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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詮釋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聖經是本很深奧和神聖的書,不容易瞭解其內容。
聖經最忌諱的就是斷章取義。詮釋聖經並不是件簡單的事。
首先,我們必須明瞭其歷史要素,其次還有語言的背景, 特別是新約是由上帝揀選的猶太人用希臘文所寫成的,
所以當中含有語言的模糊地帶。
例如:猶太人沒有「堂表」的區分,所以通稱堂表兄弟為兄弟;猶太人對山丘的字彙也不豐富,所以通稱丘陵為山。


我們必須瞭解聖經所宣講的對象種類繁多:有飽學之士,也有尚在學習的孩童。
我們要很小心不要只用自己的角度去詮釋聖經。
例如:經上常說上帝傾聽、上帝說、上帝撫慰等等,但是上帝並沒有耳、眼或手。
我們有時會說上帝發怒或被侮辱,但這只是將人的喜怒套用在神身上,
因為我們寧可與人爭論,也不願被冷落、被忽視,所以我們情願上帝對我們生氣或處罰我們來感受到祂對我們的關心。
將自己內在的負面情緒投射在上帝身上,認為上帝會報復或殺生,這是很糟的態度。
如果他要求我們愛仇人,原諒得罪我們的人,怎有可能他自己會復仇,會殺害人呢?
如果一位正教信徒來教堂時心中充滿仇恨,那麼他就不能領受聖餐。
因此,上帝怎可能比人更糟,會憎恨並向人復仇呢?

我們在人的本性中承載了從洞穴原始祖先以來的歷史包袱,所以易受到邪惡的事所誘惑,
這解釋了為何我們會花錢到戲院看那些暴力、偷竊和色情的影片,因為這些都來自於我們內在的人性歷史。


人無法單向決定去明瞭聖經,這必須與聖神結合,聖神知道如何引導好人使能明瞭聖經的含意。
當我還在雅典時有人問我:「神父,上帝為何不將壞人燒死就好了?」
我反問他:「你喜歡看人被燒嗎?」
他答說:「上帝是審判的主。」
我就想起聖人以撒的話:「絕不要說上帝是審判人的,否則他將先懲罰你。」
如果我們樂於看見與我們作對的人受罰,就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是好人。
當我讀到他所寫的其他事時,不禁淚流滿面,因為他解釋了什麼是純潔的心。
我之前以為純潔的心就是不被私慾偏情所困,但他認為純潔的心是因為愛宇宙萬物而被燃燒,特別是愛上帝所創造的一切。
他還說純潔的心無法忍受看見任何的受造物受罰或受苦,他被對上帝的熾愛所燃燒,並祈求上帝垂憐所有萬物,包括原諒惡魔。
當讀及此處時,我感到相當慚愧,因為我的靈修僅止於肉體上。


當我們說上帝是正義的,要記得祂對正義的概念與我們的完全不同。
我們的正義是處罰不義,上帝的則是原諒。
此外,當我們說某人是罪人時,常表示上帝氣他,這是錯誤的觀念。
上帝從未改變過他對我們的態度,上帝對好人的愛不異於對壞人的愛。
上帝的愛其實是取決於我們,壞人拒絕接受上帝的愛,所以才會使壞。
耶穌並不因我們是好人所以才來拯救我們,他是出於愛而來。
與上帝結合其實是單向的,因為上帝永遠願意與我們和好,只要我們願意歸向他。
另一個迷思是:我們稱上帝為父,所以會誤以為他就像我們家裡的父,這是絕對錯誤的觀念,
因為,我們的家父常是不好的人。
上帝是父因為他有一位獨子。


我們稱耶穌是善牧,但牧人的定義是他有權從羊群身上獲得應有的利益。
耶穌卻不是這樣,他犧牲自己的性命來拯救羊群。
我們也常提到上帝的權力,耶穌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力呢?
他用自己的權力走向苦架,然而一般人卻用權力來避免災禍。
上帝超越我們能理解的任何概念,所以教會的一些聖父們有時會用相互矛盾的名稱來作為上帝的名號。
我們無法在教會外理解聖經,如果沒有時時悔改和愛的態度,我們無法理解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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