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上帝 I. 聖經之中的提論


第 一要點則是,基督介绍出一個特别的 -- 以及獨有的-- 父子性的與上帝之關係。他稱呼上帝為他的父親;而這不只是以任何人都會說的方式;這攜帶著一個獨特的意思。聖經學者們在今天特别強調著 ' abba ' 這字的意思。這是阿拉姆克語 (Aramaic); 這是基督在與上帝 -- 在與父親 -- 會話之時所常使用的字。根據譯者們的看法,這個字意味著一種特別親近的、個人性的關係。因此,以這個新的要素,基督把自己帶進了一個非常特别的與上帝之關 係, 它與其他人所有的、或是希伯來人所有的、與上帝之關係是不同的。這是他所介紹出的第一個要素,而我們將看到它如何導致于聖經性的對上帝的想法之更改。


這 第二個要點則是,基督自稱是上帝在歷史中的最後之行的道成肉身。我已提及到,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是在他的歷史性的行動中透露自己的,而不是在任 何物質性的行動中。注意一下,上帝的行為 -- 而不是他的自然本質 -- 之後是如何在教父們的神學中所實現的,而在那裡古希臘人的對宇宙論的興趣 (一個希伯來人所沒有的興趣)也已經被包括了。 我們被迫如科學家一般做出這些微妙的區別。因為事情將會是更簡單和容易的, 如果我們只說,學習教義學只是把所有的訊息放進一個袋子裡,然後再把我們所需要的東西從其中拿出來。對希伯來人來說,上帝的行為是歷史性的, 而不是物質性的。 若是有人對他說某某物質性的行為,一個希伯來人立刻會懷疑那是偶像崇拜。無論如何,我提及到這點, 以便能來到最重要的一點 -- 那就是,對於他的時代的希伯來人,基督聲稱他是「人的兒子」,然而,從所有的人和基督他自己皆相信的那個時代的啟示錄你可以看出,「人的兒子」是將導致於 歷史之終结的一個人,他是歷史的最後的危機, 而這對希伯來人來說只能是上帝他自己;只有上帝他自己才能够在時間的過程中做出最後的、不能取消的裁判。而這個裁決是給予於「人的兒子」的。(這在但以理 書中有被解釋過,然後又有在 Enoch 中,而這全部皆在福音中可見到:「當人的兒子來到的時候,並且坐於他榮譽的君主座位之上....」)人的兒子是將作裁判的人。既然,對希伯來人來說,這個 最後的裁判是只能够由上帝來實行的,這個「人的兒子」則是上帝在歷史中之現身的道成肉身者。人是不能够對歷史做出判决的;只有上帝才能夠如此。但是希伯來 人並不期望著有一天能够看見上帝;人是不可能看見他的,因為上帝是超越世界的。當基督識別自己為「人的兒子」之時,上帝是以「人的兒子」的形式出現的,以 便對歷史做出最後的判決。(很多譯者們今天懷疑基督是否真的有識別自己為「人的兒子」;或許那只是教會後來如此作的。)我相信基督確實地有把自己視為人的 兒子,但是在此這不是重要的問題。重要的事情則是,他在之前已經識別了自己,在基本上,這就是在他復活的時候;也就是以對他復活的信仰。從那時起,一種特 別的關係即被建立於基督和上帝的人格之間;這種關係促使我們根據這件事再次重新討查上帝的意思。換句話說,在基督的人格中如此討查這個意思 :他聲稱他是將評判歷史的。


第 一個教會就是因為這一點而不可避免地去修改希伯來人對上帝所有的理解。並且, 我們必須把這些精微的差別牢記在心,以便能瞭解到,關於上帝的教條,因教父們之故,是如何能達至它今天所有的形式。注意這些精微的差別,這些精微的步驟。 關於基督之復活的說教自動地表示著,在第一代的信徒們的良心中,耶穌基督是被識別為末日論性的人的兒子,也就是,對歷史不可反轉地行事的上帝他自己。在 此,我們又有一件額外的事實, 那就是,這個現在是為已復活的基督的末日論性的人的兒子,我們預料他將會再歸來的,以便對歷史做出最後的判決。


迄 今為止,這個關於上帝的意思的問題還不是很尖銳的。但是當基督之複臨的問題仍然是在逗留的之時, 它則變成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新約聖經》是為這種處境所有的一面寫實的鏡子。你必須是一個瞎子,才能夠看不到第一代的基督徒們在關於他們所期望的基督之複 臨的這個問題的方面上,是如何傷腦的。這立即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基督在他返回以作最後判決之前,則是在哪裡呢?他現在的地位是甚麼呢?以及,他目前的與上 帝的關係是甚麼呢?對于這些問題的答案則在於關於基督升天之事的基督學之中,在那裡有說,他此後是位於上帝之右手方的。在詩篇中的第 110 篇中有道:「... 耶和華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這是基督學最先發展出的地方,它並且將基督放置在天父的右邊,直到末日審判的那天為止。然而,這就是後來的存在性的處境的起因。


這 個目前在天父右邊的基督 -- 根據詩篇第 110 首歌 -- 則享受著某些對希伯來人來說是只屬於上帝的特權。觀察一下兩種如此的特權。首先,崇拜:「... 在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皆跪下...」沒有任何希伯來人是會在一個受造物之前跪下的;這是不可能的。如今則來了另一個人格,他在惟一的天父 -- 阿伯拉罕的父親、依薩克的父親、以及雅各的父親 -- 的人格的身邊坐下,並且期待著 -- 和收取到-- 傾慕和崇拜。


第 二個存在性 的 要素則是, 這個人格指望著並且獲得到如此這般的摯愛,他甚至要求我們願意在拷打之下犧牲自己的生命。只有上帝才能夠做出這樣的要求。因此,這個基督到底是什麼人的問 題,立即就引我們至另一個問題:關於上帝的想法是否有所改變。上帝如何仍能是自己,我們所相信的唯一的神,如果現在又有另一個人格,而他一直對我們作出這 些只有上帝才能做出的要求等等?


這 個基督複臨的問題現在又加上了一個第三個的基本的要素。它不僅僅引出了 「基督現在是在哪裡?」這個問 題,但也制造出另一個問題:在基督歸來之前, 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又是甚麼樣的?「換句話說,現在基督是在天堂中,位於上帝的右方,那麼,人又是如何應該看待他與上帝的關係?


對 於這個既 是適時、而又是存在性的問題的答案,則來自於另一個提倡者 (Paraclete) ,好比在約翰福音中分析過的:「.. 我將不會把你像孤兒一般地抛棄你 ..」。我將離去,我將不再留在這裡,基督已如此說了的;我現在是在上帝的右方,然而,天父「將送上另一個 paraclete(cletos = 傳召,para = 在旁),也就是,從天父身中直接出來的真理的精神..」。所以,在基督升天之後、而第三個人格到來之時,一種新的人與上帝的關係即開始了。就像基督一樣, 這是一個能夠證實上帝之存有的人格;他作出一些只有上帝才能夠做出的事情。奇蹟,超凡魅力,所有這些皆是因聖靈之故而能實現的。因此,第一代的信徒們被迫 使 -- 在關於上帝的意思之內 -- 為這個存在性的以及經驗性的現實東西找出一個適有的地位。因為現在上帝是在聖靈的共融之中行事的。隨後,基督則成為那個共融,而那個共融又包括著整個教會 團體以及在其中所包含的魅力等等。 (所有這些東西皆不是受造物。)


所 以,在希伯來人的思想中就出現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在說過全部以 上之後,我們是否仍然能夠提到上帝 (提到這個希伯來人所稱為是上帝的唯一存有者),而又不同時地和自動地說到另外其他兩個人格:首先,以一種特別的方法自稱為是上帝之子的基督,再來,以這 種特別的方法,在歷史的過程中,來取代或証明「耶蘇基督」之存有的聖靈:在聖靈中的共融。


因 此,教會是在 這些存在性的經驗的幫助下被引 導至信仰的三位一體的意義;對於天父,兒子,和聖靈三者同時一起的信仰。這種三位一體的形式(因為已經 說到過的原因)最後終於不可避免地成為基督徒的對上帝的稱呼。在歷史期間中所發生的這些程序在基本上皆是屬於經驗性的事情的;它們不是屬於理智性的事情。 你必須與某某人格打交道(例如基督),而這個人格又將引你至一些新的存在性的處境,因此,你不然是拒絕基督的要求 -- 你有那個權利 -- 並且就如希伯來人一樣,此後只跟著一個上帝(而這個上帝呢,我們後來將看到,卻又造成了某些問題,只因為他不是三位一體性的神);或者,你因為現有的必要 而接受三位一體之事,而這又是因為你已接受了基督的要求。


這 個在歷史中因為我已描寫過的情形之故而出現的三位一體的形式, 是在《新約聖 經》中最明顯地出現的,它並且有三種形式。其中的兩種很清楚地是存在性 的。第一種形式是洗禮性的 (baptismal) 形式。在洗禮中所需要的對上帝的信仰涉及到一個不把上帝作為是單性之者、反而將他作為是神聖的三位一體的引用法。在馬太福音的結尾中,我們確有看到基督的 指令:「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你可以從《新約聖經》中或是從歷史中知道,這個在於馬太福音之末的關於聖靈之提並未被接受為是真實的;反之,它 被認為是後來加上的。所為依據的原因則是,根據使徒行傳和在其中的目擊者所作出的解釋來看,洗禮是以基督之名而已,而不是以神聖的三位一體之名。以神聖的 三位一體之名而洗禮之事,我們最早是在 Justin 裡看到的。但是重要之事不是在於洗禮是否是以神聖的三位一體之名而施行的;重要之事則是, 這種形式出現在全部的《新約聖經》的書中,尤其在保羅的書信中,並且,它從只是洗禮的經驗中的一部份的地位,最後變成被包括在洗禮中的對上帝之引用之內的 一部份。


三 位一體的第二種形式是聖餐 (Eucharist) 形式。這也是很基本性的,並且,我們很清楚地在保羅的書信之末看見它 -- 尤其是以已熟悉的形式,在歌林多後書的第十三章之末:「...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學者們的研究已證明,這種結束保羅書信的方式,在第一代的教會中,是屬於聖餐禮儀 禱文的開頭的,於是我們必須認它為是一種聖餐形式。 換句話說,聖餐是從一開始就與神聖的三位一體的公式相聯繫上的。


第三種形式是 廣闊 意義上的神學的形式;我們在約翰福音中以及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皆有看到它。我們在此不將引用到任何章數。對於天父、兒子、和聖靈三 者同時作出引用,這在保羅和約翰福音中皆是很平常的。


所 以,一個關於這三個人格的神學現在即展開了。但是,這個關於三個 人格的神學直到教 父時期為止,並不成為一個問題。雖然,從教會語言學 (Ecclesiastic Philology) 的觀點來看, 教父時代是與使徒教父們一起開始的; 但是,從神學之教義學的觀點來看,它則是由第二世紀的辯護者們 (Apologists) 開始的,因為希臘人的詢問等等(希臘類型的關於對上帝之信仰的詢問)是在那段期間出現的。


並 且,從第二世 紀起即具有優勢性的希臘類型的問 題則是:如果我們以與那時的基督徒們的洗禮方式同樣的方法在現在洗禮,也就是,以天父,兒子,和聖靈 之名來洗禮,我們對於被聖經所接受的、唯一之上帝的信仰,又會是怎麼樣的呢?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我稱之為一個希臘問題,因為一個希伯來人是決不會考慮到 這種問題的,然而一個希臘人則會想知道這些 人格的本質是否是與上帝的本質有關係的(因為那是希臘性的問題:想知道事物的本質),還是一些完全不同的東西。而那些極困難的、教會與其神學已在數百年中 設法逃離開的、問題等等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直到 Cappadocians 的第四世紀為止,我們很難回答這個問題;我將再重複一次這個問題:如果我們相信一個唯一的神,那我們又如何可能同時指到三個人格,好像他們在存在性的角度 上也皆與那個是唯一的神的上帝有聯繫的? 困難的問題則是,如果我們說, 三個人格在存在性的角度上皆是與那個是唯一的神的上帝有聯繫的,立即出現的問題就是:我們這不就是有三個神嗎?如果我們說, 其中的兩個或三個的人格在存在性的角度上並不是與那個是唯一的神的上帝有聯繫的,出現的有關存在性的逼壓的問題則是: 然後我們是如何能愛慕和崇拜著它這些人格,並且,我們如何能夠把那些根據聖經的理解來看只能是屬於上帝的行為認為是也屬於這些人格的 -- 例如,對歷史的末日性的判決以及聖靈所施行的奇蹟等等?


這 些困難的問題不是可以輕易解決的。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夠接受神聖 的三位一體的公 式而又不懷疑到一神論的本質。除非我們去承認, 這是一個「謎」。這確實是一個出路。你將允許我不使用這個出路,因為如此我們則能夠說,一切皆是一個謎,那就解決了所有的問題。那不是神學。當然,這些確 實是謎,但是這些謎邀請我們去好好思考一番。它們並不阻隔我們的思想。無論如何,教父們將會是放棄了神學的,如果他們只說「這是一個謎」。反之,他們花了 很多的精神 -- 尤其是 Cappadocian 教父們 -- 去思考,在一神論和三位一體的神的公式之間,如何能夠沒有衝突。它們之間確實沒有衝突。並且, 以教父們為依據,那也是我們想要去調查的主要問題:為甚麼會沒有衝突呢?


這 個問題迷住了教父時代。為了能回答這個問 題,一代又一代的神學 家用盡了他們的精神。在第二和第三世紀中 -- 儘管我們從教義學的歷史中已是熟悉此事的 -- 各種各樣的答案皆出現過。讓我們來將它們分類為兩種,以便幫助我們的思考。第一種答案將語詞 (Logos) 和神靈與上帝在創世和天命 (Providence) 中的有關行為相聯繫上;也就是,上帝是一,但是,為了創造宇宙,他必須以語詞 (Logos) 和神靈的形式行事。這種答案所有的困難則是,上帝之三位一體性的存有必須預先假定宇宙之存有。我們因此在有關於三個人格的方面上將會失去上帝的超越性。


在 第二世紀的很多名人的書寫中 (我甚至想包括 Justinian),事情還不是很清楚的;並且,在第二 世紀的 Apologetics 中, 語詞和神靈到底是屬於上帝的範圍裡呢,還是受造物的範圍裡, 這事仍然是不清楚的。無論如何,他們總是在有關創世的情形中行事和出現的,而這對於人格的超越性來說,是很危險的。你從歷史中可以知道,這是導致於 Arianism 的原因, 並且隨後迫使教會至少弄清楚關於兒子和語詞之事,以及說明語詞不是屬於受造物的範圍之內,而是屬於上帝的範圍裡。以此,教會給予已嘗試過了的這種答案一種 否定性的回答。上帝不是因為他是一個創造者而是三位一體的 ;他自己即是三位一體的,這與他的造物之事無關。這在第一大公會議中被弄清楚了 -- 至少在關於兒子的那方面上。


另 外一類的答案則是所謂的 Modalist 或者是 Mannerist 的形式。在那裡,兒子、聖靈、甚至天父,皆被視為是上帝在歷史中作為的方式 (manner),而不是自我獨個的存有物或是人格。這種理論主要是由 Savellius 所推進的,他 -- 你已知道 -- 對教會造出過極大的問題,以至導致於大家最後全部拒絕這個理論和這個解釋。因為教會堅持著這三個人格是實有存在的物體,他們並且在自己之間有私人性的交易 往來等等,其中的每一者皆是有別於其他的兩者。天父對兒子說話,兒子向天父祈禱;簡而言之,我們是有著兩個實體的。


教 會因此拒絕 了這些 Mannerist 的理論,它拒絕了「神命 (Providence)」的理論,於是剩餘的問題則是:如果他們是三個實體,他們為何不是三個神?如果教會接受了 Mannerist 形式的王主理論, 也就是 Savellius 的理論,那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它寧可有這個問題,也不願意去拒絕三位一體的三個人格是三個實體之事;這正好是因為教會不想偏離開這條原則而給予一個答案, 它寧可說「這是一個謎,我們不想去談論它。」


這 就是為甚麼 Cappadocian 教父們的神學會出現,因而成為基督教的教義和神學的基礎。我們必須很仔細地去探索這個神學,以真摯的激情來學習。圍繞著三位一體之事的問題等等是很困難 的。但是這個在今天很多人的想法中皆可見到的黑暗時代的傾向,認為簡化的信仰和虔誠等等要求他們與任何知識思考的行為保持一段距離,我認為是很危險的。神 學不是虔誠信仰的敵人,並且,如果這些問題激烈地使我們費盡心思的話,我們將看到,上帝在存在性的方面上來說會變得更熟悉的 (比較于如果我們完全沒有去想這些問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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