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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無非是愛 It is all about love

我從愛及尊重的觀點出發,來撰寫這篇文章。
時下有越來越多人,不想繼續遵從社會的舊信仰(例如:中國傳統的禮拜儀式、寺廟內焚燒紙錢…等),
或者,他們已經將這些舊信仰完全拋棄。
或許,他們一年只會參加一次這樣子的活動,就算內心深處已經無法認同這樣的習俗,
但是為了讓家人或長輩開心,還是勉強行之。
也許是因為他已經接受了高等教育,又從網路上可以得到很多資訊,
所以,他漸漸發現,自己已經無法輕易接受這些舊觀念。
換句話說,他的心中,對於這些舊習俗,有著某種空虛感或失落感。
我想把這篇文章送給這樣的人。
當然,我無法向大家「證明」上帝的存在,而且,什麼才是「證明」呢?
從科學的角度 來看,「證明」的意義,是要以某個普遍受到認可的「定律」作為基礎,來提出某一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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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沒有能力這麼做,因為,如果我可以證明「上帝」,那麼,「上帝」又怎麼稱得上是「上帝」呢?
因為,真正的「上帝」早已超越了我們的科學邏輯、經驗以及各種學術上的方法論。
讓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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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擁有生命,而且,我很確定自己並不孤獨。
在這個世界上,還存在著許多的人事物,就像我一樣。
同時,我也知道,我無法單獨的存活,我無法離開社會,
若世界沒有其它一切的東西(例如:食物、房子、水…等),我就無法生存。
我的生命,我的幸福,都是建構在這樣的關係之上。
我擁有一群朋友。
我特別深愛著某個人,他(她)就是我的先生(妻子)。
我們組織了一個家庭,擁有我們的孩子。
因為我生活在這個社會當中,所以,我必須符合社會的要求,
然而,我卻面臨了一個難題:究竟我在這個世界要做什麼?
你、我都需要接受某種幫助,讓我們的身心受到啟發和鼓舞,讓我們能夠繼續存活在這個世界上,
面對眼前的困境,讓我們保有心中的愛,並且使這份愛增長,也讓我們充滿了創造力。
我之所以談到「愛」,是因為我認為每一個人,都需要被愛和愛人。
即使一個人擁有許多財富與社會地位,但是,只要沒有「愛」, 人就不可能感到幸福。
同樣的,如果沒有創造力,我想我早就已經死亡了。
我們每天創造新的事物。
「創造」就是「生命」,創造還能給予人們一種極為深刻的幸福感。
「創造」也 是某種形式的「愛」。
我們致力於某種事物,例如:科學,或是成為一名老師為社會服務,或是其它形形色色的工作。
如果沒有「愛」,我的工作就變的十分乏味,我的生命也會跟著了無生趣。
「愛」可以趕走對死亡的恐懼,因為,我們知道,無論如何,我們終究會死亡,
然而,我們卻常常對此議題漠不關心。
我們從不試著為它尋求解答,我認為如果我們不知道「愛」,自然就無法知道「死亡」。
然而,問題的癥結在於:我們如何能夠知道「愛」?
我們要如何實踐「愛」並且增長心中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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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愛」與「自由」是互相連結的,沒有自由的愛,也稱不上是真愛,我指的是「無條件的愛」。
這並不是說,因為我自由地選擇了你,我就必須要愛你,這樣子的觀念是錯誤的。
正確的說,讓我舉個例子:雖然愛你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但是,因為你是我的家人,
所以,無論如何我就是愛你(當然,這樣子的愛是帶有責任與條件的,甚至有時候,我們家庭都還存在著許多問題)。
雖然,愛你是這麼的困難,然而,一旦我愛上你,無論你一貧如洗,一點也不漂亮,
或者,你根本算不上是一個好人,我就是愛你。
愛代表了接受對方所有的缺點,我們之所以愛對方,並不是因為他(她)的條件很好,
而是因為我們選擇去愛他(她)。
從這個觀點來想,愛讓我們從人性的需求中「真正的解脫」,
例如:從人性根本的需求出發,我根本不需 要去作一幅畫,但我還是畫了。
我根本不需要寫一首詩,但我還是寫了,我可以表達所有我想表達的事。
所有的行動、詩、繪畫、歌曲…等,讓我們成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
愛就是我們的「自由」的終極表現,也因為愛,讓我們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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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文中,我寫了許多例子,因為,我覺得現代人應該會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你應該也會贊同我。
我們之間唯一可能產生的異議大概就是,對許多現代人來說,不只是「愛」很重要,「錢」也非常的重要。
因為如果沒有「錢」,我們就不可能有「愛」。
然而,我卻不這麼認為。
因為,即使是身陷牢獄,只要你有愛,只要你知道仍有人愛著你,你依然會感到快樂。
我想,現代人並不知道什麼是死亡,因為他們連如何活下去都不知道。
沒有愛的生命就好像一個飢餓的鬼魂。
你盲目的追求金錢,可是當你有了錢之後,你卻不知道該如何使用他們。
當然,你更不可將這些錢帶進墳墓裡。
然而,如果你同時工作,又同時給予愛,並接受愛,那麼你的工作一定會更加順利,
你將擁有較高的EQ,你擁有愛的力量,這會讓你擁有更多的創造力,並且讓你在事業上一帆風順。
如果能發掘更多更多的愛,你就會瞭解「正教會」的教導。
因為「正教會」的另一個名稱就叫作「愛」。
「上帝」是什麼?
「上帝」就是「愛」。
他賜予我們「愛」,無盡的「愛」。
不只是如此,上帝正是愛的泉源與中心,也是愛的給予者。
有些心態不健全的人,他們認為上帝就好像一個超級警察一樣,隨時都在記錄我們的罪狀,
準備有朝一日能夠處罰我們。
這是天大的錯誤,這樣的想法,只是暴露出他們病態的心理。
因為,「他們心中渴望著處罰」,當然,是處罰別人而不是處罰自己。
那麼「地獄」又是什麼?
「地獄」就是「完全沒有愛」。
完全不去愛,也完全拒絕任何人的愛,那麼,你就會感覺自己身陷地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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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讓我們成為「人」。
我成為「人」,完全是因為我有「愛」的能力,而我願意去愛。
如果你沒有愛,即使你再聰明,擁有再高的學歷,你都會成為一名殺手、一位小偷、一個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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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為他人」而存在,也是「為了他人」而存在的。
我想,如果你接受以上的觀念,那麼你已經是正教會的基督徒了,
接下來,你就會了解, 上帝並不是一種極大的權力,也不是全能者
(Almighty,事實上,聖經中並沒有這個字,這是一個錯誤的翻譯,希臘字原本的意思是萬物的包容者All Embracing)。
上帝是終極的「他者」(Other),是最終的「愛」,上帝的存在就像「聖三位一體」一樣,是一種共存的狀態。
而這種愛並不只是一種概念,這是我們人類可以近距離接觸的事物。
最後,「上帝」也就是「愛」,他取得肉身而成為人。
因為「上帝」成為「人」,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達到這終極的「合一」,也就是「愛」。
究竟,我和你要如何變成一體?
藉著閱讀經文嗎?
或者,僅僅藉著內心的情感就能合一嗎?
儘管你確實充滿了愛,但是,這樣仍然不夠。
一定要有某種東西,將我和你以及整個世界結合在一起,才能算是真正的「合一」。
而這個東西,就是「上帝(愛)取得肉身而成為人」,
因此,我們可以加入他,加入這個共同體,成為彼此的一部分。
這就是基督教的觀點。
這種「共同體」的 生活方式,並不是為了獲得某種權力,也不是在強權之下,受到強迫的,
更不是為了遵守某個法則。
這個「共同體」與終極的「愛」(上帝)結合在一起。
上帝是如此深愛著我們,他自由自在地愛著我們,以致於他變成了人,成為我們的一員,為我們做出這樣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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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一個現代人來說,這樣子初步的瞭解就已經足夠。
這已經解答了人們一直在追尋的答案。
最後,我想要告訴各位,接受這樣子的「愛」,並不會失去任何的東西,
如果一個人改變了心意,或是覺得有更好的事物等著他,他有絕對的自由可以拒絕。
然而,我想,這是值得一試的。
至少,我們應該給自己一次機會,稍稍經歷一下這種生命,試試看這條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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