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聖經與教會 Bible and Church

我們知道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所以教會比聖經存在得更早。
事實上教會在時間之前就已存在,因為教會的頭在時間之前就已存在,只是在五旬節後,教會更為活躍。
教會書寫聖經,而聖經正典是在397年的迦太基會議中討論,在第五屆大公會議中決議,
這就是為何至我們今不去擅改聖經的原因。

我們需要知道大公會議的成員有誰,他們是主教們,他們和現在的神職人員一樣行禮儀,作法也同今天一樣。
如果我們只接受他們所留下的聖經,而不接受他們所行的禮儀,不是很奇怪嗎?

我們還可看到當時那些主教們的一些聖相,他們的穿著和所行的禮儀正如我們今日的一樣。
大公會議開會之前他們會先行禮儀,結束時也舉行禮儀,這會議不同於一般的會議。
如果我們不接受主教,不接受他們所做的事,那麼我們就不應接受聖經。

如我們所瞭解的,教會先於聖經而存在,並用口耳相傳的方式將真理保存下來。
耶穌和宗徒所傳下來的教導並非完全記載在聖經中,但卻保存在教會的行動裏。
例如禮儀就是宗徒們的首要工作,他們拿起麵餅和酒,祝聖後變成耶穌的體血。
宗徒們給人施洗的方式是靠口傳的方式,經過多年以後才被記載下來,這些後來也都成了聖統。
當教會逐漸用哲學的語言來表達信仰時,也算是聖統的一部份,因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表達教會的真理。
聖統與聖經沒有衝突,事實上二者彼此相輔,共同闡述同一個真理,幫助我們更瞭解信仰。
聖統給我們示範了如何執行聖經所說的事。
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屬人的傳統都可算作聖統,只有由大公會議所通過的才行,地方會議所通過的也不能算是聖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基督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