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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聖父為「因」所建構的「新因果概念」

the Father as cause, a contribution to the concept of 因果


see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at the end of this text

reason


一般來說,「因果」概念普遍存在於東方人的心中。
我們可以說,「因果定律」是宇宙的自然定律,也是人類生命和整個世界最深層的主宰。

然而,對於西方人來說,「因果定律」有時候卻令人無法理解。
舉例來說:為什麼我現在的言行舉止會影響到下一世的我呢?
從東方的觀點來看,影響下一世的命運 的關鍵,不在於外在的行為表現,而在於內心的動機。
就像大樹開花結果一般,「意念」的「因」會造成往後的「果」。
當樹上的果實瓜熟蒂落後,果實又會帶著 DNA的遺傳因子回歸大地,長成另一株植物。
或許,許多東方人會覺得這個例子「理所當然」說明了「因果」的作用,
然而,以希臘思想的角度來檢視之,就會發現這個例子的說服力並不足夠。
「理所當然」這四個字總是不經意的溜進我們的話語當中,
然而,這四個字也掩蓋了事情背後未知的問題:「究竟,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

希臘思想的傳統,會用邏輯思考來檢視一切是否為真。
當有人說:「果實成熟時就會『自然而然』落下」的時候,
西方人就會提出疑問:「為什麼果實成熟時,不是 『自然而然』的往上飛,而是往下落呢?
是什麼力量讓果實往下落,而不是飛向其他方向呢?」
追根究底,我們發現了萬有引力的存在,是它讓果實落下。
我們也提出了「加速度」、「自由落體」…等概念,並且以方程式描述落體之運動路徑。
這些原理與論述是經得起檢驗的。
除此之外,近代的量子力學也給我們許多驚喜。


若是以邏輯的角度出發,我們可以說「因果」創造了「時間箭頭」。
時間從「因」流向「果」,又從「果」流向「因」,
這個概念可以用符號表達如下: 「因」→「果」又「果」→「因」。


讓我們回到正題,在這次的討論當中,我的重點並不是這些哲學性或理論性的物理學原理,
而是想要與各位分享一些新的概念。
我想,這些概念是東方的思想家未曾提出過的,因為,它們出自於聖經,是神的啟示。


以下,我會盡量用簡單易懂的話語來闡 述這些新概念,
如果各位想要更深入的瞭解,可以深入閱讀John Zizioulas教授精闢的著作「Communion and Othe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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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的神是Trinity。
大部分的中文譯者將Trinity譯為「三位一體」,
然而,我認為「三位一體」這個中文名詞並不能精確表達出 Trinity的真意,
也容易使人產生錯誤的認知,誤以為Trinity是由「三位」和「一體」兩個獨立部份組成的概念。


關於 Trinity,如果各位有興趣瞭解更多,可以透過網路參與我們的課程,在我們的網頁上有許多相關的文章。
在這次的討論當中,我只分享我對 Trinity的一部分詮釋,還有一些我從東方思想中衍生出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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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想探討一個重要的問題:為什麼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位」是「一個」神而不是「三個」獨立的神呢?
這個問題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的答案蘊含了西方社會學、政治學與哲學…等思想元素。
依據西方的一般性說法,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位」有一個共同的essence,
因此,我們說他們是「一 體」,因此是「一個神」而不是「三個神」
(這種說法的代表性人物是聖奧古斯丁,他的意念很良善,但卻缺乏全方位的神學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說法並非以「聖經」或「教會信仰」為根基,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這個答案漏洞百出。
舉例來說:依據這個論述我們可以推論,「一個神」的存在來自於「一個共同的 essence」。
然而,如果essence是神存在的關鍵因素,那麼,神的存在就不是完全自主的,
因為,是附加在神身上的essence使神存在,因此,神的存在具有某種「被強迫性」。
當然,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換個角度來想,我們可以以自己為例,
我們之所以是「人類」,是因為我們生而為人,
無論我們的意願如何,都無法拒絕兩個眼睛、兩條腿…等特徵。
人類對於自己的存在,並非百分之百的自主。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接納自己天生的樣子,然後用後天的努力使 自己更加完美,
或者,有些人選擇自暴自棄,讓自己更加墮落。


在這裡,我想要提出一個疑問:「究竟什麼是essence?」
許多中國人, 甚至是中國的神學家對essence的意義很陌生,
因為,這個概念是西方哲學的產物。
大部分的中國人用「本質」或「實質」…等詞來表達essence的意義,
不然就是以自己的生活經驗來向別人說明,例如:水的本質是無色透明… 等。
往往,這樣的解釋不夠精確,甚至有誤導的作用。
如果我們研究初期教會的歷史,就會發現,當時的教會也曾面對過相同的問題。
教會中有些人想要用亞里斯多德的思想來解釋萬物的essence,
舉例來說:紙、書、木桌、鉛筆、木椅的essence都是「木頭」,因為,它們的原料都是木頭。
因此,「木頭」是這 些物品的「存在」的終極源頭。


以上我們做了許多哲學的討論,
然而,我認為,「為神找到一個完美的哲學描述」並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聆聽神向我們啟示的聲音」才是最重要的。


聖經當中幾乎沒有提到過essence,只有在彼得前書1:4當中提到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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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讓我們來看看,聖經當中的essence是什麼意義呢?
聖經上說,聖父擁有essence,並將之分享給聖子與聖靈。
我認為,這才是基督徒對 essence的正確認知。
在我們的課程中,我們會詳細的分析和論證這個道理,
但是在這裡,我只用幾個例子作簡要的說明,
其中包括:約翰福音1:4,約翰 福音17:10…等章節。


聖經肯定神的存在。
然而,聖經對「存在」這個概念卻有兩種不同面向的詮釋:什麼是神?
這個問題涉及 essence的意義(例如:生命、力量、智慧等…)。

神如何存在?(例如:聖父、聖子、聖靈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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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的教導中,我們知道「聖父給予聖子生命」。

我們所說的「聖父」與人類在世間的父母完全沒有任何關聯。
首先,神沒有男、女性別之分,而世間的父親先天上與母親有許多區別。
再者,世間的父親與兒子的角色帶有時間性
(兒子必定比父親晚許多年出生,兒子與父親的存在的起點不可能重疊)。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神」與「世間的父親角色」之間沒有任何的相似性。


我們無法精確得知,聖經所說的「在神體內給予生命」(give birth in god)究竟是什麼意思,
然而,從聖經和教父們的作品當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兩個特性:


「聖父」給予「聖子」生命,藉此過程,「聖父」也給予「聖子」性格。
也就是說,「聖子」的存在是獨一無二的,他有別於「聖父」或「聖靈」。
然而, 「聖子」卻擁有「聖父」的essence,「聖子」不會有另一個新的essence。
對於聖靈而言,也是如此,只是形式稍有不同。

「聖父」發出 (proceeding)「聖靈」,藉此過程,「聖父」也給予「聖靈」性格。
也就是說,「聖靈」的存在也是獨一無二的,他有別於「聖父」或 「聖子」,也不是「聖子」的兄弟。
然而,「聖靈」同樣也擁有「聖父」的essence,「聖靈」不會有另一個新的essence。


請注意,這裡只有一個essence,那就是聖父的essence。
在這個觀念上,我們必須要很謹慎:
神不是由三個「達成共識,決定要永遠在一起」的 「獨立個體」所組成的。
我們應該要知道,只有一個「因」或「源頭」,那就是「聖父」。


因此,我們可以說,在Trinity當中有一個 「因」或「源頭」,那就是「聖父」,他就是神。
談到這裡,我想提醒各位,「聖父」是神的事實,並不能否定「聖子」與「聖靈」也是神。
或許我這樣說有點奇怪,讓各位感到有點困惑。
不過,請容我繼續說明,聖父「發出聖靈」和聖父「給予聖子生命」是兩種不同的作用方式,
但是,兩者皆是永恆的,超越了時間的概念。


偉大的神學家Gregory the theologian曾用一句話闡明了這些概念:神是一(聖父),但卻不是單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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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會說:「為什麼是如此?這個答案會不會太複雜了?」
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一些革命性的新觀念,它們闡述了生命如何由Trinity而來。


. 「聖父」是因,而「聖子」及「聖靈」是果。

.時間的概念,可以從因果中加以剔除。

.在新因果概念中,因果並非必然存在的,而是出於我們自由的選擇。
「聖父」在發出「聖靈」和給予「聖子」生命時,不受任何強迫。
因為「聖父」想要以 「愛的共同體」的模式存在,
所以,他以自由的意願,進行了這項工作。


.因果並不是一個法則,而是一種愛,一種自由。
例如:耶穌願意像人類一樣,在十字架上受難而死亡,
因為,他永遠是聖父深愛的聖子,他不斷允諾聖父。
因果不是某種道德法則,而是一種關係,這種關係最終轉變成了生命。
聖子之所以是「善的」,並不是基於道德倫理上的原因,而是因為,這是聖父的旨意。
一切的倫理和道德都不是絕對的法則,愛與自由的生命,才是最終的法則。
東方人對於「什麼是善?」並沒有一個平易近人的解釋。
究竟誰能夠決定什麼是善,什麼不是善呢?
善只不過是一般人心中的普遍概念。


.這裡所談的新因果,不再是一種從痛苦經驗中得到的體悟。
它來自於「神存在的方式」,也來自於 Trinity的光。


.如果未來中國的神學家或佛教導師能夠在這個觀念上用功,
我想,這將是中國哲學上的一場革命:從「道德律法」轉變為 「以人為主」,
從「命中注定」轉變成「自由意願」。


.因此,我們應該這樣思維:當下我的存在,不僅僅是自己的決定,而是一個與別人息息相關的決定。
事實上,我們必須了解,我們的存在是神的恩賜,我們因為神與眾人的愛而存在。
如果一個人,以自私的態度存在,在他的世界裡,凡事只為了自己的好,那就是所謂的地獄。


.我個人認為,東方人應該已經知道了這些概念,只是沒有透徹的瞭解。
東方人想要擺脫「個體」與「個人主義」色彩,所以不斷在「太虛」和「無我」當中尋找自己,
然而,除此之外,東方人如何能夠更進一步向真理邁進?
我想,當我們與眾人在「愛」和「自由」中共存時,才算真正實現了「無我」的境界。


. 人類的存在之源,並不是「人性」,而是亞當。
亞當是我們的「因」,我們的「人性」皆相同,所以,在這個世界上,「人性」只有一個。
然而,我們擁有自己的「位格」,因此我們有自由。
亞當是神的肖象,我們每個人也都是與眾不同的神的肖象,每個肖像都是獨一無二的。


.「他性」(otherness)是有次序、有階層的。
然而,階層並非來自於權利,而是來自於「存在的方式」。
亞當是我們的「因」,但如果我們願意的話,
我們可以更改我們的「因」,讓耶穌成為我們的新亞當,新的「因」。
我們都在耶穌裡,耶穌才是教會的頭,而我們不是。


.在西方人的心中,階層觀念是不好的,階層被視為一種對自由的抑制,
然而,在基督教裡,「聖父」卻高於「聖子」(約翰福音 14:28),
因為「聖父」是「聖子」、「聖靈」的存在之「因」,
「聖父」賦予「聖子」、「聖靈」與他相同的存在方式。
在基督教裡,階層被解放了,只有愛、自由與生命。
我想,中國文化傳統中的階級觀念,可以在基督教裡找到新的意義。
為了避免誤解的危險,我想舉個例子來說明:有人認為自己的生命就像個重擔,
但有些人則會說:「啊!我是雙親的愛的果實,我的存在不只是一場化學反應,而是兩個摯愛者的結晶,
我喜歡這個結果,我擁有父母親一部分的血液,這讓我感到其樂無比,
這份愛正是我生命的源頭,它讓我有能力去運用愛、給予愛和領受愛。」


.最重要的是,亞當是人類「位格」和「他性」之源,
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必定有一個獨特的事物,讓亞當成為獨一無二的人。
我想,光是用「創造」一詞來解釋,有點過於敷衍。
我們應該進一步說,亞當之所以是獨一無二的人,因為他的人格是神的恩賜,這是難能可貴的。
然而,亞當並不是宇宙的中心,他的中心參考點是神,也就是Trinity。
因為,亞當想以自己為宇宙的中心,拒絕以神為中心參考點,所以他墮落了。


最後,我想以誠摯的心與各位分享心中的感想。
教會中曾有許多偉大的教父,將聖經中的思想引入希臘哲學中,
他們的貢獻,豐富了希臘哲學的內涵,也給予希臘哲學新生命。
我想,Trinity的概念,必定也能為中國哲學思想注入新的元素,為中國哲學思想開創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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