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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iver of fire 火焰之河

亞歷山大 ˙卡洛邁偌作
發表於1980年正教研討會
由聖耐克達里奧斯美國正教會主辦
華盛頓,西雅圖

對於以下問題的回應:

(1) 上帝真的良善嗎?(2)上帝是否創造了地獄?

III
西方人時 時提到「良善的神」(在法文裡,提到上帝時,幾乎是根本直接使用這個詞語bon dieu)。
然而位於西方的歐洲和美國,卻從未曾相信這樣一位良善的神存在。

與之相反地是,他們之所以稱上帝為好,
就像希臘人把禍害與天花的詛咒稱為 EULOGIA一樣,
意思是一種祝福,一件恩賜,目的是要施加力量將之驅散。
在相同的心理下,
黑海被稱作Eu xeinoV PontoV —好客之海—雖然事實上那是一座變幻莫測令人心生畏懼的海域。
在西方人的內心深處,其實是把上帝看成一個邪惡的審判官,
只要我們犯的任何過錯中,對祂的律法有一點點冒犯,都會被祂記恨在心。

以這種司法的角度來審視上帝,根本是對上帝公義的極大扭曲,說穿了就是人類神學激情的投射。
就像回到過去的異教時代中,傾向把神人性化,把人神格化的步驟一樣。
當人類不被當回事兒時,自然感到困惑、憤怒,並將其視為奇恥大辱,
認為唯有以犯罪或抗爭進行的報復手段,才能消除這種屈辱感。
在名為「基督」的社群中,這種對公義世俗而狂熱的觀點,佔據了廣大居民的內心盤桓不去。

西方基督教也用同樣的觀點來思索上帝的公義:這無限偉大的存有,竟然就這樣被亞當的不忠羞辱了,
所以祂決定讓亞當的不忠之罪延伸到他的後代子孫去,
所以大家 都因為自己沒有犯的罪行而被宣判死刑。
對西方人而言,上帝的公義簡直就像冤冤相報的家族世仇一樣:不只是那個侮辱了你的人該死,
他全家也都該死。
而悲哀的是人類的這個困境根本解決無望,
因為不可能有人平息得了上帝被侮辱的尊嚴,即使把歷史上的全體人類都拿來做為祭獻的犧牲也沒用。
要挽回上帝的尊嚴,唯有讓祂去懲罰某位與祂具有相同尊嚴的人,
所以為了挽回上帝的尊嚴並拯救人類,唯一的解決辦法,就在祂道成肉身的兒子身上。
所以一位擁有神般尊嚴的人犧牲以後, 上帝的榮耀就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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