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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闡明當今的世界

對人自由最終的挑戰就是存在必要性

但是何謂自我肯定的存在之自由?要如何表達呢?如何實現呢?
從生物學上的情況,從宇宙的法則,或是從業(karma)的力量,我知道自己的存在。
對人而言,要完全實現存在的自由的方法似乎就只有自殺一途(舉例來說, 就像文學家杜斯妥也夫司基所述);
但是自殺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無法從人的狀況去界定人。
佛教也提到存在的負擔,存在或不存在的最終痛苦。
這是無我的呼喚,特別是在禪學中,存在的最終自由是跳脫任何存在的限制的。


所以只有從神聖的三位一體中,我們可以了解人的概念﹔因為只有這三位才是真正的人。
我們也是一種人,但是是不完整的人。
第一個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上帝對 他吹了一口特別的生命靈魂,根據聖經的記載,上帝也依據想像創造了他。
所以是亞當初於原始的墮落而拒絕了這獨特的關係。

成為人就是指交流,主要是和上帝維持關係,其此是和他人。最主要的特色就是「我所擁有的不是靈魂而是人,我成為我所選擇的人。」

人就是交流,是共存

如同我們所看見的,根據教會,我們是一種相關的生命。
我們知道我們擁有肉體,我們知道我們有的比這個還多﹔有人稱之為靈魂。
但是人就是完整的生命,我們可以說教會整合了所有關於人類的理論:


‧ 有一種物質組成了人類的觀點。
‧ 人類是一種相關的生物,就像David Hume 以及 Dereck Parfit在西方所提出的佐證。

如同之前提到的,我們不談論心理學,但是如果我們沒有自私,如果和上帝以及其他人保持關係的話,
或許我們可以鑑賞並且接受「無我」的觀點。


他人對存在是重要的

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在心中祈禱時會說,「主 耶穌基督,請賜福於我」。
我並不是為特定的弟兄祈福,而是為我祈福,因為在基督的恩慈裡,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祂的到來是2r了結合我和他人。

我是蠟燭上的火焰﹔重點不在於我正在改變,而是這火焰正傾向誰呢?
在存在的汪洋中我是孤獨的浪,當然我在改變,但是我正往那裡去呢?
或者我獨自一人,沒有和任何人交流。
沒有自我就是空虛,但是我們不能停在這裡即使在佛教裡,這種存在的真空充滿無可言喻的悟,也就是神。
有時候東正教和佛教有許多相似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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