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教父教理論述大綱 Outline of Orthodox Patristic Dogmatics
第二章 三位一體
5. 正教中對亞流派教義的駁斥
亞流
堅持上帝的存有超越所有人類思想可以描述的範圍,這一點是正教予以駁斥的。所以存有,跟必然性與上帝毫無關係,因為上帝的存有並不納入自由或必
然性的範圍之中。當我們說上帝自祂的存有生出了道,並自祂的存有引致了聖靈的發出(the procession of the
Spirit),我們沒有暗示任何必然性的存在,好比說「自祂的存有」並不是「來自必然性」。沒有任何描述可以把上帝的存有說清楚講明白。從哲學的觀點來
看也一樣,正教駁斥亞流的論點是正確的,但是依諾米派卻打算要唱反調,把存有和大能視為一體。正教堅持「生出,屬於上帝的存有」,而「創造,屬於上帝的大
能」。而依諾米派卻認為存有和大能是相同的,他們的結論是「生出與創造是一樣的」,而且都屬於聖父的存有。在這種情況下,當提到聖父生出聖子的時候,意思
就是聖父創造聖子。他們同時也堅稱非受生特性與父性這些名詞,就是與上帝的存有相一致。因此,後嗣必須隸屬於另一個存有,因為上帝的存有必須要以非受生特
性和父性來理解。加帕多家(Cappadocian)的教父們不只在存有與大能不同這件事上反對亞流派,同時還堅持上帝位格與存有的差異。因此,生出與引
致而發出(process),並不屬於上帝的存有,意思是說,並不是上帝的存有,生出並引致了發出,而是上帝的位格辦到的。依諾米派把父性和非受生特性,
與存有視為一體,意欲藉由將大能與位格、父性與位格、非受生特性與存有混為一談而達成。這樣做是為了證明聖子是聖父所激發的受造物,因為既然在大能(行
動)與存有彼此之間沒有不同,那麼在生出和創造間也就不會有所不同。教父們對於存有和位格所做的分野,並未追根究底去挖掘聖三的奧秘,而只是明晰地定義出
教會的教導而已。
一如大家所知,信經有兩套,一是主後三二五年頒布的尼西亞信經,另一套是主後三八一年頒布的
君士坦丁堡信經。其中我們
能夠發現道是由父的存有與位格
而來。因此「存有」這個詞語就具有「位格」的意義。當提到「自父的存有」,意思是指「自父的位格」。我們在大亞他拿修的著作中發現一致的說法:存有與位格
這兩個詞語可以互換。加帕多家派堅持接受「三個位格」這樣的術語,以及存有與位格之間的分別之所以會在君士坦丁堡信經中特別強調,是因為他們只用一種方式
看待這項理論,這樣他們是要如何力抗保羅派主義(Paulicianism)、撒伯流派與亞流主義?西方神學傳統同時也決定存有大能之間有所不同,卻不是
定義存有和位格之間的差異。第二次大公會議舉行時,教父們辯護說奧古斯丁當然也知道這項差異的存在,但是事實上他並不了解,最後的結果是他遵循一己的想
法,尤其是在他辯證上帝的存有與大能時,弄出那一套三位一體的教義。
自以上的紀錄看來,吾人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就是教會用來駁斥靈知
派、神格唯一論、撒伯流派、亞流主義、依諾米派的諸異端,是它一貫信仰的聖經,也
是大公會議的所做出的決定與立論基礎。這一套教義是,對於聖父與聖子而言,所有的條件皆相同,無論是存有、大能(行動)、國度、權柄、力量等皆然,只除了
一樣,就是位格屬性,這是無法互相交換的。子擁有父的大能,不只藉由恩典也或是良善,同時還藉由本性,這是來自於本質的。如果可以證明有一股來自父的大能
是子所沒有的,那麼就能決定子具備受造物的特質了。如果正好相反,那麼子就本性而言擁有一切事物,而不是藉由恩典。父的位格屬性就是父性,而子的位格屬性
是非受生特性,意思是說,父並非從任何事物而來,而子是由父而來,所以子具有祂存有的起因,就是父所引致的出生中。這種存有的模式對人類來說是無可理解
的,換句話說,我們並不知道何謂非受生特性、受生特性、發生等等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只知道子是由父所生,而父生子的方式無法以存有的方式描述其本質。子
擁有與父相同的本質,唯獨在存有的方式與位格屬性上不同。然而我們並不知道父的存有拿來與子的位格相比時,究竟有何不同,我們只知道他們存有的方式是無法
互相交換的,其餘的部份則皆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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