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慈悲與愛(About Compassion and Love)

question:

為什麼你們會把慈悲解釋成「慈悲是幫助那些相對於你而言,較為弱勢者的一種善行,例如:生病…等。」
這樣子的定義,用中國話來說,應該是「同 這個字,也許是你們把慈悲翻成了「compassion」了吧,
慈的意思是施予他人快樂,悲的意思是拔除他人的痛苦,
一個覺悟的人,會感覺到一切眾生就好像和自己是一體的一樣,就好像自己的手和腳一樣,
很自然的就會想要給他們快樂,拔除他們的痛苦。
然而,要達到這個境界,則是需要去除自己的私慾和執著,擁有無上的智慧才有辦法達到。
我不清楚這和你們所說的「愛」是否相同。
另外,你想問我媽媽說她:


Answer:

你的問題談到了「慈悲」和「愛」的關系,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我非常的感激有這個機會可以來談談這個議題。
這只是個開始,是第一次對這麼重要的議題進行討論。


你對「慈悲」的定義非常的精確,和我查中文字典的學到的意思一樣。
我的問題是,在中文當中,難道只有「慈悲」一詞才能表達「愛」嗎?
我想當然不是如此。


例如說:什麼是「仁愛」呢?
我找到了一篇論文「關於佛教慈悲觀與孔子仁學觀的比較」
(徐東明 Xu Dongming, JOURNAL OF TIBET NATIONALITIES INSTITUTE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06
27(3) 分類號:B94)。


從這篇論文當中,我瞭解到,在中文裡,
「愛」的近似詞類還有「相愛,博愛,摯愛,友愛,相親相愛,愛人如己」…等,
那麼,為何只能從佛教的角度來瞭解 「愛」呢?


中國的傳統非常強調「孝順」,這是一種對父母親慈愛的感情。
除此之外,還有親情,更還有「愛所有人的父母」,也就是「仁」(Mencius 6B:3, 7A:15)。


在過去,中國哲學家們寫了許多文章來比較「孝」和「仁」。
然而,我們可以瞭解,「慈悲」是一種對「痛苦」的回應
(這當然是一種極為強烈的說法,但是,依據我的理解,這幾乎就是「慈悲」最終極的解釋)。


慈悲總是有它的前提:即「痛苦」。
如果沒有痛苦,那還會有慈悲嗎?「仁愛」和「慈悲」相同嗎?


我想,除了「慈悲」之外,尚有其他的愛,是不需要以痛苦作為前提的,
例如:愛情,就是不需要以痛苦作為前提的愛。
又例如:親情、慈愛…等,這些不同的詞所表達的,都是一種不需要以痛苦為前提的愛。


話說回來,無論如何,「慈悲」仍然存在,它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種愛,因為痛苦確實存在。
然而,該如何去練習這種「慈悲」呢?
我從網路上找到一些佛教導師的意見,可是在這之前,我們不可以忘記一些事:


1、 假設「痛苦」已經被終結,那麼,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
就像一些基督徒,他們關心的是「怎麼做死後才不會墮入地獄?」,
但是,他們從來不知道, 也不想要知道「天堂」是什麼。
當痛苦結束後會發生什麼事呢?我們仍然會相愛嗎?


2、痛苦並不是主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像「愛」一樣的存在。
我們不僅僅只是因為他人的痛苦而去愛,而且,也要把他人當作「我們存在的源頭」。


3、現今這個時代,充滿了痛苦,或許,你可以承擔某些人的痛苦,但是,你不可能承擔所有人的痛苦。
而且,這並不是一般人就能做到,這需要極大的犧牲,例如:成為一名僧侶…等。
但是,我現在待在這個舒服的房間裡,還開著空調,我不認為我可以輕易的說,我能夠承擔別人的痛苦。
我必需再強調一次,這需要極大的犧牲。


4、這世上不僅僅只有痛苦,還有罪,也就是痛苦的原因,而這些罪該如何被赦免?

正教會也同意「痛苦確實的存在」,但我們無法將痛苦去除。
上帝道成肉身,正是為了去除這種痛苦。
是的,我們分擔了這些痛苦,分擔全世界的痛苦,正如聖經所言:


「如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
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羅森書1:24)


「因為我們知道,直到如今,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羅馬書8:22)

「愛」讓我們結合在一起,但是,我們又是如何結合在一起呢?我們與誰結合在一起?
我們結合在一起,只是為了成為更巨大的人類嗎?
答案當然不是。


我們要「在耶穌的身體」裡結合,我們成為一體,成會教會的一部分,成為彼此的一部分,
就好像我們成為一個巨大身體的手、腳或手指頭…等部位。


我們保有自己人格,僅僅只是為了讓我們有能力去愛別人。
而我們所等待的,正是痛苦與悲傷結束的時候,而這時間點,一定會在未來的某天降臨在世上。


我們去教會領受聖餐,是為了使自己和上帝以及所有人結合在一起,變成一個共同體。
我們之所以這樣做,正是為了他人的利益。


所以,藉由耶穌,我承當別人的苦難,而我並不孤獨, 因為我是教會的成員,和我的兄弟姐妹們在一起。
我們成為耶穌的身體,所以,我能夠承擔全世界的痛苦。
同時,我也深感自己的不足,我必須和我的懶惰和罪進行戰鬥。


如果更進一步探討,我所認為的「愛」,除了已經包含了「所有型式的愛」,同時也是「上帝存在的方式」。

因為上帝是「聖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共同的存在。
而上帝就是愛。
為了瞭解上帝,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勝過「愛」。
這個「愛」並沒有包含 「悲」的成份在裡面。


而這就是我們的目標,像「聖三位一體」一樣存在。
我們應該像「愛」像「共同體」那樣存在。
這種愛是自由的,不需要任何的條件,也不是為了解脫任何痛苦…等。


而且,耶穌不僅僅只有在我們痛苦的時候愛我們,甚至,在我們沒有痛苦的時候,他也愛著我們。

上帝不會因為一個人有罪,或是他正受到罪的折磨才愛他們,因為上帝的愛不需要任何理由。
上帝的愛是完全的自由,沒有任何的原因。


就如同一個人愛一個女人一樣,如果是真愛的話,那這個愛一定是自由的(當然這並不容易)。
在這個世界上,這個女人或許並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怎麼仁 慈,不怎麼有錢,
但他就是無法解釋,為何他為愛上她(很多人也許會反對這個觀點,但這僅僅只是一個例子)。


所以,我所說的「愛」,指的是上帝那自由的愛。

這個愛並不需要任何專門的術語,不像中國的語言,用了許許多多不同的詞彙,來表達愛。
在聖經上的語言當中,只用「愛」字來表達,它已經包含了一切我們能夠像想出來的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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