史先於聖餐禮的認知,
也因此形成部分的末世論,後者認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一開始先有具有歷史意義下教會實體的存在,之後產生各種聖事,其中最主要的是聖餐禮。
傳統教條手冊就如此列出當中的次序:基督、聖靈、教會、聖事(包括聖餐禮);
若是如此,就必須先有教會聖職的存在,之後再來慶祝聖餐禮,也就是先有神職人員,方有聖餐禮。
許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

談到教會聖餐的先決要件,我一開始就要先排除這樣的想法,
也就是雖然教會聖餐有所謂的先決條件,但不代表教會優先於聖餐而存在。
我所要表達的立場是,教會和聖餐禮分別是構成對方的要件,
彼此相互依賴、同時發生、甚至在某些意義下完全相同。

要找出教會和聖餐兩者共有的基本精神,我們必須回到基督論和聖靈論之間的相互關係。
以聖經為基礎的基督論認為基督由聖靈而生,成為具有人格的人子和神的僕人,
基督的位格和聖靈之間因此有所連結和合一,如同眾聖徒在天國圍繞在耶穌身旁的景象。
所以,教會就成為基督的一部分,所謂基督的身體也不是先有基督一人的身體然後成為多人的身體,
而是兩者同時兼具;
也就是說,基督一人身體存在的同時,就有教會眾肢體的連結。

聖餐禮是歷史上兩者同時發生的唯一場合。
聖餐禮中,所謂「基督的身體」同時指的就是耶穌的身體和教會的身體;
若將兩者分別,就無聖餐禮的可能,因此教會聖餐禮的前提無法在聖餐禮以外發生。
唯有了解聖餐的本質,我們方能認識構成聖餐的教會。


2. 基督的身體–同時也是聖餐和教會的身體,是復活的身體、末世要再來的基督。
這意味著教會聖餐禮的前提要件,唯有在末世教會和肢體生活中才能實現。
以下讓我簡單說明構成這末世肢體生活的基本要素。

(a) 末世的肢體生活,在教會或聖餐的形式下,最重要的就是各地屬神子民的聚集,
難怪保羅和聖伊納爵都用「聚會」一詞來同時指教會和聖餐禮,
因為神的子民若未一同聚集,就無聖餐禮發生的可能。
人是聖餐禮中不可或缺的,信徒和各級神職人員藉由同心禱告得以進行聖餐禮,
這也是一般平信徒得共享的禮儀。
由此可知,教會聖餐的先決條件就是平信徒同在一處的聚集,因為聖餐禮本身就是神子民的禮儀和活動。


b) 另一個末世肢體生活的特色是屬靈的恩膏,使聖餐得以表現出復活的身體、屬靈共享的基督。
教會的信徒透過洗禮或堅振禮領受聖靈,領受屬靈恩膏其實就是成為教會的一份子。
而聖職的任命,則是對特定的他人另一種特殊屬靈的恩膏,
這種恩膏並不使被任命的神職人員因此高人一等或置身於肢體生活之外,而是賦予他教會內特殊的職分。
聖餐所包涵的不僅是平信徒,更包括屬靈的恩賜和各級神職人員;
也就是說,聖餐禮的進行必須包括多位神職人員,單有平信徒或神父尚不足夠。

這些各級神職人員中,其中三項隨著歷史的演進被保留了下來,和平信徒構成了聖餐的要件。
聖伊納爵就說道:「缺乏他們,教會無法成立」,這裡的他們指的是主教、助祭及神父。
然而今日東正教會的聖餐禮幾乎已看不到助祭的存在,
對大多數人來說,助祭早無存在的必要,他們在禮拜儀式中最多只算是點綴之用罷了。

相反地,神父在聖餐禮中逐漸扮演重要的角色。
自從中世紀以來,神父已成為主禮聖餐的神職人員,甚至可以說是教會聖餐的唯一要件;
也就是說,只要有神父,就能舉行聖餐。
這種見解,使各種私人彌撒頗為普遍,卻是大錯特錯、違反了古老傳統及教會學。
神父只是聖餐禮的必要條件之一,
其職責原是圍繞在主教旁–如同十二使徒在神國中圍在基督身旁一般,
形成聖餐交通中所謂的聖團(而非許多獨立的個體),因此聖餐禮在本質上係以主教而非神父為中心。


(d) 因此接下來我們就來到究竟主教是否為聖餐必要條件的討論–在何種情況下他是必要條件?
透過研究初代教會,我們可以找出以下幾點:


1. 主教並非存在於教會之外或教會以上,而是屬於教會以內。
正統的教會結構並不是金字塔型的,所謂主教高於教會的想法很可能讓人產生誤解。
正確了解主教職位的方法,最好從先前提到的一個基督與眾信徒同時存在的描述去理解:
如同基督無法置於眾信徒之外,主教也無法不與教會生活連結一塊。
教會肢體生活以外的主教頭銜,容易讓人帶來誤解。


2. 然而以上描述必須馬上加上附註:主教同時在教會代表基督。
這要從基督在聖餐中的職位,以及相對下主教的職位來說明。
在聖餐中,基督代表教會來到父面前,將聖餐作為代表教會的聖徒獻給神;
祂同時也對教會說話、並賜下聖靈的恩膏,因此基督的位階在教會之上。
同樣地,主教亦以代表教會的聖餐獻給父,他也是唯一有權任命神職人員的人,
除他以外無人能將聖靈的恩賜賜給教會。
因此,他算是代表基督對教會說話,也因此成為教會及聖餐最不可或缺的人物。


(3) 除此之外,我們必須再強調一個重點:主教是地方教會和普世教會的聯繫點。
主教雖屬於地方教會,但其職份與地方教會的神父、助祭、或平信徒不同;
他是由多位主教所聯合按立的,也因此職位超越地方教會。
事實上因著主教的地位,使普世教會能在地方教會和聖餐禮中實現。

若非主教,聖餐禮只能算是地方教會的聖禮儀式。
藉由主教的存在,使每個地方性的聖餐儀式都成為合一、聖潔、普世、使徒教會下的聖餐禮儀。
若聖餐禮並未在主教的名義下舉行,則可能失去了普世教會的特性,
這也是主教成為教會聖餐禮先決條件的最主要因素。

從主教的聖職中,我們發現至少兩個基本的矛盾點,這兩點同時也可以在聖餐禮中看到。
第一,在主教之下,基督成了眾人的身體,眾人也成了一個身體。
這是基督論和聖靈論、同時也是教會和聖餐禮中間的奧秘。
第二,因著大主教的存在,地方教會成了普世教會,普世教會也成了地方教會。
若一個教會不同時具有地方性和普世性,她就不是基督的身體。
聖餐禮同樣也必須同時具有地方性及普世性的色彩,也唯有主教方能將兩者變為可能。


教會聖餐先決條件的議題此外也與教會學的另一個層面有關,那就是「協和會議」。
因為在每個聖餐禮中,所謂「合一、聖潔、普世、使徒教會」得以在每個地方教 會實現,
在本質上超脫了「不是地方就是普世」教會的難題。
更實際地來說,只要是某個聖餐團體(或地方教會)下的成員,他就是全球聖餐團體下的一份子,
而可以與其他肢體自由交通。

正是因為此聖餐禮的本質和其應用價值,使得早期教會有所謂的會議體制。
而協和會議無論在理論或實際運上,都與聖餐交通和其要件緊密相關。
因此若教會間產生分裂,所有地方教會的聖餐生活及其有效性都會大打折扣。
協和會議在代表眾教會合一的精神之下,成為聖餐禮的基本要件。
如同教會內的眾信徒必須在(代表基督的)主教一人之下合一,
眾教會也必須在聖餐禮中反射出普世教會的合一,因為普世教會的合一正是聖餐禮的基本精神。


IV

在研究以上早期教會傳統的聖餐要件之後,我們可以推論出以下基本結論。
簡言之:

1. 聖餐禮的慶祝必須在地方性的聚會中進行,單有神職人員尚不足夠。
2. 聖餐禮必須在地方教會全體信徒聚集時發生,其中包括各級聖職人員。
在此就產生教區問題的疑義,教區並不只限於某特定地區的某些人,並包含地方結構的一部分。
雖然教區之內一般沒有主教,但若要確實進行教區內的聖餐禮,就得從主教聖餐禮的概念下去了解,
從正教禮拜儀式中祭禮布的使用即可看出其中精神。
因此要說教區聖餐禮的先決要件包括被按立的神職人員、以及以地方主教之名的慶祝儀式亦不為過。


由此可知,主教為聖餐要件的理由包括:
一、因為聖餐不僅為對神的獻禮,更包括教會全體從神領受恩寵;
二、使合一的特色得以保留,也就是個人只有在身為教會肢體的一份子時,才能來到神面前;
三、使教會的地方性和普世性能同時保留。

若以上神學見解要用教會用語來表達的話,聖餐禮的有效性明顯取決於以下條件:
(1) 主教直接或間接的統治。
(2) 與全球其他教會的交通(從時間和空間上來說,亦即使徒傳承和普世會議)。
(3) 教會全體成員(包括平信徒和各級神職人員)共同出席參予。

V.

若要將以上結論應用在今日普世教會的景況,
我們可以知道欲使教會從分裂走向合一的聖餐交通,教會聖餐禮的先決要件不容忽視。
所有有意恢復屬靈交通的眾教會,皆須反省他們在理論和實際上是否符合了以上原則。
有些教會雖然不接受上述的理論(即主教聖職及使徒傳承)卻實際上在實行這些原則,
有些教會雖然完全認同以上教義卻未將其付諸實行。
然而欲恢復普世教會的聖餐交通,就不得不就現有狀況加以修正,
因為唯有在理論和實際上能完整呈現出教會學的觀點,方能帶來真實的聖餐交通。

以上觀點運用在羅馬天主教會及東正教會的關係上特別具有意義;
尤其本文的立場正是天主教和正教教義下的共同信念,
其神學家也據此作為初代合一教會的觀點, 來強調其神學立場,
希望使教會儀式和教義的實踐更接近這項神學上的共識。
因此本文的重要性,特別在於提高對教會功能的認知,
進而使聖餐與教會的奧秘得以在聖餐交通下充分被呈現出來。


John Zizioulas [Nicolaus 10, 1982 pp. 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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