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士革的聖若望所發表之言論,關於獨立與死亡

a) 大馬士革的聖若望所發表之言論,關於獨立與死亡

根據大馬士革的聖若望所說, 上帝賦予人類的自由,讓他們擁有了犯罪的能力。
在他的著作中他寫到,上帝使人類成為「本性上無罪的,還給了他們自由的意志。」
當他說上帝讓人變成無罪的,並不是指人就對罪惡就免疫,因為唯有神才不受到罪的沾染。
聖若望的意思是指,「犯罪的因子並不存在於人的本性之中,卻只是由他 選擇的能力而決定。」
也就是說在神聖恩典的協助下,人類擁有擇善固執、精益求精的能力,
一如他也同時擁有放棄善德,陷入罪惡之中的能力,
「而上帝之所以會允許,是因為人的自由意志之故。」

所以在人類被創造伊始,他的本性是無罪的,但是他的意志同時也是自由的。
他擁有持續維持善行,或是遠離上帝的能力。
這就是在自由被誤用了之後死亡出現的原因,因為人背棄了上帝的意旨。
所以人被造時,是同時擁有死亡與不朽的雙重可能。
要走向哪一條路,端看他是否正確使用了自己的自由而定。

這裡所說的自由,是與理性息息相關的。
大馬士革的聖若望在解釋為何人類被造時即賦予自由意志時說:「自由意志與理性具備直接的關聯。」
每一項被創造出來的事物,同時也是可以改變的。
從虛無中被引發,就是一種改變,再以現存某種物質變成另外一種事物,當然也具備同樣的意義。
現在,無生命的事物和野獸都因受到實體的更動而改變,而有理性的生物是被蓄意的選擇所改變。
所以說與理性有關的選擇與意志等等,一定是一項標誌,隸屬於受造的存有,
而受造的存有原先是從虛無中被創造出來。
每一個在思考、在精心計畫自己想法的人,都擁有選擇的能力。
既然自由意志與理性有關,所以「一個存有可能是具理性或非理性的;
但是如果它是理性的,它就會變成本身行動的主人,所以是自由的。」
非理性的存有並不自由,因為不同於操控本性的作法,它們反而是受本性的驅策,
由它們不會抗拒自己本性的慾望即可證實,一旦它們感受到對於某事物的慾望,它們便起而行去滿足這個慾望。
然而既然人是理性的,「他會掌控自己的本性,而不是被本性所駕馭。」
因此我們可以確信,他擁有抗拒慾望或是聽命於它的自由。

因此人類的確是擁有自由意志的,因為他是受造的,又是可改變的,而這個自由意志是與理性相 關的。
人類犯了罪然後遭到死亡的命運,一開始是精神上的,後來成為肉體上的體驗;他變得敏感脆弱而終將死亡。
這與他的自由有關。
上帝創造人類並不是要他死亡,而人類之所以死亡,是因為他誤用了自己的自由。

接下來我想要引用聖國瑞˙巴拉馬的言論,來闡述關於死亡,以及死亡是如何來到這世上的事。

b) 關於死亡的出現—聖國瑞˙巴拉馬所發表之言論

聖國瑞˙巴拉馬引述聖經後典的話:「上帝並不創造死亡,生靈之死並不使祂歡樂。」 (所羅門智訓1,13),
因此他說上帝並不但沒有創造死亡,也沒有創造出死亡前的一連串恐怖事件,
像是惡疾、患病和所有其他的禍害。
所有這些讓人受苦的事,是來自於人以他的自由意志所犯下的罪。
他說:「由於罪,因此我們要在皮膚上,這多病、必死、痛苦的肉體上包裹一層衣物,
而我們被送到這個暫時存在而可破壞的世界,注定要過著充滿許多折磨、充滿不幸的生活。」
我們身上所穿的衣物,也是脆弱易毀的,就是罪的惡果,其來源就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與自由。

上帝不但沒有創造死亡,祂還要阻擋死亡來到這世界。
既然人類擁有自由意志,
而上帝並不想剝奪他的自由意志—這有可能暗示一場災難的來臨—因此當祂一創造出人類時並給予他生命時,
祂也給了他一項永保長生不死的忠告。
這個忠告就是不要吃生命樹的禁果,被稱為給予生命的誡命。
因為這條誡命可以將人類導引至生命之途,使他不致死亡。
而上帝並未以命令的方式給予這誡命,「而是事先警告他如果沒有遵守的話會發生何事。」
祂說如果有一天他們吃了這果實就會死,好讓他們小心謹慎,不至違背這吩咐,因而不至「遭遇死亡」。

在談論到人類如果違背誡命就會死亡時,上帝所說的是精神上與肉體上的死亡。
但是在人犯罪的那一天,會先經歷精神的死亡,再來才是實體的死亡,
因為在那一天他嚐了禁果,但是他卻不是立即倒地而亡,但卻是在精神上死去。
精神上的死亡指的就是遺棄上帝,就像一沒有了光,黑暗馬上出現一樣。
當上帝存在時,人類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體驗死亡。
在此聖國瑞˙巴拉馬提到:「當上帝,也就是生命本身以及所有生物的生命,
尤其是那一些像神一樣的生命,存在於我們的靈魂裡面時,死亡就不可能出現。」
所以,死亡會出現在我們的靈魂裡,「並不是出於上帝,而是出於我們對上帝的背棄,這就是罪。」
從這裡的教導我們很清楚地看到,死亡的原因是罪,自然,罪與自由意志相關,
與人類選擇犯罪與否,或是保守上帝的誡命,繼續活在上帝裡面或是背棄祂相關,
而上帝是一個位格之中 (enhypostatic)的生命真正的所在。


c) 罪與死亡

根據以上所提,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知道死亡來自於罪,但是必須補充說明的是,罪同時也支配死亡。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罪與死亡彼此是互相依賴的。
聖徒保羅說過:「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慾。」(羅馬書6, 12)
不過最具代表性的是這位使徒說的:「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15, 56)

在使徒所書寫的這些篇章裡,提到罪與死有關,還說罪就是死的毒刺,就像最支配死亡,支配必死的肉體一樣。
因此整個感官的、必死的、想像的世界就像欺壓人類 的囚牢。
人類高聲呼喊自由,渴求自身的權利,但在事實上他只不過是腐壞與死亡的囚犯罷了。
使徒保羅貼切地表達了這種悲劇性的苦況:
「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 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
我這個人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羅馬書7, 23-24).

我想我們用更寬闊的眼光去審視罪是如何掌控死亡的,
還有罪與人類的不幸是如何藉著他活著的死亡,從必死和墮落中誕生,應該會很有意思。
因為死亡的意義與它的必然性引致人犯罪。
而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生活方式的必然性,以及對死亡存在的意識,是許多紛亂的來源,
無論個人與社會雙方面皆然。

因為死亡與及對它的不確定,加上死亡原因的諸多可能,像是疾病與任何形式的痛苦,
人類便受到恐懼和苦惱的驅策,絕大部份形成一種本能上的自我保護。
而耗費在自我保護上的心力,逐漸演變為自私利己,讓人藉以破壞愛的契約,
事實上就是揚棄了無私的愛,而接納只對自己的愛。
所以人類所做的每件事,都是出於自私與虛榮的傾向,因而形成多樣的情慾,
像是自我捍衛、本位主義、憎恨、嫉妒以及其他許多類似的事例。

因此財富、私有財產、不公不義、缺乏真愛、謀殺等這許多的邪惡,
同時也是其他困境的源頭,皆來自於死亡的體驗。

因為死亡掌控了人類,讓他明瞭了自己必死無疑,並感受到死亡所具備的所有「權威」,
發現罪是與此必死的特性密切相關,因此他想盡辦法要讓他人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許多罪惡應運而生。
「他喜愛阿諛奉承,懼怕侮辱,追尋自己的成功而嫉妒別人的成功;
他愛那些愛他的人,恨那些恨他的人;
他追求財務的安全與飛黃騰達、他人的讚美、以及肉體的歡愉。
或者他也許想像自己注定是被祝福的,應該擁有來自上帝臨在時的平靜,
卻在向他人主動表達真正愛意這件事上冷漠以對。
因為人類的痛苦與恐懼,讓他變成了個人主義者。
他同時也認同於一些共同財產的意識型態(與修院的苦修制度無關),這時他再次被個人主義的自私所驅動,
因為他錯誤地認定他自我滿足與快樂的慾望就是他最終的目的,
甚至有可能是在關於對人類的愛這方面,某些意識形態上普遍的原則,
以某種不明確的方式促使他內心充滿熱忱,事實上在他內心卻潛伏著自己對身邊的人致命的恨意。
這就是在死亡與撒旦的力量支配下的『肉體』,所發揮的作用。」

聖金口若望詮釋以下的使徒書信章句:
「並且要釋放那些因為怕死而終身作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15)時說到:
「凡是恐懼死亡的人都是奴隸,為求不死願意做任何事。」
一個活在死亡陰影之下,處處受它影響的人就是罪與撒旦的奴隸,而撒旦就是死亡本身。
他同時也是情慾的奴隸,他所做的每件事就是為了要避免一 死,讓他可以在世上延伸他的生命。
說到那些面臨基督復活的人,金口若望寫下具有代表性的一段話:
「從不認為他們會死,也從不懼怕死亡的人,在死亡出現在他們眼前時,可是一點都不覺得有趣。」

人,只要他的生命處於死亡與罪的律法的威脅下,這樣的生命就會變得毫無意義與目的。
人類一開始被創造出來時,本身即具備不死以及與上帝一塊兒永生的可能,
但是因為罪,他失去了這個召喚,最後的結果是他必須遭受一種被必死與墮落所覆蓋、令人懼怕的體驗。
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創造是不同於其他事物的,他變得令人難以忍受、不滿、無法掌控。
他無法對任何一件事感到滿意,也不會有喜悅,更不會對任何良善的事物心滿意足。
他可以寄情於任何有形的物質,但是在未能克服死亡之前,他就是個不幸的人。
這提供了為何他總是滿懷怨懟的解釋。
一個人只要身為死亡的奴隸,就不會擁有任何的自由,他就是個不幸的存在,一個持續懷有不滿情緒的人。
戲劇、文學、哲學,以及其他所有類似的事物,都只為他悲慘的生活提供小小的緩解,
所以教育、心理學、哲學等一般性的人類活動,都無法有效幫助他或是讓他獲得全面性的發展。

在這種悲慘的狀況下,人類試圖要遺忘死亡。
這也一樣是一種逃避現實,逃避死亡的悲劇性本質,但是卻擴大了問題本身與其悲劇性的維度。
在壓抑並遺忘死亡事實的同時,人類被引致追求感官滿足的生活,
他會使勁消耗,以物質的愉悅為滿足的方式生活。
「被制約的消費成為生活的重心,恰巧符合人類的需求,好讓他藉著擁有聲色之娛來遺忘他的死亡。」
這種生活方式稱為消費的文化,
「這個模糊不清、如夢似幻的『科學』(無疑與學術研究無關),解決了普羅大眾所有形而上的難題,
而其不是將死亡呈現為生物性的生命在生理學上的結束,最後成為成為無生命,
不然就是科學最後的難關,現在無法解決,但有一天一定終將克服。」


d) 踐滅死亡


死亡的可怖後果與悲劇性的本質,被基督的復活以及教會的生活所超越。
只要罪是死的毒刺,就表示當罪被移除時,死亡同時也從個人的生命中移除,
而人類即可在此生享有不朽的生命。
因為不朽不只是靈魂原本就有的情況而已,也不只是死後的生命,卻是經由基督,將死亡予以踐滅的力量。

將罪比喻為毒刺的使徒保羅曾寫到:「當墮落的穿上清白,當必死穿上不朽,那麼他們就該傳頌以下這一段經文:
『勝利了!死亡已經被吞滅。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裡?
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裡?死的毒刺就是罪。』(哥林多前書 15, 54-56).

聖金口若望對此做出精闢的分析,他說死亡不只是被基督的復活踐滅而已,魔鬼的力量也在同時被摧毀了。
「你可見到將死亡的暴政驅逐之後,人也同時推翻魔鬼的力量了嗎?」
就在基督復活以後,死亡「再也不可怕,而是被踐踏在腳下,受徹底的鄙視,卑微而不再重要。」
因此任何一位活在基督裡的人,「不懼怕任何人,比任何人都崇高、都自由。」
因此真正的自由,就是踐踏死亡,就是免於死亡與罪的自由。

藉著聖事與苦修的虔敬生活,活在教會裡的人,就等於是拒絕了毒刺,也就是罪。
如果我們思索整套教父的傳統,就會發現罪蒙蔽了理智,於是慾望便由此而生,
那麼免於死亡與罪的自由,便是這理性的光芒。
這裡說的是,人首先必須經歷淨化的階段,摒棄他內心所有罪惡的思想,
再來才能夠體驗他自己理性的光芒,於是他才算是真正過著踐滅死亡的生活。
基督徒對苦修生活的投入原因也在此,這就是聖事與苦行主義的目的。

教會中的基督徒首先體驗到的是對死亡的意識。
他不但不會想盡辦法遺忘死亡,將這件事實強壓到潛意識之中,他也不會拒絕承認死亡的真實性與悲劇性,
反而會以自然的狀態時時放在心上,因為意識到必死與腐朽,就是一種誠實。

意識到死亡的存在,是人類脫離死亡悲劇性的第一步,在此涵蓋了兩層意義。
首先是意識到必死以及生理上死亡的必然性。
這層意識,結合死後靈魂的存在,是靈魂離開身體後部份的危機,
再加上基督再臨對所有人進行審判時肉體的復活,造成了驚怖與恐懼。
人開始對盤據他靈魂的罪與慾望做出反省,
他會想起基督與使徒對於罪人、不願懺悔者的生活曾有過什麼樣的教導,
於是他被恐懼籠罩。
這是進入精神生活層次的恐懼。
這份恐懼,會因為對上帝的愛所懷有的希望,以及把教會視為醫療所的想法逐漸增強,
其連結也日益緊密,這就讓他「把懼怕驅除」(約翰一 書4, 18)。
因此由於對審判日的來臨,地獄的存在,以及與上帝之愛的意義互相關聯的完美,人對進入這個層次產生了恐懼。
他恐懼罪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明瞭這會引導他遠離上帝,並在他的內心創造出地獄。

關於復活的第二項詮釋,是記起死亡的蒙恩狀態。
移除了神聖恩典以後,人墮入對神虔敬的絕望中。
就像亞當的罪對所有受造物產生的影響,人的罪也是一樣。
意思是說,理性的黑暗造成了宇宙性災難的後果,他自己覺得對上帝來說他已經算是死亡,或是瀕臨死境。
再也沒有任何事能給他喜樂、平安與幸福,每件事都已死去。
在這樣的狀況下他了解到,以存在的角度而言他是大宇宙裡的小宇宙,所有的受造物皆然。
既然上帝的恩典直達內心,而要藉由內心才能臨到肢體,
所以失去上帝的恩典便對整個世界產生悲慘的影響,因為人是受造物的代表。

可以說我們所犯的罪比起亞當所犯的罪還要嚴重。
聖國瑞˙巴拉馬提到許多人怪罪亞當,因為他聽信魔鬼的引誘,做出違背上帝的事,「因而招致死亡」。
但是巴拉馬卻說,在不知道致死的果實會產生什麼樣的毀滅性後果之前吃下它,
與在我們已從經驗得知毒藥可怖的後果以後還要吃下它,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這個比喻便說明了我們的罪和亞當的罪。
亞當犯罪,是因為他無由從經驗中得知這罪到底會是什麼,而我們每個人犯罪時,都早已具備了經驗。
所以聖國瑞˙巴拉馬說:「我們每個人都該承受比亞當更大的譴責。」

對死亡的意識,不論是來自必死的體驗,或是感受到失去神聖的生命,都是一種屬靈上的贈與,
因此也是踐滅死亡並脫離它的暴虐後得到自由的一種體驗。
這種體驗即使具備兩種形式,但不與上帝的恩典有所分離。
唯有經由這種上帝恩典的啟發,人才能夠達到此種狀態的體驗,
也唯有依靠這種方式,他才能拯救自己免於死亡的 悲劇。
這就是為何擁抱死亡意識的生活方式,以「死亡為中心」的方式活著,才是自然又真實的,
它們代表了人類生命原有的侷限。
經由這種對必死的認知,人才能夠變得更加友善,社會化,並且改變他的人際關係。

西乃的聖斐洛德(St. Philotheos of Sinai)寫到,具備死亡的意識涵蓋許多美德。
「意識到死亡,會引發悲痛,這會促進全面的自制,
因為它就像地獄存在的提醒,像是祈禱與淚水的發源地,讓人進而捍衛自己的心靈,遠離物質的事物。
它是專注與謹慎的源頭。
這些都會漸次產生對上帝的二重恐懼。
此外,充滿激情的思想經過洗滌後,心靈便會擁抱上帝的誡律。」

當某人在他心中感受到一種無法剝奪的平安、對所有人類甚至是敵人的愛、
從每一種受造物都希望濫用的暴虐中解放、以及對上帝不間斷的意識時,
便是基督的生命為他帶來了免於死亡的自由。

接下來我希望各位能審視若干別具意義的象徵,作為死亡的踐滅,以及人從它令人懼怕的暴虐之下解放的表徵。

首先,是人在臨死之際對死亡無所畏懼。
不僅是無懼於死亡,他還能對死亡滿懷期盼。
當然,這並不是說他就是在期待靈魂離開肉體得到解脫,就像西乃的聖斐洛德 的說法一樣,
而是期盼會見基督的可能,以及自生理上必定會經歷的改變與衰頹中解放。
在此我必須補充說明,當斐洛德最後的時刻來臨時,他滿懷喜悅的接受了。
使徒保羅是這麼形容的:「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著,能夠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選擇了!
我處於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那是好得無比的。
可是為了你們,我更需要活在世上。」 (腓立比書1,21-24).

再來,是對於死亡的預知。
有許多位聖徒,不論青春少艾或是耄耋之年,都曾被上帝賜予得見他們死亡紀事來臨的時刻,因而有所預備。
他們眼見死亡,並在喜樂中等待死亡的來臨。

第三,即為與死亡的正面對決。
大亞他拿修形容埃及的聖安東尼(St. Antony the Great)祝福滿溢的臨終時刻是這樣的:
當他與在場所有人都談過話之後,他與他們親吻,
「舉起他的雙腳,好像看到朋友向他走來一般,而他對這些朋友的到 來欣喜至極—因為當他躺在那兒時,
他的臉孔帶著由衷的愉悅—然後他死去,與他的教父們重聚。」

第四,是在離開此世以前便已克服罪惡與死亡的人類所擁有的榮耀。
一項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大西索斯(Sisoes the Great)。
當他臨終之際,許多教父圍繞著他,「他的面孔像太陽般散發光芒。」
接著他說:「看,聖父安東尼來了。」
再過一會兒他又說:「看,先知組成的唱詩班來了。」
然後他臉上的光芒加倍了,那些在場的人看到他正與某人交談,於是就問他在跟誰說話,
他回答:「天使已經來接我了,但是我拜託他們讓我再懺悔一下子。」
接著教父們告訴他他已毋須懺悔,
他便回答說:「的確,我覺得我都還沒開始呢。」
教父們聽到這裡,就知道「他是完美的」。
他的臉立即發出太陽般的光芒,然後他對現場的人說:「看啊,主來了,祂說,給我沙漠上的杯。」
於是他的靈魂就熄滅 了。「接著發出一道閃光,整個屋子裡充滿馨香。」

第五項表徵,是關於聖徒受到祝福的殉道。
經由殉道而死亡,是一項恩典的贈予。
因為這不是來自意志的力量,而是神化的體驗,這是一種超越死亡的鮮明力量。
事實上殉道是看見上帝的果實,是基督徒與基督合而為一並接受殉道者恩典的證明。
根據聖國瑞˙巴拉馬的神學詮釋,這指的是神化的體驗轉變了靈魂與肉體,
但是殉道卻是受到祝福的死亡所給予的贈禮,以及死亡被轉變的象徵。

提到這為可敬的先驅,尤其是他被砍頭的這件事,
聖國瑞˙巴拉馬寫到這位基督的施洗者 「不需要經歷自然的死亡」。
因為死是亞當犯罪的結果,但是可敬的先驅不是身受原罪者,
因為他從懷在母親肚裡伊始,就是誡命的僕人並順從上帝。
聖徒們因善德與奉獻,犧牲他們的生命,「就因為如此,一場暴力的死亡遠較壽終正寢還來得適合他們。」
這就是基督以這種方式死去的原因。
只要死亡的毒刺,也就是罪從聖徒的身上移除,離開此世最為自然的方法,就是經由殉道,一種暴力的死亡。

被上帝的恩典所啟發的聖徒,免於受到死亡的奴役。
這並非想像出來的事件,而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因為這與人類脫離罪的自由和理性、感官、想像的解放有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基督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