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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格性與存有:一.2.希臘教父的革命性創發

2.希臘教父的革命性創發:位格與實質的結合

具絕對性與本體內涵的位格概念之所以會在歷史上誕生,
是由於教會熱切地試圖要賦予三一神(Triune God)信仰本體論意涵。
三一神信仰是原初的,它可以追溯到教會剛剛成立的歲月,然後它才經由洗禮的實踐,一代一代地傳承下來。
而在另一方面,基督教與希臘哲學持續而深刻的接觸,也讓這個信仰詮釋問題變得更形尖銳,
與希臘哲學頻繁接觸的教會,必須提出一套足以使其滿意的解釋:說上帝是父、子、聖靈,卻又是 一個上帝,
指的倒底是什麼?
這個爭議的歷史卷帙浩繁,我們在此不就細節多做討論,
值得注意的是這段歷史包括了一個哲學的里程碑,一個希臘哲學的大革命。
這個革命在歷史上是以一個結合來呈現的:「實質」與「位格」的結合(identification)。
這個不可預見的革命是怎麼完成的?
它對於位格概念又帶來什麼影響?
我們在這裡必須簡要地加以處理。


在希臘哲學中,「實質」這個詞原本和「位格」這個詞一點關係也沒有。
如同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希臘人完全不會用「位格」一詞來表達人的本質,
而「實質」這個詞又已經與「本質」(substance)這個詞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最後甚至完全與它結合了。
在西元最初幾世紀的希臘思想中,正是由於這種將本質和實質合而為一的觀點廣為流傳,
以致在四世紀時,對於聖三教理造成了許多爭議和理解上的困難。
這和我們正在述說的主題是有關係的,因為「位格」這個詞之所以未被東方接受,
正是由於「位格」這個詞彙缺乏本體內涵,
以致於有走向撒伯里烏主義 (Sabellianism)——該派認為上帝以三個「角色」來彰顯其自身——的危險;
但在此同時,西方卻早在Tertullian時便已在討論聖三教理時使用了位格這個詞(una substantia, tres personae)
這個例證可以讓我們清楚看到,本體論與「位格」之間的距離到底有多遙遠!
相對於person這個詞,東方教會則是自Origen開始便已使用實質這個詞來討論聖三教理。
但使用這個詞並不是沒有風險的,因為它可能被以新柏拉圖主義的方式來加以詮釋,
畢竟Plotinus也已經討論過神性的實質了。
這種詮釋的危險在於,它可能會以新柏拉圖主義的方式讓上帝與世界合一,並讓這個觀點繼續留存在基督教神學中。
此外,由於當時已將本質(substance)與實質視為同一,用實質解釋聖三也有被導向三神論的危險。
因此,教父們必須找到一種表達方式,好讓神學可以避開撒伯里烏主義,
這項工作一方面必須賦予聖三的每個位格本體論內涵,另一方面又不能危及聖經的基本原則:一神論,
以及上帝相對於世界的絕對本體論獨立性。
基於這樣的期望,便促成了實質與位格的結合。

這項發展的歷史面向十分晦澀難明,在此處並不能直接引起我們的興趣。
我自己相信這項發展的關鍵是西方的希臘文作者Hippolytus,
他是第一個用πρόσωπον這個詞來解釋三一神學的神學家(不知是否是模仿 Tertullian?)
出於歷史興趣,可能有人會去探索「實質」這個詞的模糊性,及其與「本質」一詞的糾葛。
然而,如果不去探索教父時期希臘思想的整體哲學變遷,沒有人可以理解實質與位格結合的里程碑意義。

實質與位格的結合在希臘思想中具有革命性的重要性,但這一點卻往往不受哲學史的注意,它的深層意義有兩個面向:
(a)位格不再是被增添於存有之上的東西, 不再是被添加在具體實體上的範疇,我們承認它具有本體論上的實質。
位格本身即是存有的實質;
(b)實體(entities)不再將其存有追溯於存有本身 ——意即,存有本身不再是絕對的範疇——而是追溯於位格,
追溯於構成(constitute)存有、讓實體成為實體的那個東西。
換句話說,位格從增添於存有之上的東西(某種面具)變成存有本身,
最重要的是,位格本身變成存有的構成要素(constitutive element),變成存有的「原理」(principle)、「原因」(cause)。

在希臘思想抵達這樣一個本體論的基進轉捩點之前,兩個基本的問題已經在教父神學中緩緩發酵。
其中第一個所關切的,便是我剛剛所說的宇宙必然性之本體絕對性。
依據教父們所不能忽視的聖經神學,世界在本體論上並不是必然的。
雖然古希臘人的本體論讓他們認定世界本身是必然的,
但聖經中從無中(ex nihilo)創世的教理,卻讓教父們必須引進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本體論,
將世界的根源追溯到另一個外在於世界的本體,也就是神。
於是,教父們不僅打破了希臘人原本封閉的本體論框架,
還同時做了另一件更重要、更能在這裡直接引起我們興趣的事:他們讓存有——無論是世界的存在,
或是存在的事物——成為自由的產物(a product of freedom)。
所以,第一個問題是這樣被解決的:藉由「從無中創世」的教理,
希臘本體論的「原理」——世界的「霸權宰制」(ἀρχὴ)——被轉換為自由,
凡存在的都從自身中解放出來,世界的存有也從必然性中得到釋放。

此外,第二個持續發酵的問題甚至為希臘本體論帶來了更深遠的轉折。
不僅世界的存有被追溯至位格的自由(personal freedom),上帝本身的存有也被視同為位格。
這個討論在聖三論的爭議中逐漸發酵,在卡帕多西亞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的神學中更進一步發生效果,
在St. Basil的神學中尤其如此。
在這裡,我們只關注他們神學中的一個基本要點,這個要點很不幸地一直為人忽略:如我們所知道的,
關於聖三教理的最終形式是「一個本質,三個位格」(μία οὐσία, τρία πρόσωπα),
有些人可能因此認為上帝的統一體(unity)——意即上帝的「本體」(ontology)
——是在上帝的「本質」(substance)之內。
然而,這樣的看法卻會讓我們倒退回古希臘本體論:上帝首先是上帝(無論是祂的本質或本性、存有),
然後才作為三一、作為位格而存在。
這樣的詮釋在西方神學中十分常見,而且很不幸地,它也透過教理課本的錯誤安排而進入了現代東正教教義中,
這些課本往往先有一 章「論一神」,再緊接著另一章「論三一」。
這項詮釋的特色在於:它假設上帝的本體性「原理」(ontological priciple)並不在位格,而在於本質,
也就是說:上帝的本體性原理是在上帝的存有自身之內。
但我們要知道,下面的概念事實上是在西方神學中形成的: 構成上帝的統一體的是那唯一的神聖本質,
那唯一的神聖性(divinity),這神聖性現在是、以前也是上帝的本體性「原理」。

這樣的詮釋是對教父三一神學的誤解。
因為對希臘教父而言,無論是上帝的統一體、唯一上帝、存有的本體性「原理」或「原因」、
上帝的生命——都不是構成於上 帝的本質之中,而是在上帝的實質之內,也就是說,在聖父的位格之內。
所謂唯一上帝指的並不是那唯一的本質,而是聖父,那生聖子、發聖靈的「原因」。
如此一來,上帝的本體性「原理」便又再一次地回歸於位格,
於是當我們說上帝「是/存在」(God ‘is’)的時候,
我們並不是在限制上帝的位格性自由(上帝的存有並非本體上的「必然性」,也不僅僅是上帝的「實在」),
而是將上帝的存有歸給祂的位格性自由。
用更具分析性的方法來說,這代表著作為聖父而非作為本質的上帝,經由「存有」永恆地肯定著祂存在的自由意志,
而正是祂三而一的存在構成了這個確證: 聖父出於愛而自由地生聖子、發聖靈。
如果上帝存在,祂存在是因為聖父存在,是因為祂出於愛而自由地生聖子、發聖靈。
因此作為位格、作為聖父的實質的上帝, 讓那唯一的神聖本質成為那唯一上帝。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就是在這一點上,卡帕多西亞教父——特別是St. Basil——的新哲學立場才直接地連結了起來。
換句話說,本質並不會以一種「孤絕」(naked)的狀態存在,
它不會以一種沒有實質、沒有「存在方 式」(a mode of existence)的狀態而存在,
那唯一的神聖本質之所以是上帝的存有,是因為它有三個存在方式,
而它之所以有三個存在方式,不是因為本質,而是因為聖父這個位格。
在聖三之外沒有上帝,也沒有神聖本質,因為上帝的本體性「原理」即是聖父。
上帝(聖父)的位格性存在構成了祂的本質,也使其自身成為實質。
上帝的存有與位格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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