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the river of fire 火焰之河

亞歷山大 ˙卡洛邁偌作
發表於1980年正教研討會
由聖耐克達里奧斯美國正教會主辦
華盛頓,西雅圖

對於以下問題的回應:

(1) 上帝真的良善嗎?(2)上帝是否創造了地獄?

XVII
我想現在大家已經可以正確理解永恆的地獄和永恆的天堂究竟是什麼了,還有到底誰應該為兩者的差異來負責。
在最後審判的這幅聖像畫中,我們看到我主基督坐在寶座上,
在祂的右手邊,我們看到了祂的朋友,也就是以祂的愛而活,蒙福的男人與女人。
在祂的左手邊我們見到祂的敵人,就是所有那些花了一輩子恨祂的人,即使他們看來既虔誠又神聖。
而在兩者之間,我們見到一條火焰之河往我們的方向流出。
這條火焰之河是什麼?是折磨的刑具嗎?是從上帝而來要擊敗祂敵人的義憤之大能嗎?
不,完全不是這回事。
這條火焰之河是與「從伊甸流出來,灌溉那園子」(創世紀2:10) 一樣的河流,
這是上帝恩典之河,打從一開始就灌溉上帝的聖徒們,簡而言之,這就是上帝為祂的受造物傾瀉而出的愛。
愛就是火。任何去愛的人都會知道這一點。
上帝是愛,所以上帝是火,而火除去了那些不燃燒自己的,而為燃燒自我的人帶來光明(希伯來書12:29)。
許多次上帝都以火的形象出現:在亞伯拉罕和摩西的面前,都是以荊棘叢裡的火燄向他們顯現;
對以色列人民,就在夜間用火柱,日間用雲彩的方式,以祂的榮耀遮蓋在會幕之上(出埃及記40:34),
以及祂在西奈山之巔降下火雨。
上帝在變容之山上以火的樣貌呈現自己,祂說祂來是要「把火投在地上」(路加福音 12:49),
意思是說,像聖天梯若望講的,「愛就是火之源。」(Step 30, 18)
希臘作家康多克魯(Fotis Kontoglou)曾說過:「信心就是火焰,給予心靈溫暖。」
聖靈以火焰之舌的形象降下來到聖徒的頭上。
曾有兩位使徒,在主向他們顯現時說到:「當祂這麼跟我們說話時,我們的心難道不是在胸膛裡燃燒嗎?」
基督也把信心比喻做「燃燒的蠟燭」,
施洗者約翰在他的講道裡面說過,基督將要為「在聖靈和火裡的人施洗」。
的確,主說過:「我來是為了要把火帶到地上,如果這地已經有了火,我又該如何呢?」
這麼說吧,信心最確鑿的特質就是熱情,
所以為什麼人們說:「熱情的信心」或是「激起熱情的信心」意義就在此。
即使信心有了熱情作為它最特別的標誌,當然不信的標誌就是冷淡。
「想知道怎樣去了解一個人有無信心嗎?
如果你能感受到一股暖意從他身上散發出來—從眼睛、從言行舉止中感受到的話,
這時就可以十分確定他內在的信心是堅定的。
不過,如果你感受到的是他整個人散發出一股寒意,那就表示他沒有信心,不管他嘴巴上說什麼都沒用。
也許他會跪下來,虔誠地低下他的頭,用謙恭的語調說出一堆道德訓誡,但這些在在都散發令人心寒的氣息,
當你感受到時,這股寒意甚至讓你有凍僵麻木的感受。43
敘利亞的聖以撒說到:「天堂就是上帝的愛,在那裡包含了一切美的祝福」,
還說了「生命之樹就是上帝的愛。」(講道詞72)
敘利亞的聖以撒的教導:「不要欺騙自己。神來到這世上的時候,祂就是火,然後才變成人。
祂把火帶到這世上,就如祂自己也是這麼說過。
這火會去尋找素材—就 是良好的心態與意圖—然後就附著上去,把它點燃。
那些能夠被點燃的,就燃燒成大火,直達天庭…起初這火滌淨我們被慾望玷污的部份,
再來它就在我們體內變成食物、飲水、光和喜樂,也讓我們成為光,這樣我們就能與祂的光合而為一。」(論述集78)
上帝就是一股滿懷愛意的火,而祂是屬於萬物的愛之火,無論對象好壞。
然而人們對上帝的愛之火所抱持的看法,還是存在相當大的歧異。
聖巴西略說:「放置在天堂 入口的火之劍,是為了防止有人接近生命之樹,
對於不信神的人來說,這劍不但可怕還發出燒灼的烈火,
但是對信徒來說,門口不但可供他們進入,這劍還為他們帶來白晝的光芒。」44
同樣地愛之火為那些以愛回報愛的人帶來了白晝,並燒灼凡是以恨來回報愛的人。
天堂和地獄其實是一體,是同樣一條上帝的河流,是用相同的善意去擁抱和覆蓋所有,沒有任何分別。
同樣一條滔滔水流,對信徒而言是永生,對不信的人卻是死亡。
對於前者,這河流是他們生命的元素;對於後者,這河卻扮演了永遠束縛住他們的角色。
請不要認為這道理不通,愛父親的兒子在父親懷裡感到幸福,但如果兒子不愛父親,父親愛的擁抱對他來說就是一種折磨,
這就是為何我們要去愛恨我們的人,這就像把點燃的煤和火熱的炭倒在他頭上一樣。
敘利亞的聖以撒在著作中提到:「我說啊,那些在地獄受苦的人,
就等於是在愛的鞭笞中受苦一樣…認為在地獄裡的罪人,已經不為上帝所愛,實在是大錯特錯。
愛就像真理知識的產物,並且雨露均霑地分享給眾人,
但愛的力量是以兩種方式在運作的:它要嘛折磨罪人,要嘛同時使那些依它的法則行事的人感到喜悅。」(講道詞84)
上帝就是愛。
如果我們真的相信這個真理,我們就能明 白上帝絕不會去恨、去懲罰、去報復。
一如亞摩納斯(Ammonas)主教所說:「愛從未恨任何人,從未責難、詛咒、憎惡任何人,或讓任何人苦惱,
無論是信徒、不信的、外地人、罪人、私通的或是任何道德上不純潔的人。
正好相反的是,它反而更愛罪人、軟弱和放任的靈魂,並為他們感到悲傷與哀痛。
而對邪惡的人與罪人而言,它深深同情他們,比起對善良的人所投入的關注還要來得多,
一如基督召集那些有罪的人,與他們同吃同喝。

就因為用這樣的方法來昭示究竟什麼是真正的愛,
祂的教導提到:「變得像你在天上的父一樣良善又慈悲。」
當祂下雨在善人與罪人身上時,祂也讓太陽一視同仁地照耀在義人和不義的人身上,
當然也包括這些懷有真愛、真憐憫並為所有人祈禱的人。」4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基督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